简介:摘要:面对违规违纪学生,教师往往束手无策,教育手段有时非常棘手,教育效果也很苍白。《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出台,授予了教师一定的“教育惩戒权”。既要发挥好教育惩戒权应有的教育、惩戒作用,又让教师们精准把握,正确使用,不越界,不越权,做好“自我防护”,是一个崭新的课题。本文从改变教师的态度,调动教师使用惩戒权的积极性;把握使用限度,不偏不倚,中规中矩地使用;给教师以支持和保护,让教师感受到温度三个层次深刻剖析了教育惩戒权的使用问题。
简介:摘要:近年来,教师的惩戒问题一直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教师应不应该实施惩罚,而这个实施惩罚的“度”又在哪里,对于这些问题也受到了专家学者的探讨。文章将从教师惩戒权使用的合理性出发,探讨对学生成长的促进作用。
简介:摘要:在基础教育阶段中,教师往往因拿捏不准批评教育的尺度从而造成更尖锐的矛盾冲突,因此亟需明确中小学教师教育惩戒权的边界,帮助在必要和适度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教育惩戒应有的教育功能。教育惩戒权在性质上属于权力,现行法律规范的规定即教育惩戒权的边界。然而,现行法律规范并未就惩戒行为做出原则性的归纳。仅凭现行法律规范,尚无法包含现实中复杂的因惩戒引起的纠纷。关于中小学教师教育惩戒的相关法律规范还需结合现实中的司法审查状况进行更进一步的完善。
简介:摘要:国家依法赋予教师这种职业规范学生行为的权利——教育惩戒权,但近几年来,随着时代的发展,教师在教育惩戒权的行使上出现了许多阻力。例如,在网络舆论日趋增加的现代环境下,老师在行使惩戒权时,常常会出现“畏惧”的心态,很难将教育惩戒权应用到实处,而某些教育人员由于工作量大、工作负担重等因素,在进行教学工作时没有把学生的发展潜力作为主攻方向,而是认为只要较好地完成自己的教育任务即可。这种教育状况必然造成惩戒权对学生的教育效果不佳,起不了推动作用。所以,教师、学校和家长都要在教育的过程中转变心态,正确、积极地看待教育惩戒权的利用问题,而教师则需要不断提升自己的职业素质,建立起良好的家校关系。政府必须充分利用职能,通过多种途径保障教师的惩戒权,建立健全的法律和监督机制,使教师在实施教育惩戒权时,可以更好地进行教育和惩戒,从而在教学中得到进一步的实施。
简介:摘要:以师生关系为基点,探讨教育惩戒权在师生关系重构中的反向作用,理清惩罚与教育惩戒的具体涵义,分析其在现实学校教育中的实施情况,通过探讨教育惩戒权的理论依据,展望其在未来师生关系重构中的作用,得出教育惩戒权只会加重师生矛盾,使师生关系渐行渐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