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犯罪不仅违反国家法律,还对受害者造成严重伤害。刑法学以犯罪及其刑罚问题为主要研究方向,其中被害人与惩罚密切相关。因此,被害人是刑法理论研究的重要课题。但刑法对被害人规定较少,这在一定程度上对我国刑罚理论体系的完善与发展造成了不利的影响。基于此背景,本文从刑事法律的角度出发,考察了被害人在刑法中的概念和地位,以及被害人对刑法的影响。
简介:韩国以《刑事诉讼法》、《关于诉讼促进的特例法》和《犯罪被害者救助法》为主体,构建了犯罪被害人保护制度的基本框架。我国应当借鉴韩国犯罪被害人保护制度的有益经验,并结合我国的国情,加快建立我国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
简介:随着世界范围内非犯罪化运动的发展,“无被害人犯罪”的研究也相伴而生,而目前国内外刑法学界对无被害人犯罪的概念并没有统一且准确的界定。对“无被害人犯罪”概念界定的价值主要是从刑事立法政策层面谈及的。而在刑事立法政策视野中探讨“无被害人犯罪”概念,它一定是在犯罪学意义上而言的,而不是刑法规范中的“犯罪”概念。那么为什么冠以“无被害人”称谓呢?笔者认为,应结合“无被害人犯罪”概念首次出现的背景和特别指代的行为对象对“无被害人”作限制性的理解,而不能仅就“无被害人犯罪”概念的字面表述作绝对逻辑性的解释,事实上这里的“被害人”并没有深入到国家被害和社会被害的认识程度,仅仅是指没有直接的个人被害人而已。
简介:非法集资犯罪被害人在该类犯罪发生前、发生时及发生后分别存在着趋利暴富、愤怒恐惧及急躁不安、悲观厌世等不同特征的亚健康心理。这些心理容易造成被害人严重的感知、记忆、情绪情感方面的心理障碍并引发群体上访、违法犯罪、自杀轻生等一系列问题。因此,各级政府及公安、司法机关应当对被害人亚健康心理分别在案发前、发生时及发生后采取有针对性矫治措施,如案发前对潜在被害人举办心理疏导辅导、讲座,提供心理咨询、测试和矫治;案发时对来访被害人当面耐心疏导,对重点被害人"一对一"劝解;案发后积极追赃、挽回损失,并设置24小时咨询和疏导热线电话等,有效帮助被害人调整心态,重建康复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