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公用事业的本质属性是公共性,与民营化由"公"转向"私"自始存在理论矛盾。民营化旨在以公用事业市场分配取代政府分配,因市场的自由交换只能是"恶"向"恶"的转换。而建立在顾客范式之上的实然法律控制,抹杀了公用事业"公"的属性,顾客不完全的消费与公共参与选择权无力控制"恶"。所以,重释民营化的双重含义,应然的法律控制必建构于公民资格范式之上,公用事业消费者是公民,依据公民资格权利实现公用事业的共享与共用、凭借参与权分享政府权力,在多中心治理结构下决策控制规则的制定与实施。其中,合理目标拟订是关键,二元控制主体设计是核心,民营化路径与方法、民营化后市场进出、价格、质量、运营安全与持续性、竞争秩序等是控制的基本内容。
简介:职业资格证的滥用和泛化是存在于我国行政法治中的重大症结,因而成为近年来我国行政系统所要根治的热点问题。自2013年以来,国务院着手取消各部门制定的大量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前已公布取消了434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然而,职业资格证的治理是法治范畴的问题,只有从法治的角度对职业资格证的治理进行判断,并将它纳入法治系统之中,问题才能够得到彻底解决。为此,职业资格证的治理也应当纳入法治政府的范畴之中,应该纳入行政法治的全过程之中,执业资格证的治理应当分阶段进行。具体而言,通过职业清单将合理的职业资格证予以保留;职业资格证的治理应当与标准化法的标准相契合;要将职业资格证更多的视为法律范畴的问题,而不是视为行政范畴的问题,就是将职业资格证的确定权放在立法机关手上;将职业资格证确定的具体事项交给该职业本身去制定和规范。
简介:公证人员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是公证人员所应信奉的道德准则及在履行公证职能时所应遵循的职业行为规范的总和,是纯洁公证队伍、维护公证声誉的必要手段,也是公证人员为社会提供高效、优质法律服务的保证。为加强公证队伍的建设和管理,促进公证事业的健康发展,公证机关应着力寻求有效途径,强化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塑造公证队伍良好形象。一、增强公证人员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的针对性只有掌握公证人员思想活动规律,把握全体同志的思想脉搏,才能对症下药,驾轻就熟,使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工作顺利开展。因此:(-)各公证机关要倾听公证人员呼声,重视对市场经济条件下公证人员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公证队伍形象的理论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