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25
500 个结果
  • 简介:赔命价,是对日耳曼语中的Wergeld一词较为生硬的意译,在日耳曼法中它是指杀人凶犯向被害者亲属支付的一种根据被害人社会地位而确定其数额的赔偿金,除此之外,由于杀人凶犯的行为已经对既有的“王室和平”造成了破坏,因此他还须向维护和平的国王支付一部分罚金。根据德文构词法,Wergeld由Wer,即“人”,和Geld,即“金钱”,这两个字组成,故其基本含义是根据人来确定赔偿金额的一种习俗,具体来说,是根据被害人的出身和等级关系来确定赔偿金额,拉丁文中相应的词汇是Aestimatiocapitis。

  • 标签: 日耳曼法 赔命价 赔偿金额 被害人 社会地位 基本含义
  • 简介:民事诉讼受理是纠纷进入司法程序的初始必经阶段,对于当事人诉讼权利保障意义重大。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经济的快速发展,许多深层次的矛盾不断出现,民众的诉求越来越多,而我国的法律体系和社会保障机制还不够完善,人民法院作为解决矛盾纠纷的专门机构,应当担负起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历史任务,最大程度地吸纳化解矛盾纠纷。然而,现行民事诉讼受理制度所规定的起诉条件,既包括实体内容又包括程序要求,确定性有余而灵活性、包容性不足,虽然能够一定程度地起到过滤纠纷,节约司法资源的作用,但其对于新型权利诉求进入诉讼渠道的阻隔作用日益显现,甚至为个别地方限制当事人正当诉权的行使提供了借口。在改造方案的设计方面,应当理性审视现有司法资源和司法环境,更宜采渐进式而非跃进式的方案,避免由于准备不足而导致司法不堪重负,制约正常功能的发挥。

  • 标签: 诉讼受理制度 案件登记制度 滥用诉讼权利
  • 简介:禁止令是根据犯罪行为和行为人的具体情况而采取的个别化监管措施。创设禁止令制度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体现,也是增强非监禁刑效能、实现刑罚特殊预防目的之需要。禁止令具有限制性、附属性、补充性、强制性、个别性、保安性等特点。禁止令的目的不在于对罪犯已然罪行的惩治,而在于对其潜在的再犯罪风险的防范。我国的禁止令制度仍有进一步完善的空间。

  • 标签: 禁止令 非监禁刑 监管 特殊预防
  • 简介:取得时效和诉讼时效都可以调整占有和所有的分离。取得时效将占有直接转化为所有,诉讼时效通过限制返还原物请求权,间接影响所有和占有的分离。对于返还原物请求权应受诉讼时效限制的肯定说,其价值正当性仍存在澄清的必要。在立法技术层次,由于诉讼时效不能解决时效届满后物权利益的归属问题,诉讼时效不适合调整占有和所有的分离。"搭桥模式"将取得时效的法律效果嫁接在诉讼时效的构成要件上,可弥补单纯诉讼时效进路的不足。"搭桥模式"或传统的取得时效模式都可减少或消除所有和占有的分离、彻底解决时效届满后物权利益的再分配问题。至于最终选择何者,则取决于立法者的偏好。"搭桥模式"重点规制原所有权人的不作为,取得时效模式侧重考察占有质量。"搭桥模式"可以在一定期间内完全消除所有和占有的分离。传统的取得时效,尤其是时间段善意取得时效,其目标不在于完全消除而在于部分地减少占有和所有的分离。

  • 标签: 占有和所有分离 取得时效 诉讼时效 二元时效模式 “搭桥模式”
  • 简介:通过十几年来的努力,政府在还权于企方面跨出了很大的步子,也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是,时至今日,长期困扰改革家的政企分离问题依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为此,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再次把政企分开作为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之一加以强调,也表明国家下决心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过程中解决政企不分的问题。时下,法学界和经济学界大多数人都认为,政企分开问题的始终难以解决,原因在于国家是国有企业财产的所有人这一观念长期没有被突破。改革企业产权制度,确立企业法人财产权,政企才能真正分开。这种认识是有道理的。但是,是不是改革企业产权制度,理顺产

  • 标签: 制度改革 企业产权制度 政企不分 法人财产权 投资主体 政企分离
  • 简介:社会观护制度产生、兴起于先进的刑事司法理念,现逐渐应用到民事领域特别是未成年人民事案件的审理之中,通过整合社会资源,推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向纵深发展。但该制度在我国的适用尚处于探索阶段,倡导在涉未成年人权益的民事案件中适用社会观护制度,不仅需要肯定其积极意义,还需要深入探讨民事观护的特点、观护制度的程序价值、观护与审判的关系、观护工作范围等理论问题,并需要直面实践中存在的发展不均衡、程序不规范、要求不明确、监督不到位等不足,应当从观护机构的设置、观护人员的选任、观护工作程序等方面加以完善,以保障制度的正当性,实现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和促进案件顺利审理的双重价值。

  • 标签: 未成年人 民事案件 社会观护
  • 简介:德国最新的调解立法折射出一种韦伯话语中的"祛魅"色彩,它还原了调解真实的合理性面相,也倡导了其积极功效的发挥。新调解法强化了调解的固有内涵,使其更加符码化,也更好地规范了其运作,并为人们所普遍接受。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我国应该借鉴德国的新调解法,重新定位调解的功能目标,使调解更多地凸显出回应型法中的协商和调整的特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其德性回归;也应该改革和推广法院外调解机制,促进调解员的专业化路向发展,完善相关调解程序,以此更加契合当事人的意思自治;还应引入德国的和解法官模式,有效地实现诉调对接。

  • 标签: 德国调解立法 调解文化 法院外调解 和解法官
  • 简介: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张淑平、福建省永泰县公安局温新阳认为:大陆法系国家一般都规定鉴定结论以书面形式提供,鉴定人出庭宣读并接受询问,其鉴定结论相当于广义的书证。英美法系的鉴定人的地位相当于证人,鉴定结论相当于证人证言。我国现行鉴定体制的弊端主要为:多系统、多部门重叠设置鉴定机构;鉴定结论多数或由法官指定,或由

  • 标签: 鉴定结论制度 中国 鉴定人 证人证言 司法鉴定体制
  • 简介:狭义刑事和解(Victiom—OffenderMedition),又称被害人与加害人的和解、被害人与加害人会议、当事人调停或者恢复正义会商,是指犯罪发生之后,仅由调停人使受害人与加害人直接商谈,对刑事责任问题达成协议。一般而言,受害人一方不追究加害人一方的刑事责任,而加害人一方则可能为此对受害人一方进行物质性赔偿等。而本文刑事和解是指以和谐社会理念与轻缓刑事政策为指导,在刑事诉讼、执行活动中旨在贯彻刑罚权运作适当的社会参与及行刑社会化刑法哲学思想,在侦查、起诉、审判乃至执行等阶段由专门司法机关(刑罚权主体)所控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及其他参加人共同参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裁量权范围内)以轻微犯罪刑事责任承担及社会危害性恢复与预防问题为核心内容之和解协议达成为具体要求,且刑事和解协议及其执行情况会导致刑罚权具体运作后续的改变的特殊刑法制度;刑事和解作为刑罚权(公权)与私权之间所达成合法妥协的制度安排,其性质应是刑罚裁量权之实体性与程序性相结合的特殊刑法制度

  • 标签: 刑事和解 制度化 维度 法理 专门司法机关 和解协议
  • 简介:不起诉案件的听证是指检察委员会对于审查起诉部门拟作不起诉决定的案件,以听证会的形式,公开听取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的陈述和辩解,听取公安机关及发案单位的意见的一种内部工作制度。刑诉法明文规定,检察机关独立行使不起诉决定权。为体现执法的公开、公正,确保权力行使的准确性,对不起诉案件实行听证是一项有益的改革措施。由于尚乏先例可循,该制度在推行过程中必然存在许多值得思考和亟待解决的问题。笔者就此作初步探讨,以求教于同仁。

  • 标签: 不起诉案件 听证制度 内部工作制度 不起诉决定 检察委员会 诉讼代理人
  • 简介:<正>法学界有的同志主张我国现阶段刑法要实行轻缓刑罚,限制死刑相减少死刑,讲了许多废除死刑的好处。这个问题是值得进一步再研究的。死刑法律制度如同其他制度一样,是根据客观形势和实际需要规定的,并非由立法者主观好恶所决定。死刑制度如同犯罪生产刑法一样是由那些罪恶滔天者生产的。尽管当今世界有一些国家和地区废除了死刑,然而有的废除后又恢复死刑,这都是他们根据

  • 标签: 死刑制度 废除死刑 我国现阶段 刑法 法律制度 实际需要
  • 简介:<正>行政诉讼程序的引发,须以原告的起诉为必要前提。但起诉这一诉讼行为不能逻辑地产生法院受理的法律效果,人民法院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起诉,可以拒绝接受,因而,行政诉讼程序的发生,尚需以法院的立案受理为其充分条件,即它缘起于原告起诉和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受理这两个方面诉讼行为的结合。本文拟就行政诉讼的起诉与受理制度,依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的立法精神,略作阐析。

  • 标签: 具体行政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行政机关 人民法院 行政诉讼程序 其他组织
  • 简介: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发展,防治外来物种入侵,维护生物多样性,是世界各国政府必须解决的一项重要课题。修订或创设相关法律制度,通过法律手段有效防治外来物种入侵是各国政府和国际社会的共同选择。针对我国外来物种入侵的严峻态势,应通过制定防治外来物种入侵的专门法律,借助早期预警机制、风险讦估机制、责任追究机制、职能监管机制、事後救济机制等,有效防治外来物种入侵.

  • 标签: 外来物种入侵 生物多样性 早期预警 风险评估 监管
  • 简介:多数国家对外资银行的进入均采取了慎重的态度,对市场准入限定了一定的标准,我国也是如此。根据1994年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外资银行、合资银行的最低注册资本为3亿元人民币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设立外资银行的申请者应当已在中国境内设立代表机构2年以上、提出设立申请前一年年末总资产不少于100亿美元;设立外国银行分行的申请者应当是已经在中国境内设立代表机构2年以上的、提出设立申请前一年年末总资产不少于200亿美元,最近在华设立的一家分行已正式营业一年以上;设立合资银行的申请者中的外国合资者应当已经在中国境内设立代表机构、提出设立申请前一年年末总资产不少于100亿美元。这些准入条件有利于提高外资银行运营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减少存款者的风险。

  • 标签: 总资产 外资银行监管 设立 美元 年末 中国境内
  • 简介: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也是我国政治经济发展亟须解决的重中之重,环保警察是旨在控制环境污染,保护与改善环境、合理开发与利用自然资源而建立的人民警察队伍。文章从我国环境保护的现状入手,结合国内外环保警察队伍建设的经验做法,在分析环保警察职责、权力、作用的基础之上,提出建立我国环保警察队伍的具体构想,内容涵盖队伍建制、隶属关系、基本素质、工作范围等方面,以及可能产生的问题和对策。

  • 标签: 环境保护 环保警察 执法 构建
  • 简介:缓刑制度是一项具体运用刑罚的制度,是刑罚裁量及执行制度的基本内容之一,它是伴随着近代刑事实证学派的兴起和刑罚改革运动的展开而在世界各国的刑法典中得以确立的,是刑罚种类和刑罚适用方法不断进化的结果,也是在刑罚经济性、节俭性的思想支配下,为尽可能减少短期自由刑对犯罪人所可能产生的不良影响而普遍采取的一项措施,它在预防犯罪、矫正罪犯、实现刑罚的个别化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 标签: 刑罚裁量 缓刑制度 刑事 短期自由刑 实证学派 刑罚改革
  • 简介: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一项重要的环境法律制度,公众参与是环境影响评价程民主和科学,保障决策的行之有效.我国的对公众参与的主体、对象、范围、方式所做的规定还不能令人满意.借鉴西方国家和港台地区立法的先进经验,我们应当通过使法律具有可操作性、协调好国家干预和公众参与、赋予公众提起环境诉讼的权利、加强公众宣传、保证信息透明等方式对其加以完善.

  • 标签: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公众参与制度 《环境影响评价法》 环境诉讼 环境保护
  • 简介:私力救济是指权利主体不借助于公力,单纯依靠私人的力量保护与实现权利的方式,私力救济的制度化是符合社会实践的立法选择。民事私力救济边界的制度重构涉及民事私力救济制度边界、正当性边界的双重制度建构。我国未来民法典应当以私权的保护与实现为中心,采取一般条款与类型化规定相结合的立法模式,在法律技术层面,遵循体系化和可操作性的要求,通过法律政策考量和制度创新,促进私力救济理性规则秩序的建立。

  • 标签: 私力救济 民事权利 利益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