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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诉讼保险制度是发达国家普遍采用的保障中产阶级接近正义,提高整个法治品质的社会制度装置。对于处在社会转型期的我国而言,有必要引入诉讼保险制度,以解决经济能力处于社会中等水平阶层的“维权难”问题。

  • 标签: 诉讼保险 诉讼保险的功能 诉讼保险的模式
  • 简介:诉讼保险以商业运作模式为基础,通过投保将诉讼的成本和负担转移给保险公司,甚至社会.诉讼保险制度保障舷了老百姓接近正义的权益.引进诉讼保险不失为一种比较可行的对策.

  • 标签: 诉讼保险 商业运作模式 正义 诉讼制度 民事诉讼
  • 简介:存款保险制度设立的目的在于保护存款人利益,维持存款人对金融机构的信心,保证金融体系的稳定,最终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目前,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构建尚存在以下障碍:“资金援助”供需的结构性矛盾,差别费率与银行不良资产,金融立法滞后,缺乏一套客观公正的银行信用评级体系。我们应从立法体例和目标、存款保险机构、投保金融机构、存款保险资金以及存款保险费率等五个方面来构建我国的存款保险制度

  • 标签: 存款保险制度 存款保险机构 投保金融机构 “资金援助”
  • 简介:疾病医疗保险作为现代社会保障体系中最早出现的保险制度之一,起源于19世纪80年代的德国。1883年,德国议会批准由国家建立健康保险计划,这是国家和政府正式介入国民健康保障等社会问题的标志。随后,西方各国纷纷仿效,并根据自己的国情,相继建立了本国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一个多

  • 标签: 社会医疗保险 立法 社会保障体系 财政支持 保险资金 卫生资源
  • 简介:<正>国际投资保险制度即国际投资政治风险保证制度,是国际投资法律保护中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也是海外投资者极为关注的重要问题之一。随着我国利用外资和海外投资事业的发展,如何保护海外投资者的投资安全,完善我国的投资保证制度,以有效地吸引外资,保护和鼓励我国日益增长的海外投资,已成为摆在法学理论界和实务界的一项重要研究课题。

  • 标签: 国际投资保险制度 海外投资保险法 东道国政府 政治风险 多边投资担保机构 海外投资保险制度
  • 简介:从国际投资保险制度看我国投资保险立法的完善张友亮国际投资保险制度即国际投资政治风险保证制度,是国际投资法律保护中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也是海外投资者极为关注的重要问题之一。随着我国利用外资和海外投资事业的发展,如何保护海外投资者的投资安全,完善我国的投...

  • 标签: 保险制度 海外投资保险法 国际投资 东道国政府 政治风险 担保机构
  • 简介:在现代保险法制中,健康保险是一个新兴的领域。与欧洲、日本等以国家为主导的健康保险法制建设不同,美国采取的是一种公私混合的多元化模式,即以商业健康保险为主,以政府主办健康保险为辅,并为此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形成了一个比较完善的健康保险法律体系。而在政府主办的健康保险事业中,1965年推出的医疗保险照顾计划(Medicare)处在核心的地位。本文就医疗保险照顾计划的由来、主要内容、实施效果以及对中国的启示作了详细论述,对借鉴美国医疗保险照顾计划、克服我国在老年人和残疾人健康保险上的问题以及如何改进等,提出了思路。

  • 标签: 美国 医疗保险照顾计划 健康保险 保险法
  • 简介:存款保险制度下的道德风险包括存款人道德风险、银行道德风险、监管机构道德风险,而银行的道德风险是其道德风险问题最集中的体现。因此,在我国即将建立的存款保险制度之际,有必要借鉴美国的立法改革经验,在存款保险制度下,通过让存款人、投保银行和监管者都投入一定资源的法律制度安排,加强对商业银行道德风险的控制,同时还必须通过完善银行治理结构,严格信息披露制度,培育良好的存款保险理念,审慎的监督等其他制度措施与之相配合。

  • 标签: 存款保险制度 银行 道德风险
  • 简介:德国补充养老保险是其三大养老保险支柱体系之一,也是法定养老保险的重要补充。德国通过不断完善立法来规范其运作流程降低雇主设立的障碍和吸引雇员参保,并以直接承诺和间接承诺等多种方式来实施。特别是立法建立了递延薪酬、转移接续及支付不能救济等制度,这些制度的成功实施既便利了企业设立补充养老保险,又解除了雇员的后顾之忧。而我国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仍处于起步阶段,德国的成熟经验为我国建立完善的企业年金制度指明了改革的方向。

  • 标签: 德国 补充养老保险 法定养老保险 年金破产保护
  • 简介:在我国环保部和保监会相关指导意见的推动下,强制性环境责任保险试点在全国高污染风险行业纷纷展开。基于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现实,运用SWOT分析方法,对强制性环境责任保险所具有的优势和劣势、以及面,临的发展机遇和挑战进行系统分析,得出了目前我国开展强制性环境责任保险宜采用s0策略和WO策略。

  • 标签: 环境责任保险 强制保险 SWOT分析
  • 简介:如何有效化解开发开放中的各类风险,是天津滨海新区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文章首先对当前滨海新区开发开放中风险化解的主要问题进行了系统、深入的剖析,进而分别从保险组织、保险业务、资金运用、保险监管等四个方面提出了改进与创新保险制度的建议。

  • 标签: 滨海新区 风险化解 保险制度
  • 简介:我国的医疗责任保险仅能起到将部分赔付事宜转移给医疗责任保险人的作用,但与患者谈判、解决医疗纠纷等真正使医疗服务提供者困扰的问题仍然存在。保险人无须承担抗辩义务的医疗责任保险是一个在设计上就有先天缺陷的半拉子诉讼保险。应将抗辩义务规定为医疗责任保险人的法定义务;以诉状内容为主、诉讼事实为辅的折中标准来判断抗辩义务之有无;明确被保险人为抗辩律师的实质委托人来解决律师保密义务的利益冲突、以聘任独立律师的机制解决保险人在权力保留抗辩中的利益冲突及以荣誉条款来解决是否与患者和解的利益冲突问题。最后,规定保险人在违反抗辩义务时的赔偿责任,尤其当保险人故意或重大过失而违反抗辩义务时,应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 标签: 医疗责任保险 抗辩义务 判断标准 利益冲突 心境安宁
  • 简介:谈谈韩国的出口保险法律制度孙延生韩国于本世纪六十年代末期制定的出口保险法律制度,作为其涉外经济法律制度中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韩国出口贸易和经济合作等方面,发挥了极其有效的干预和保护作用。研究和了解韩国出口保险制度,对于建立和完善我国涉外经济法律体系,...

  • 标签: 出口保险 保险合同 保险法律 出口合同 海外投资保险 法律制度
  • 简介:<正>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是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最基本的财产,是发展农业最重要的生产资料,也是法律保障和调整的重要对象。近一年来,我们根据党的基本路线,对农村土地管理、土地法律制度现状、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经验以及完善土地法律制度的对策,

  • 标签: 农村土地 法律制度 集体经济组织 经营权 集体土地使用权 土地管理
  • 简介:现行农村土地制度存在的缺陷引发了一系列的经济和社会问题,土地改革已经刻不容缓。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全面深化改革,明确指出了土地制度改革的方向和目标。为此,围绕农村土地改革如何打破政府对土地市场的垄断、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明晰和稳定的农地产权,以及土地利用规划、土地用途管制相关配套制度的完善,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

  • 标签: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 农村集体土地 土地征收
  • 简介:随着市场经济的确立与发展,土地使用权成为一种商品进入市场流转,与此相关,农村房屋、宅基地使用权交易也开始市场化。但是,长期以来农村房屋、宅基地使用权买卖缺乏明确的法律、法规的规范,以致交易秩序出现混乱,甚至出现了违反法律的现象。针对当前农村房屋、宅基地使用权交易中存在的问题,本文分析了其产生的原因,并从物权制度、债权制度的二维角度阐述了如何完善农村房屋、宅基地制度

  • 标签: 农村集体 权利主体 土地所有权 宅基地使用权
  • 简介:基于利益分享的农村土地权利制度是现有法律权利体系的补充,内生于已有的民事权利制度。配置合理的农村权利体系是农村集体土地增值利益分享的重要保证。在农村土地权利制度三大核心范畴中,契约是中介性范畴,利益是目的性范畴,权利是手段性范畴。将权利体系的构建放置到三种基本契约模式中去,成员权制度是反复博弈之后社会规范嵌入的结果,是针对关系契约中的不确定性进行的适应性制度安排,在现有的法律制度之下应通过分类契约来治理完善土地权利制度,建立征收前与关系契约相关的成员权制度和征收中与交易契约相关的处分权制度,通过“所有权——成员权——承包权——承包土地使用权——土地经营权”的逻辑落实土地处分权,间接实现承包经营权与土地经营权的分离,推动经营权的债权物权化。

  • 标签: 农村土地 利益分享 土地权利 土地法制
  • 简介:由于我国的经济体制、立法体制、民法理论和立法指导思想存在一些明显的缺陷,因此,我国现行农村土地法律制度也存在缺陷,需要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律制度进行重构,使其得以进一步发展。

  • 标签: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缺陷 法律分析
  • 简介:我国现行政府主导的农村居民点整理模式存在缺陷,导致实践中出现了很多问题。应通过立法构建农村居民点整理制度,创新农村居民点整理机制,允许城镇建设规划区范围内的近郊农村将通过居民点整理节余的集体建设用地,在符合城镇建设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前提下自由流转,以切实维护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 标签: 农村居民点整理 模式 集体建设用地 建设规划
  • 简介:本文旨在建立宅基地股权制度以破解法院处理农房买卖纠纷时的司法困境.所谓宅基地股权制度是基于宅基地而建立的一种股权制度。在这一制度中,宅基地可自由流转,从而促进农房交易.规范农村房地产市场。文章通过解读现有宅基地制度,指出其有造成产权主体虚置等众多缺陷,主张法院在处理农房买卖纠纷时承认合同有效,因为这有其法律基础与实践基础。但当前法院系统在处理该类纠纷时因现有宅基地制度而只能采用合同无效的观点,使案件审理陷入困境。所以建立宅基地股权制度就应运而生.其所遇到的理论障碍也完全可以消除。为支撑这一制度,本文对其概念界定、股权特点和意义,以及制度构建中需处理的众多问题进行了简要论述。本文运用实证研究方法,就农房买卖案件审理困境与现有宅基地制度进行关联分析,并建构宅基地股权制度以破解农房买卖案件的司法困境。

  • 标签: 农村宅基地 股权制度 房屋买卖 司法 买卖纠纷 法院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