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 要:感情是情绪与情感的总称,是人对客观事物的态度及相应的行为的反应。感情有特定的形成机制,情绪唤醒研究告诉人们,环境影响、生理状态和认知过程三者相互作用才导致情绪现象。情绪与情感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情绪与情感构成了普通感情,而普通感情和教学感情又存在着许多不同。
简介:德国的法感情理论最初是为了给一种“反传统的”司法实践寻找一种教义学上的理论支持。这样一种反传统的司法实践是指法官在实务中并没有完全遵循三段论的形式逻辑进行裁判,某些情感因素在裁判中发挥了作用。米夏埃尔·比勒的法感情理论认为,裁判者在司法冲突中,并不总是保持着中立第三方的态度,而是采取了一方当事人的观点。法感情并不仅仅是一种感情状态,它也是一种正义的表达。由于法感情被很好地隐藏在案件判决之中,但是它却对案件的结果产生了一种预先的判断,这种法感情既是隐晦的,又是有些危险的,需要法教义学加以控制。德国的法感情理论能够为反思我国司法裁判基本理念特别是如何处理民意问题等提供有益的参照。
简介:摘要《课标》在第三学段的阅读目标中指出要在阅读中了解文章的表达顺序,体会作者的思想感情,初步领会文章的表达方法。本文阐述了体会文章思想感情的四个切入口,即从题目入手、从中心句入手、从重点词句段入手、从人物的外貌语言行动和心理入手。在阅读中正确深入地体会文章的思想感情,能陶冶学生的思想情操、丰富情感体验、提高语文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