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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刑事和解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着加害人与被害人达成协议后反悔的情况,此时如何发现当事人达成和解的真实意思表示,成为司法机关具体认定原有刑事和解协议效力及其履行行为的关键,由此延伸出司法机关审查刑事和解协议的一般标准,具体包括加害人与被害人对和解的后果是否“明知”、对事实的认知是否同一、加害人是否作有罪答辩并真诚悔过、协议的达成是否基于加害人与被害人的自愿、对被害人的经济赔偿是否体现加害人的悔罪意思、和解协议是否注意关注了被害人的精神需要等。

  • 标签: 刑事和解 反悔 审查标准
  • 简介:2012年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权保护,并积极促进羁押措施回归其原本要义,在第93条规定了"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该条文是新刑诉法的一大亮点,但司法实践中该制度的实施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本文将捕后羁押必要性的审查分为诉讼职权型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和诉讼监督型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对于诉讼职权型的羁押必要性审查,主要从主动审查和被动审查两个层面分析审查的诉讼阶段和时间节点:对于诉讼监督型的羁押必要性审查,主要从检察机关的侦监部门、公诉部门、监所部门三个职能部门开展此项工作的利弊进行评析。本研究揭示将检察机关定位为羁押必要性审查的主体在理论上是合理的,在实践中是具有可行性的,并提出构建"以检察权统一行使为中心。侦监、公诉、监所部门分工负责、通力配合、各有侧重的羁押必要性审查模式"。

  • 标签: 羁押必要性审查 诉讼职权型 诉讼监督型 权利保护 检察权
  • 简介: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正式下发了《关于省级以下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由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逮捕的规定(试行)》,对改革检察机关自侦案件审查逮捕程序作出详细规定。这项重大改革对增强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制约、提高执法公正性和公信力具有重要的意义。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应当充分认识此项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同时对可能遇到的困难与挑战,要认真研究相应的对策和措施,为“上提一级”的顺利实施做好充分准备。

  • 标签: 检察机关自侦案件 审查决定逮捕权 上提一级
  • 简介:2010年5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不仅全面规定了刑事诉讼证据的基本原则和主要规范,还具体规定了对各类证据的收集、审查、判断和运用,对司法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特别是死刑案件提出了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这是我国刑事司法制度改革的重要成果,也是我国刑事诉讼制度进一步民主化、法治化的重要标志,对于进一步提高执法办案水平,进一步强化执法人员素质,必将发挥重要作用。为便于司法实践中正确理解和适用,现对《规定》的制定背景和主要内容予以说明。

  • 标签: 刑事诉讼证据 审查判断 死刑案件 最高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制度改革
  • 简介:督促程序作为一个独立的诉讼程序,早已引起法学界、司法界的关注。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都希望借支付令督促债务人偿还债务,以实现债权人的债权。但是,目前督促程序在我国司法实践中未能发挥应有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笔者从督促程序的主要特征出发,结合督促程序在司法实践中的现状,试着分析我国现行的支付令异议审查制度不适应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构建的原因,探讨完善支付令异议审查制度的途径。我们应在不违反督促程序的性质、特点的情况下,在立法上对被申请人滥用异议权的行为予以限制,既保护申请人的合法债权,又保障被申请人依法行使异议权,从而充分体现督促程序的公正与效率原则。

  • 标签: 督促程序 支付令异议 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完善
  • 简介:梳理宪法委员会的判例,可以从法律形式上揭示法国式单一制的变迁。法国现行1958年宪法在制定时遵循了大革命以来的传统,强调共和国的单一性。单一制既是主权之不可分割性的必然结果,也是人民之单一性的制度形态,据此,国家是唯一的立法者,公民以可互换的身份平等适用同样的法律。经过55年的演变,法国式单一制逐渐承认了地方多样性。在地方组织日益多样化的同时,法律也日益地方化。地方多样性的承认使单一性原则焕然一新,它也反过来对单一制国家的永久性构成一种保障。法国已经在单一制与地方自治之间找到了一种宪法平衡。

  • 标签: 合宪性审查 单一制 地方组织的多样性 法律的地方化 地方自治
  • 简介:在未成年人刑事处理走向宽缓化趋势及审查逮捕程序改革的双重背景下,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查逮捕程序的改革价值在于推进刑事司法改革。文章从改革的背景谈起,对改革的价值、实务部门对改革进行的探索、针对改革探索的一些论争,进行了归纳梳理,进而对改革的进程提出相关建议。

  • 标签: 未成年人 审查逮捕 办案模式 改革
  • 简介:<正>近年来,法学界集中讨论了我国应采取何种违宪审查模式以及是否应当引入宪法诉讼机制等体制方面的问题,这些讨论是非常有益的。但是,违宪审查制度的建立涉及国家法律制度的改革,引起国家权力配置方式的改变,需要对政治和经济利益重新整合,因此需要树立违宪审查制度的观念,理性地审视传统宪法观念与违宪审查制度蕴含的宪法法理之间的内在冲

  • 标签: 违宪审查制度 宪法解释 宪法诉讼 宪法至上 权力配置 符合宪法
  • 简介:在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中引入自愿公证,采取前置选择性公证实质审查制度,设立选择性的办理房产证"绿色通道",是解决老百姓购房后办理房产证难的有效途径。同时,对减轻国家财政负担和房产登记机关压力,提高房屋交易安全等方面也具有积极作用。

  • 标签: 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前置性选择 公证 实质审查制度
  • 简介:<正>在现代社会,相对人许多领域的活动都需经由行政主体的批准或同意方可进行,相对人申请行政主体为一定行政行为的情形广泛存在于管制行政与服务行政领域,其情形有:申请行政主体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申请为行政许可),申请行政主体对特定的法律事项予以认定和证明(申请为行政确认),申请为第三人附加义务以保护自身权益,申请行政主

  • 标签: 行政拒绝 郑广 行政行为 行为违法 行政诉讼法 复议决定
  • 简介:行政公益诉讼具有很强的复杂性、专业性,对于检察机关而言也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又是一种"偏柔性"的法律监督方式,监督难度、监督复杂性、监督阻力普遍较大,牵涉利益广泛,因此必须通过开展检察机关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必要性审查,提高行政公益诉讼办案质量,提升检察监督权威性.构建起较完整的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必要性审查制度需要探讨行政公益诉讼监督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作为"现象的构成要件,明确行政公益诉讼必要性审查的步骤、具体程序、关键问题.

  • 标签: 行政公益诉讼 必要性审查
  • 简介:2013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刑事诉讼法》赋予了辩护律师在审查逮捕阶段的诉讼参与权。基于以G市HD区的实践为样本的实证调查发现。当前审查逮捕阶段律师参与率低、参与效果不显著、律师参与的配套机制不健全。对此。可以通过健全刑事侦查阶段律师援助制度、完善律师参与配套工作机制、保障律师诉讼阶段参与权利等措施来寻求解决问题,激励《刑事诉讼法》所确立相关制度的活力.

  • 标签: 审查逮捕 律师参与 配套措施 实证研究
  • 简介:一是有件必报。要求各执法主体单位在规范性文件发布之日起30日内报送县人大常委会主管部门备案审查,几个部门联系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由主办部门负责报送。二是有报必审。要求常委会主管机构在收到报送的规范性文件第一时间登记、归档,根据文件内容分送机关科室审查,审结时间不超过3日。

  • 标签: 规范性文件 人大常委会 备案审查 深泽县 主管部门 执法主体
  • 简介: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依法向犯罪嫌疑人出示的《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是一份由国家司法机关出具的具有法律意义的正式文书,对于检察机关依法正确履行检察权保障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具有重要意义。目前,司法实践中,告知书文本中尚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认真修改完善。

  • 标签: 犯罪嫌疑人 诉讼权利义务 告知 审查起诉
  • 简介:2016年国务院公布34号文,标志着我国正式确立构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该制度的建立,是我国确立竞争政策基础性地位所迈出的关键一步,是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一项创新型的顶层设计。下一步的重点是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在分析了我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具体设计及特点,并对日本政策评价相关的三个不同制度进行考察的基础上,认为应建立和完善我国的政策评价制度,尤其是RIA事前评价制度,综合既有评价制度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进行科学定位,并对该制度相关的法律依据、配套措施、评价指标、评价流程等进行详细设计。在此前提下,实行存量与增量法律政策同等对待,对上位法律政策一并审查;限制或删除'例外情况',强化对'替代方案'的评价分析;完善法律层面保障及配套政策体系,制定实施细则。

  • 标签: 日本竞争评价 公平竞争审查 政策评价制度 RIA制度
  • 简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报告具备了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应当被视为证据。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的程序和内容应当根据《联合国少年司法最低限度标准规则》第16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若干规定》第21条,以及六部门《规定》的相关内容来确定。但一份由矫正部门提供的社会调查报告是否符合刑事证据的要求,是否能够进入刑事诉讼,并最终为人民法院所采信,还应当进行程序审查和实体审查

  • 标签: 未成年人 社会调查报告 品格证据 审查
  • 简介: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实施,港、澳、台地区与我国大陆地区的经贸关系日趋紧密,两岸三地的经济贸易往来的发展迅猛,伴随而来的是解决各种纷繁复杂的民商事纠纷的需要。与此同时。为了缓解“诉讼爆炸”的困扰和繁重的司法负担,仲裁再一次责无旁贷的担当起排忧解纷的重任。毕竟,相对于法律的严谨规范,仲裁灵活快捷的优势使它在民商事纠纷解决方式中独具特色。仲裁文化历史悠远,从来就是以独立佘正、推崇效益、意思自治为其基本理念。仲裁本身植根于社会经济和生活的土壤,受到浓郁的乡土气息的灌溉,是发生纠纷的社会民众在由自己所选定的公断人那里来感知正义的重要途径。本文通过对港、澳、台、陆两岸三地仲裁制度,特别是仲裁裁决的司法审查问题的比较,对仲裁的司法审查问题作了一个较为深入的思考。

  • 标签: 仲裁 民间性 司法性 司法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