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发票不仅用于税收征管,同时还广泛用作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的经济支出凭据和社会经济统计基础凭据。发票管理规范,属于税收征收管理基础和社会经济管理基础范畴,应当制定法律,依法规范发票开具和使用行为,以有效保障发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衔接顺畅、协调统一、适用有力。
简介:摘 要:法律的生命是以语言为载体的,这不仅是因为语言是法律存在的形式,还是法律价值观的体现,法律的诸多功能只有借助语言的表达才能有效地规范人们的行为,以维持社会生活的有秩性和稳定性。目前立法语言中模糊语词的使用所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名词性模糊语词语义不明与动词性模糊语词语义不明。语言本身便固有模糊性,为此应当将其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尽可能发挥模糊性语词的积极功能;法律本身具有滞后性,所以应当在价值导向的思维方式下正确的运用法律解释,促进法律语言的规范化使用;立法者衡量价值的不同也会对立法语言的模糊性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要对司法自由裁量权进行规范和引导,防止权力滥用现象的发生。
简介:摘要:新经济形态下,以网约工为代表的灵活就业在我国劳动力市场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由于平台在劳动关系中处于事实上的绝对优势地位,以及平台用工法治建设的滞后,当前的平台经济存在平台经济从业人员普遍工作时间长、工作强度大、社会保障体系发展滞后,平台用工存在对劳动者社会保护不足的问题。平台用工的劳动保护问题已成为全球关注的重要问题,我国的平台用工也备受关注,应当对平台用工加强立法,借鉴发达国家的立法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健全平台用工立法,以健全的法制保障新经济时代劳动者合法权益。
简介:【摘要】司法鉴定见证制度有助于实现司法鉴定程序正义和实体公正,是重要的鉴定制度之一,但是由于实践中立法的不完善,导致该制度存在适用范围不合理、主体法律地位不明、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缺失、程序缺失等问题,这些问题大大降低了见证制度在司法鉴定中的作用。因此,本文以司法鉴定见证制度的价值和功能为基础,对司法鉴定见证制度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分析,最后结合实际情况和域内外经验提出针对性的建议,以期完善我国司法鉴定见证制度。
简介:摘 要:持续性犯罪将对国际刑事法院的管辖权产生何种影响,仍是未决问题。《罗马规约》遵循了严格的罪刑法定原则,既强调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明确,也要求法院管辖权不得溯及既往。对于初始违法行为发生于《罗马规约》生效日期以前的犯罪,仅在其全部构成要件均持续至该日期以后,国际刑事法院才得对该日期后的那部分犯罪行使管辖权。
简介:摘要:随着城市化进程的迅速发展,城市轨道交通聚焦环保和快捷通行的同时,由于其隧道式线路和封闭性环境,加之应对高客流的安检,使其发生各类突发事件的风险骤然上升。对此,从经济制度安排、反恐现实需求、事故灾难预防、治安案件处置和道德风险约束等方面探讨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管理立法是非常必要的。当前,部分省市轨道交通安全管理的法治探索与实践经验,给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管理立法提供了借鉴。可从整合城市轨道交通类型、调整城市轨道公安管理模式、统一乘车优惠标准、维护共同安全权责、严防各类突发事件等方面进行立法设计,从而更好地维护公众利益和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促进城市轨道交通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简介:摘要: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等多重空间规划体系相互叠加、交织复杂,存在诸多冲突和矛盾。有必要推动国土空间规划法立法,实现国土空间系统整体性和统一性。法律应当明确规划层级与编制主体,科学划分规划层级和范围,统一规划期限和修编程序,完善规划制度。规划的公众参与应形成制度化机制,提高公众参与质量。规划纠错机制应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效衔接。规划实施应建立监管体系,完善考核机制。充分发挥法治在规划编制和落实中的基础性作用。
简介:摘要:公司注册本制度的演进史同时也是一部观念史。法律制度的背后必定有一套思想观念作为正当性基础,不检讨制度及其实践背后的思想观念,就很难准确解释制度的结构、运行和利弊,也无法洞察制度的来龙去脉。公司注册资本制度作为具有组织法与债权担保双重功能的基本规则,辐射各方利益,贯穿于公司设立与运行的全过程。本次新《公司法(2023版)》在认缴资本制的基础上,为确保企业资本充实,采取多元化措施,不仅明确了股东出资期限加速到期,更增加了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需在五年内缴足的限制,本次公司法修订充分回应了目前实践中部分股东以认缴期限作为“保护伞”的问题,体现了立法层面对进一步完善公司资本认缴制、强化股东出资责任的态度转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