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尤其是我国发达地区农村集体资产在不断壮大,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化改革使农村集体资产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有效的缓解了旧的模式下农村集体资产产权不清、管理混乱和集体组织成员权利得不到保障等的问题,因此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化改革是适应我国经济发展的必由之路。本文先研究了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化改革原因,再分析了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化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而从明晰产权、加快立法、改善管理制度、引入专业服务机构、优化股权设置等方面提出推动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的对策建议。
简介: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是采取渐进式改革的方式,第一步改革是通过废除农村人民公社,实行家庭承包制,实现所有权和承包经营权的分离,把生产经营自主权还给农民,有效地调动农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第二步改革是把承包经营权再分解为承包权和经营权,实现“三权分置”,为经营权流转以及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创造条件;第三步改革,也称农村“三块地改革”,即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制度改革、宅基地制度改革,通过深化改革,使其从权能不完整到还权赋能.通过这三步改革,提高农村土地的市场化程度,以利于更好地发挥市场在农村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提高农村土地资源配置效率,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有效地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