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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除了应当收集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证据,还应当收集已经谋取的部分利益证据,也往往忽视围绕"他人谋取利益"收集证据

  • 标签: 利益证据 浅谈谋取 证据收集
  • 简介:既不要求受贿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请托人谋取利益,他人谋取利益是受贿罪的客观要件之一,也不要求该国家工作人员一定要利用职务之便实施为请托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 标签: 中的谋取 受贿罪中的 浅议受贿罪
  • 简介:就该认定该国家工作人员默认利用其职务之便请托人谋取利益,既不要求受贿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请托人谋取利益,他人谋取利益是受贿罪的客观要件之一

  • 标签: 中谋取 利益认定 受贿罪中
  • 简介:介绍了我国对受贿罪立法的相关规定,分析了'他人谋取利益'作为受贿罪构成之要件的诸多弊端,即造成法律条文间的冲突;不能体现犯罪的本质;割裂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本身之性质;造成了司法实务的困惑;不符合国际立法的主流.从而得出结论,不应以其为受贿罪的构成要件,而应作为一个量刑情节.

  • 标签: 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 立法
  • 简介:即只要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的就构成该罪,索取型受贿罪与收受型受贿罪的唯一区别就是收受型受贿罪必须是以为他人谋取利益必备要件,而索取型受贿罪则没有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要求

  • 标签: 利益要件 受贿罪应以 型受贿罪
  • 简介:我国刑法明确规定收受型受贿罪要具备“他人谋取利益”要件,但围绕该要件是否受贿罪的必要构成要件,以及应否继续保留的争论从未间断过。反对观点认为,“他人谋取利益”要件的设置不仅在法理上存在着重大缺陷,而且为司法机关的案件侦破工作加大了难度,事实上形成了对受贿犯罪的变相保护。

  • 标签: 为他人谋取利益 司法机关 受贿罪 构成要件 案件侦破工作 受贿犯罪
  • 简介:这是因为既然通过其他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上请托人谋取正当利益而索取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不构成受贿,一、法律规定与司法实践的冲突我国《刑法》第385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而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他人谋取正当利益构成受贿罪

  • 标签: 中的地位 利益受贿罪 受贿罪中的
  • 简介:由于采用了典型情景立法技术,“他人谋取利益”得以进入立法并成为“收受贿赂型”受贿罪的构成要件。综合考虑文字含义、法条体系以及立法原意,可以发现“他人谋取利益”实际上是一个主观要件与客观要件的复合体,在立法逻辑、价值评判、司法实践等不同层面遭遇了诸多困境,特别是对于“受感激型贿”“受投资型贿”“受不谋利型贿”等非典型受贿行为难以纳入打击范畴,无法适应当前严峻的反腐态势。为此,需要对“他人谋取利益”予以立法改进,即仅保留“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同时将其由受贿罪“构成要件”转变为“责任要件”。如此改进之后,不仅可以避免前述困境,而且符合受贿罪的设置目的,吻合受贿罪的犯罪本质,契合犯罪既遂理论,避免对同一行的重复评价,并体现了对古代立法的借鉴与国际通例的接轨。

  • 标签: 受贿罪 为他人谋取利益 非典型受贿行为 构成要件 责任要件
  • 简介:对于如何解释受贿罪中“他人谋取利益”的要件,向来存在着“主观说”和“客观说”的争论,前者认为其为主观的超过要素,进而认为收受型受贿是目的犯,只有收受他人财物时具有为他人谋取利益的目的时才能构成该罪;后者则将其理解一种客观行为,包括承诺、实施和实现三个阶段的任何一个行为即可。

  • 标签: 为他人谋取利益 受贿罪 客观行为 他人财物 客观说 主观说
  • 简介:只有少数国家规定构成受贿罪必须以为行贿人谋取利益要件,只收受财物而不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我国刑法规定受贿罪成立的要件之一是

  • 标签: 中谋取 利益要件 受贿罪中
  • 简介:"他人谋取利益"在受贿罪构成要件中的地位问题,向来引起学界和实务部门颇多争议,然而,对这一问题的合理设置不但与法条的可操作性关系密切,而且与法律能否抗制复杂多变且愈演愈烈的受贿犯罪直接相关.本文结合司法实务及国外相关立法例,从受贿犯罪的本质上,对当前理论中的各种观点进行了深入的反思.

  • 标签: 为他人 谋取利益 受贿 定性 定量
  • 简介:<正>一、他人谋取利益概述根据《刑法》第385条规定,受贿罪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取他人财物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从这一规定来看,构成受贿罪有如下几个要素:(1)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刑法理论上典型的身份犯,行为人的

  • 标签: 国家工作人员 收受财物 行为犯 主观要件 身份犯 主观心理状态
  • 简介:实践中我们经常会遇到这样的受贿案例,国家工作人员收受他人贿赂,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他人谋取利益,触犯受贿罪的同时也触犯了《刑法》所规定的其他犯罪(不正当职务行为),对于此类案件应否认定为数罪存在着较大分歧。笔者认为,只要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其职务行为收受了他人的财物,许诺他人谋取利益的,就已经使职务行为的不可收买性受到了实际侵犯,因此,如果行为人由此进一步实施的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触犯《刑法》所规定的其他犯罪,则说明其行为已经侵犯了另外的、不同于受贿罪的客体。换言之,此时行为人的行为完全符合两个罪的构成要件,对此理当数罪并罚。否则,如果只认定为受贿罪,一方面会导致罪刑不相适应:另一方面会使得受贿罪负担的内容过于庞大,使大多数数罪变成一罪,这显然是不合适的。

  • 标签: 为他人谋取利益 数罪并罚 受贿罪 犯罪 正当职务行为 国家工作人员
  • 简介:他人谋取利益是我国刑法中受贿罪的主观违法要素,对于该要件的性质与认定,在我国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中素有争议。2016年4月18日两高颁布的《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他人谋取利益问题进行了具体规定。这一规定对以往司法解释既有继承又有超越,对于他人谋取利益的司法认定具有重要意义。该司法解释规定了四种他人谋取利益的情形,对此应当进行刑法教义学的阐释,以便受贿罪的司法认定提供法理根据。

  • 标签: 受贿罪 为他人谋取利益 主观违法要素 事后受财
  • 简介:2016年《贪污贿赂刑事案件解释》颁布以后,第13条将“明知请托”与“事后受贿”新增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情形。对“他人谋取利益”的解读,经历了“从无到有”的立法变迁,以及“从窄到宽”的理论变迁。《贪污贿赂刑事案件解释》第13条从规范的角度理解“他人谋取利益”,只要行为人接受贿赂的行为在一般人的角度来看具有“他人谋取利益”的表征,或者与事后的行为结合来看可以规范评价他人谋取利益”,就不影响受贿罪的成立,该解释颁布以后进一步扩大了受贿罪的犯罪圈。

  • 标签: 规范论 事后受贿 一般人标准 从事实到规范
  • 简介:受本届全国初中青年数学教师优秀课观摩与评比活动组委会、坪委会的委托,我给大会作总结报告.本次活动受到全国初中数学教师、数学教研部门、各会员单位的高度重视,来自全涮除两藏、港澳俞以外的所有省、直辖市、自治区,行业的3000多名代表参加了本次活动.覆盖范围广,参与热情空前.各会员单位做了大量前期工作,

  • 标签: 初中数学教师 长期利益 力量 学生 会员单位 评比活动
  • 简介:行贿罪是谋取不正当利益,①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国务院各部门规章规定的利益即,也就是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国务院各部门规章规定的利益

  • 标签: 中的谋取 正当利益 行贿罪中的
  • 简介:摘要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明确将“他人谋取利益”规定为受贿罪的客观构成要件。从近几年来我国受贿犯罪的发展趋势来看,受贿犯罪不仅在职务犯罪中所占的比例逐渐增大,而且其犯罪方式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受贿方式的纷纭复杂已经大大超出我国刑法规定的“权钱交易”型的典型受贿方式。此外,鉴于司法实践中,对受贿人“他人谋取利益”犯罪动机的难以认定,造成案件处理的滞后和不公正.因此,我国受贿罪的立法规定,应根据《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和借鉴其他国家有关反腐败的法律,去掉“他人谋取利益”的限制性规定,扩大受贿罪的外延,以适应我国反腐败的需要。

  • 标签: 受贿罪 谋取利益 反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