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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个结果
  • 简介:科学证据是诉讼证据的当代特征。它是对常识证据的超越,但超越并不是否定,并不意味着常识证据退出了诉讼舞台。在诉讼过程中,人们优先使用的仍是常识证据。“科学将会将经验常识从事实认定中彻底清除”的断言有所偏颇。科学的发展使科学证据呈现出开放性外延,与此相适应,其内涵应受到较少限制。科学证据由物证、书证等法定证据转化而来,其转化的途径就是在证据的收集、生成、举证、质证环节使用了科学原理、技术和方法。这些环节犹如跨栏赛中的障碍,又如流水线上的过滤器,只有充分发挥它们的协同、制约作用,科学证据的本质属性一一科学性才得以有效保证。

  • 标签: 科学证据 常识证据 运行环节 科学性
  • 简介:检察委员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保证检察权正确行使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检察委员会决策机制仍存在决策主体组织结构行政化、决策程序形式化、决策效益弱化、决策执行虚化等问题。立足我国实际,在不损及检察制度的基础和原则的前提下,根据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实现检察权资源的合理配置、维护司法公正的目标,从优化检察委员会组成结构、完善检察委员会的运行程序、优化检察委员会职能、明确检委会办公室运行方式等方面进一步完善检察委员会决策机制。

  • 标签: 检察委员会 决策机制 构建原则 改革路径
  • 简介:公正执法是检察理念的核心要素,维护人权是检察执法的本质要求,保障发展是检察执法的重要使命,程序正当是检察执法的基本路径。四个方面相辅相成,是“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检察工作中的具体化,体现了科学发展观对检察工作的基本要求,体现了检察执法中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有机统一。

  • 标签: 执法理念 公正执法 维护人权 保障发展 程序正当
  • 简介:量化考核和绩效考评是检察机关普遍采取的管理方式,但是由于严重缺乏人性化,也存在很多弊端。“高检院”倡导的以全面质量管理为基础的规范化管理,没有解决以部门为单位的工作模式带来的弊端,无法跨越部门界限促成必要的合作。必须改变以部门为单位的考评运作方式,进行“检察再造”,摒弃量化考评的管理方法,改进绩效考评制度,实行全面质量管理,以规范化为基础,逐步改变检察业务流程。

  • 标签: 量化 绩效 标准化 质量 流程再造 管理
  • 简介: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范围具有规范侧面与诉讼侧面,不但涉及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更关乎证据的合法性问题,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合理地界定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范围应当兼顾证明结果的真实性与证明过程的正当性。为此,应将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案件限定为重大案件,将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具体情形限定为有重大争议的关键性证据事项,并设定必要的例外。

  • 标签: 侦查人员 出庭作证 范围 界定
  • 简介:《毛泽东改造罪犯理论研究》一书在研究方法上表现出来的科学性主要有以下三点:一是将内容和形式严重失调的毛泽东改造罪犯思想,通过勾勒梳理,将其构建成一个完整的改造罪犯的理论体系;二是对毛泽东改造罪犯思想中的具体论述和简单论断,通过解析内涵,正确评价和定位,将其打造成科学的改造罪犯理论体系;三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对毛泽东改造罪犯思想的继承、发展和创新,将其变成开放的与时俱进的改造罪犯理论体系。

  • 标签: 毛泽东改造罪犯理论 科学方法 “三观” “四论” 继承创新
  • 简介:侦查机关、侦查人员之工作效果,依赖其具有的犯罪侦控能力.在市场化、数字化、全球化之当今社会,全面提高犯罪侦控能力尤为重要与紧迫.本文从犯罪侦查能力、犯罪识别能力、犯罪讯问能力与犯罪控制能力等方面具体诠释犯罪侦控能力,分析其"为什么"、"是什么"、"怎么办"之问题.

  • 标签: 犯罪侦控能力 犯罪侦查能力 犯罪识别能力 犯罪讯问能力 犯罪控制能力
  • 简介:”制造社会恐怖”是恐怖活动犯罪特有的犯罪目的,正确理解恐怖活动犯罪的这一犯罪目的的内容,以及由这一目的决定的恐怖活动犯罪的罪过结构和客观特征,是司法实践中认定恐怖活动犯罪,正确适用刑法相关规定的基本前提。

  • 标签: 中国 恐怖活动犯罪 认定 刑法 犯罪目的 特征
  • 简介:超期羁押,一般是指在刑事诉讼中,有关办案机关与办案人员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刑事拘留、逮捕强制措施后,羁押时间超过刑事诉公法规定期限的行为。本文分析了超羁押的危害性及其普遍存在的认识偏差,剖析了对超期羁押行为追究刑事责任的观念障碍,探讨了超期羁押的行为性质与处罚范围。

  • 标签: 超期羁押 刑事责任 性质 处罚范围 非法拘禁罪
  • 简介:检察机关必须在人民代表大会和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和大力支持之下才能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才能创建人民群众满意的检察院和人民群众满意的检察队伍,这已是广大检察干警的共识。为拓宽、拓深检察机关接受人大及社会各力量监督的渠道,我院作出了不懈的努力,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去年6月,我院率先在检察系统聘请了27名人大代表和3名机关干部担任我院的执法监督员,制定了《执法监督员工作规定》,组织执法监督员开展了一系列的活动,进行了许多旨在主动接受执法监督员监督的工作,取得了积极的效果,有力地促进了我院各项工作和创“两满意”活动的开展。当前,以“五好”为主要内容的创“两满意”活动处于冲刺阶段,本文试就在检察工作中,尤其是在创“两满意”活动中如何进一步发挥执法监督员的作用谈几点认识和体会。一、统一五个认识,使执法监督员工作保持正确的方向(一)统一执法监督员工作制度是拓宽、拓深检察机关接受人大及社会监督渠道的必要的认识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人民检察院也要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和社会的监督,这是不容置疑的。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检察机关接受权力机关监督的形式主要是定期向人大报告检察工作、...

  • 标签: 中充分发挥 充分发挥执法 执法监督员
  • 简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刑法修正案(八)》新增罪名。虽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明确了本罪的术语界定、定罪量刑标准、单位犯罪等问题,但对实务中争议较大的“支付能力”认定问题却未涉及。本文围绕支付能力认定中权利保障均衡实现难题进行经济分析,进而主张应在现有条件下进行以利润为导向的企业法入支付能力精细化认定,并探讨支付能力认定的证明责任,提出藉以建立劳动报酬保险制度来实现支付能力认定的观点。

  • 标签: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支付能力 利润 劳动报酬保险制度
  • 简介:中国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将陪审员职能限缩在事实认定上,由此引出了陪审员的事实认定能力问题。分析陪审员在事实认定方面的优势和劣势,应聚焦两类特征:一类是陪审员的个体身份特征,如不受科层权力管制、缺乏法教义学训练、秉持常识性正义观、怀有对当事人的共情式关怀等;另一类是陪审员裁决的结构性特征,如团体评议结构、二元式法庭结构、实际上的裁决终局性等。这两方面的特征对于司法事实问题的解决有重要影响。评价司法事实认定之优劣,除了准确性之外,还有裁决的可接受性、事实推论的正当性等维度。需要在这些维度上分别论证陪审员裁决的价值。中国现行改革方案和立法草案,选取了传统陪审制的某些要素性特征而舍弃了其他一些特征。该设计方案能否最大化地发挥陪审员的事实认定优势,取决于这些要素性特征与事实认定各评价维度之间的功能性关联。

  • 标签: 陪审员 事实认定 准确性 可接受性 正当性
  • 简介:沿用“鉴定意见”法律称谓的“两个证据规定”规制鉴定意见的证据能力,体现实体真实和程序公正的价值取向。相比于两大法系司法鉴定(专家证言)证据能力规则体系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决定》,“两个证据规定”运用逆向的方法,通过鉴定证据排除规则初步构建了我国鉴定意见的证据能力规则体系,对作为刑事诉讼中的鉴定意见进行系统规制。而要实现司法鉴定的应然价值,就必须依据现有的规则体系对鉴定意见进行审查判断,以阻断冤假错案的发生。

  • 标签: 两个证据规定 司法鉴定 证据能力 司法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