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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房地产投资信托(REITS)作为一种收益稳定、风险较低的金融产品逐渐在各国兴起。我国的保障性住房REITs试点工作也在有条不紊地展开,并可能产生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市场分别交易的两种REITs产品。本文拟对保障房REITs的模式选择进行深入分析,并从税收角度对其进行初始构建。

  • 标签: 房地产投资信托 税收优惠 税收中立
  • 简介:对“投资”定义是国际投资仲裁实现管辖的基础,但其欠缺国际条约或国际习惯明确且一致的定义,因此仲裁庭在管辖中必须对此进行解释。自Fedax案与Salini案以来,仲裁庭运用多种方法解释投资,体现了投资定义扩张化趋势。投资定义扩张一方面反映了促进投资自由与保护私人财产的客观要求,但另一方面也产生负面影响,如对东道国外资管制造成冲击,便利外国投资者滥用投资仲裁乃至影响国际投资法治基础。中国作为接纳外资的传统大国与新兴投资大国,其对内经济管辖与对外投资利益等权益也会因“投资”扩张锋芒而受损。有鉴于此,有必要对国际仲裁实践中日益扩张的投资定义实现合理限制,从而实现东道国与投资者的共赢并维护中国在国际投资仲裁中的利益。

  • 标签: 国际投资仲裁 适格投资 定义扩张
  • 简介:<正>(一)台湾的投资立法始于五十年代。1954年台湾当局颁行《外国人投资条例》,次年又颁行了《华侨回国投资条例》。由于两个条例规定的出资比例不受限制、结汇自由权和公平待遇三项优惠措施在力度上尚嫌不足,无法更快地吸引侨、外资,为此台湾当局又于1960年颁布了《奖励投资条例》,将优惠措施进一步扩大至税收等方面,为投资者提供优厚的奖励和良好的保障,从而有力地促进了

  • 标签: 投资立法 优惠措施 投资者 公平待遇 出资比例 投资人
  • 简介:目前,我国投资基金发展迅速,但立法工作相对滞后。而从投资基金实践考察,一部规制投资基金的基本法不可或缺。本文介绍了投资基金的立法过程,分析了投资基金的立法宗旨、调整范围、立法体例,阐明了投资基金立法应重点规范的内容,其中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其权利、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的责任、外商参股基金管理公司和私募基金等立法问题。

  • 标签: 投资基金 立法宗旨 调整范围 立法体例 立法内容
  • 简介:合格投资者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者的准入门槛,也是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核心规则,明确其标准,对于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私募基金投资市场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论文界阐述从界定合格投资者的必要性出发,在借鉴有关国家成熟的立法经验基础上,主要从认定主体、认定标准和认定程序三方面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格投资者进行界定,以期厘清私募股权投资与非法集资的界限,维护金融市场的秩序。

  • 标签: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合格投资者 界定
  • 简介:目前,我国保障房可分为产权型保障房和租赁型保障房,现有立法重点关注保障房的分配,却忽视其退出及交易,这是制约保障房制度顺利实施的症结所在,构建公平、合理的退出机制是使保障房回归“公共产品”价值属性之保证。在分析保障房退出机制现存问题的基础上,提出制定统一的保障房退出事由和采取多元化的退出措施;重塑产权型保障房的物权属性、建立政府回购体系并推行其交易的“内部循环”;同时,构建保障房的长效监控机制作为相应的配套措施。

  • 标签: 保障房退出 产权型保障房 租赁型保障房
  • 简介:频发的"教师集体讨薪"事件反映了我国不少地区教师薪酬难以得到有效保障的事实。以事后问责为核心的教师薪酬财政法治保障观念导致教育财政制度实施的疲软,不足以保护教师的劳动报酬权。按照现代财政法治观念的要求,打造全方位财政保障体系将是教师薪酬保障的有效之策。首先要确立教师薪酬优先给付制度,即从实体与程序两方面来建构教师薪酬优先给付体系;其次应具体落实教师薪酬优先给付的财政保障机制;最后要健全拖欠教师薪酬的监督与责任追究机制,这是教师薪酬保障的最终屏障。

  • 标签: 教师集体讨薪 教师薪酬保障 教育财政法治 教师薪酬优先给付
  • 简介:现代化国际投资争端解决的主体已经由传统的国家本位转向个人本位,并伴生了专门针对投资者与东道国争端解决的仲裁程序。与传统的商事仲裁不同,以ICSID为基础的投资条约仲裁不要求严格意义的仲裁条款,而是以“书面同意提交”为前提,这为东道国与外国投资者的合意解释留出了可裁量的空间。近年来,我国在向外缔结的双边投资协定中将可提交国际仲裁的事项由原本的征收与国有化补偿问题开放到所有投资事项,因而有必要充分理解ICSID仲裁的管辖权要件。此外,对投资协定中的关键条款进行把握也关系到投资仲裁的程序正当性,如公正公平待遇条款、最惠国待遇条款、保护伞条款。

  • 标签: 国际投资仲裁 书面同意提交 最惠国待遇条款
  • 简介:<正>国际投资保险制度即国际投资政治风险保证制度,是国际投资法律保护中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也是海外投资者极为关注的重要问题之一。随着我国利用外资和海外投资事业的发展,如何保护海外投资者的投资安全,完善我国的投资保证制度,以有效地吸引外资,保护和鼓励我国日益增长的海外投资,已成为摆在法学理论界和实务界的一项重要研究课题。

  • 标签: 国际投资保险制度 海外投资保险法 东道国政府 政治风险 多边投资担保机构 海外投资保险制度
  • 简介:从国际投资保险制度看我国投资保险立法的完善张友亮国际投资保险制度即国际投资政治风险保证制度,是国际投资法律保护中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也是海外投资者极为关注的重要问题之一。随着我国利用外资和海外投资事业的发展,如何保护海外投资者的投资安全,完善我国的投...

  • 标签: 保险制度 海外投资保险法 国际投资 东道国政府 政治风险 担保机构
  • 简介:近年来,我国人身或财产损害赔偿案件在类型和数量上发生了重大变化,给审判实践带来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这主要集中在不作为侵权的案件上。为了解决此类问题,我国最高人民法院于2003年底出台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了安全保障义务。但它只是个粗略的规定,对安全保障义务的主要内容、违反该义务的判断标准都未作详细的规定,对责任承担方式的规定也欠妥。笔者在参考国外先进做法和结合我国具体实践的基础上,试对此提出若干见解,望有所裨益。

  • 标签: 安全保障义务 主要内容 判断标准 责任承担
  • 简介:<正>研究宪法实施的保障,是个极其广泛而又具有重要实践意义和理论意义的大问题。正确比较各国宪法和运用宪法保障理论,对维护我国宪法秩序和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一、宪法保障制度的必要性什么是宪法保障?所谓宪法保障,就是为了确保宪法秩序,保持统一法律体系的稳定性和实效性,一切国家机关和国民都必须遵守宪法。即指事前防止或事后纠正对成文宪法规范的侵害,在保障成文宪法规范这一意义上来理解。从法律形式上看,它禁止违反宪法的一切行为,尤其是禁止违反

  • 标签: 宪法保障制度 宪法条款 宪法秩序 成文宪法 实效性 宪法修改
  • 简介: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肩负着新时期治国安邦的重任。多年来在保障宪法实施方面,虽已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宪法监督便是其中之一。为了保障宪法的实施,作者认为,只有建立起一个专门的宪法监督机构,只有对违反宪法的一切行为进行追究,才有利于保证宪法真正成为一切组织和公民的根本活动准则,才有利于强化宪法的权威和作用;并对此提出了两种具体方案。

  • 标签: 解释宪法 宪法实施 全国人大常委会 宪法监督制度 监督机构 宪法解释制度
  • 简介:狭义的刑事司法(刑事审判)承担着惩罚犯罪、保护社会和规范刑罚权、保障人权的双重机能,并且侧重于人权保障机能。刑事司法实践中,通过倡导轻轻重重、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裁量刑罚时把教育改善犯罪人作为其出发点和落脚点,倡导“轻刑化”和“非刑罚化”,严格遵守刑事诉讼的正当程序,发挥刑事审判程序应有的“入罪”过滤功能和“出罪”畅通功能,实现刑事司法的人权保障机能。

  • 标签: 刑事司法 人权保障机能 定位 实现
  • 简介:产业投资基金有效运行有赖于合理治理结构,形成有效约束和激励治理机制。公司型产业投资基金、契约型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型产业投资基金三种基金形式体现了不同的法律关系,因而在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各有其特点。比较其各自特点,对于选择适当基金形式,推动我国产业投资基金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 标签: 产业投资基金 治理结构 治理机制 比较
  • 简介:浅议BOT投资方式●福州福民律师事务所徐兆基近年,随着我国经济的增长,资金不足和基础设施落后的矛盾越来越突出。采用国际上流行的BOT投资方式,吸引境外及民间资金将有助于缓解这一矛盾,加快我国的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因此BOT方式将有可能成为我国利用外资进...

  • 标签: 投资方式 BOT投资 基础设施建设 民营企业 投资者 基础设施项目
  • 简介:行政公开,是指行政机关以民主、开放的精神从事行政管理,依法保障公民知政权、参政权和督政权的活动原则与方式.行政公开的理论与实践在我国已开始受到重视,但对于行政公开的理解和运用则存在简单化和片面性.因此,本文力求从行政公开的本质层面上弄清行政公开的性质、范围、内容和功能,以期有助于我国行政公开理论与实践的发展.为此,作者认为,行政公开从功能上看主要应该包括知政权、参政权和督政权的保障.

  • 标签: 行政公开 参政权 权利保障 行政机关 民主 公民
  • 简介:<正>表现自由有狭义和广义两种理解。狭义上是指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包括以报纸、杂志、绘画、服饰、照像、电影、音乐、唱片、收音机、电视机、电脑等一切手段发表思想的自由。广义上还包括报道采访自由、集会自由、结社自由等。在当代人权法上,通常将思想言论自由与集会结社等自由区别开来加以规定。《世界人权宣言》即采用此种规定方式。该宣言第19条规定:“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此项权利包括持有主张而不受干涉的自由和通过任何媒介和不论国界寻求、接受和传递消息和思想的自由”。第20条第1款规定:“人人有权享有和平俯和结的自由。”后来的《欧洲人权公约》和《美洲人权公约》也都采用了此种规定方式。在各国人权法上,通常将表现自由的诸种内容采用列举式加以规定。

  • 标签: 发表意见的自由 经济自由 思想言论自由 明确性原则 宪法学 日本宪法
  • 简介:我国宪法中规定的退休权,属社会权的范畴。退休权与物质帮助权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共同构成我国社会保障权内容。我国宪法中有关退休权的规定不符合实践需要,应当进行修改:在主体资格上,应扩大退休权的权利主体;在实现方式上,应将退休权彻底纳入社会保障制度中。同时,在实践中,应当对退休权、劳动权进行合理平衡,才能正确处理诸如“平等退休权”、“强制买断工龄侵犯退休权”等纠纷。

  • 标签: 宪法权利 退休权 社会权 社会保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