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自八十年代以来,我国企业并购风起云涌,发展迅速。据不完全统计,仅在1986年至1996年十年间,共发生企业的兼并与重组2万余起,平均每年2O00余起广而外商直接投资并购我国企业也已成为其对华投资的一种新趋势。面对企业并购浪潮的兴起,我国法律却明显滞后,许多并购活动无法可依,严重影响了企业并购应有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实现。为此,笔者就企业并购中的若干法律问题进行研究,以期为我国企业并购法律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提供借鉴。一我国企业并购立法之完善目前,我国调整企业并购的法律、法规虽然为我国企业并购提供了基本法律依据,但离实践需要仍有较大差距。表现为:(1)散乱,缺乏统一性。在现行法律、法规中缺乏一部能
简介:澳大利亚政府深感国家安全利益的威胁,加之不断复杂化、具有隐蔽性的金融工具在直接投资领域中广泛运用,原有的法律难于实现对这些新投资工具的统一规制。澳大利亚自2008年以来围绕以上问题,两次大规模修订其1975年《澳大利亚外国收购与接管法》及相关实施细则,并且频繁出台外资政策,这些举措澄清了国家安全的考察因素,完善了对政府及相关投资实体的规定,将新的投资工具纳入到法律规制当中,从诸多方面提高了国家安全审查标准,增强了国家安全审查力度。这些新发展,对我国进一步完善以2011年初颁布的《关于建立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制度的通知》为中心建立的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的法律制度有很大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