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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2012年《刑事诉讼法》根据鉴定活动的本质特征作出多处修改。但在司法实践中,“鉴定结论”到“鉴定意见”的转变并未带来实质的符号权力减让,“有专门知识的人”之意见呈现进退维谷的尴尬,相关角色定位混乱。实践乱象的背后,是“以印证为中心的整体主义证明模式”所承载的“知识-权力”话语与“认知-行为”理论所产生的交织与耦合。刑事司法场域的微观权力网络之中,知识与权力的互动需要由“支配-被支配关系”转向“互动关系”,并在降低法官认知流畅度的同时,提示其启动理性认知系统对感性认知行为进行监控与修正。

  • 标签: 刑事司法证明 鉴定意见 有专门知识的人 知识-权力 认知-行为
  • 简介:<正>目前我国司法实践中的量刑偏差比较严重,这已经引起不少学者的重视和研究,并且提出了许多很好的对策,但是对法官量刑的自由裁量权与量刑偏差的关系,却缺乏必要的和深入的分析。本文拟就此谈一些粗浅的看法以求教于法学界同仁。

  • 标签: 自由裁量权 法官 法定刑 量刑偏差 刑法分则 犯罪事实
  • 简介:刑事错案产生的心理偏差主要包括因惰性、经验等感情因素而导致的心理偏差和因错误的价值取向导致的心理偏差。这些心理偏差分别表现在侦查阶段、检察环节和审判阶段,并导致刑事错案的形成。校正刑事司法中的心理偏差,应当更新侦查机关侦查思维,转变检察机关审查逮捕理念及方式,转变审判机关的审判理念,并弱化外部环境对司法人员心理偏差的影响。

  • 标签: 刑事错案 心理偏差 矫正
  • 简介:<正>违法性认知是对法规范的态度、取向的认识。[1]违法性认知包含形式违法性认知和实质违法性认知等多个方面。犯罪人对其犯罪行为的违法性是否存在认知,对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存有多大程度的认知,不仅需要从理论上进行探讨,更需要从实证角度进行调查研究,如果能够建构出违法性认知[2]的结构方程模型,则对元违法性认

  • 标签: 违法性 社会危害性 模型分析 结构方程 实证角度 法律惩罚
  • 简介:名词化现象在英语中无处不在。名词化是语法隐喻的主要来源。名词化过程主要是把表达“过程”的动词或说明某一事件的小句加以“物化”,从而浓缩成动词性名词。在这一过程中作为动作过程的参与者或发出者丢失了,这样所得到的名词化词组就会损失部分原有的信息,语义上可能产生歧义或模糊。但是,名词化词组却孕包和浓缩了许多信息,它可能是多个命题的组合体。名词化词组由于失去了动作的参与者或发出者,在描述事件或说明事物时它显得更为客观;因此,名词化是科技英语最重要的特征之一。

  • 标签: 名词化现象 语法隐喻 过程 参与者 多个命题组合体
  • 简介:认知心理学上,一般将直觉视为一种信息的加工处理机制,即根据输入的信息来准确、快捷地输出处理的结果。在法律发现的过程中,直觉的作用主要表现在法条的获取、结论的预设和权衡、法律解释等方面。由于直觉机制依赖于法官的经验和专业知识,且受到人类认知规律的束缚,因而作为法律发现方法的直觉主义可能产生偏差,进而需要通过职业准入、诉讼程序等制度对直觉偏差进行控制。在法教义学的视阈下,通过引入校正程序和正当化程序,可以将直觉主义法律发现模式彻底改造成一种可被接受的司法决定模式,即“直觉—校正—正当化”。

  • 标签: 直觉 法律发现 司法决定 偏差控制
  • 简介:无论哪个诉讼模式、法院体系亦或哪种类型案件都有司法认知的存在。它是人类理性与经验在诉讼中的映射,有助于在诉讼效率和司法公正的实现中找到理想的平衡点。掌握司法认知的基本原理,有助于法官正确司法,准确地裁判案件,避免错案的发生。

  • 标签: 司法认知 免证 显著事实 证明
  • 简介:<正>一、引言就古今中外的刑法适用而言,对司法者均存在如何将刑法文本同案件事实相连接而"识别"犯罪的方法问题。面对大体相同的犯罪现象和内容相似的刑法条文,各国却基于自身的历史、文化和现实要求而在理论上建构起不同的犯罪论体系,此体系之真实运作意义乃在于指导司法甄别犯罪,使得刑法典具有普遍适应性,成为"活法"——

  • 标签: 犯罪论体系 认知体系 犯罪现象 大陆法系 司法者 超规范
  • 简介:陪审制度是现代司法审判的一个重要制度,也是我国司法改革的一个重要的试点领域。本文以实验研究为主要方法,以博弈策略认知实验的结论,对陪审员关于案件事实的判断能力和公正性方面进行了实证及哲理的分析,从而得出普通人陪审员具有相当的判断能力和公正性的结论。同时,本文简要介绍了西方行为法学派已有关于陪审员的认知偏差模式及相关的研究模式。在此基础上,对我国日后陪审制度的实证实验研究进行了展望,并尝试提出可供研究的重点方向,如法官指示、陪审团模式与大小、个体与团体、证据规则和表决规则等。这些问题的研究对于我国陪审改革试点工作及今后的陪审制度建设具有部分参考意义。

  • 标签: 陪审特性 认知偏差 行为实验
  • 简介:在案件事实认定过程中,基于个人经验和知识结构等各种前见的差异,法官可能作出不同的认定。受先入为主、司法理念混乱等因素的影响,法官在事实认定过程中可能会被不合理的前见遮蔽视阈,产生前见偏差。要减少前见偏差,需要法官自身予以反思以及外部制度的督促约束。法官在反省修正自我的前见偏差时,首先要把事实认定中潜在的逻辑推理过程呈现出来,然后要对推论前提和推论过程进行反省。在外部制度的设置上,可以通过设置案件事实论证制度和法官事实裁量权制度来防范和控制法官前见偏差的产生。

  • 标签: 前见偏差 事实认定 事实论证 事实裁量权
  • 简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置法治知识课程。中小学承担着对学生进行法治启蒙的任务,法治教育价值取向的偏差必然会影响法治教育的实施效果。中小学法治教育应确立以从'法制'到'法治'转变为主线的价值取向,注重从'法律知识传授'到'法治意识培养';从'消极被动学法'到'积极主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从要求'个人守法'到'国家守法'。

  • 标签: 中小学法治教育 价值取向
  • 简介:一讯问的策略方法可分为一般的策略方法和分类的策略方法.一般的策略方法是讯问中常用的不局限于某一类犯罪嫌疑人的策略方法,它研究的是矛盾的普遍性.根据侦查实践,一般的策略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 标签: 策略方法 讯问策略 试论讯问
  • 简介:有一个男孩被指控谋杀生父。人证、物证俱在,且被告人无法提出一个合理的无罪解释。其中一位证人是一个老头,他作证说,他是男孩家的邻居,曾听到男孩对父亲喊'我要杀了你',案发时听到隔壁有动静,当他跑出走廊时,还看到了男孩逃跑的身影。另一个证人是一位目击女证人,她说在60码以外,亲眼看见男孩把刀插入其父亲的身体。还有店主证明,被告人曾买过一把与凶器一模一样的刀,而且不是一把普通的刀子,店主说店里只有一把这样的刀子。被告否认犯罪,称自己不在犯罪现场,案发

  • 标签: 内心确信 确信认知 认知责任
  • 简介:作为一种重要的法律方法,法律解释的价值必须要通过其运用来实现。从当下司法实践来看,法律解释的运用难题主要表现在3个方面:第一,解释权限模糊导致“不敢”解释;第二,裁判后果导向“不想”解释;第三,运用标准欠缺“不会”解释。如果说前两者更多涉及解释体制和司法理念等宏观内容,那么解释标准欠缺就直观体现了裁判实践中法律解释方法“运用难”,这也被称为“法律解释的困境”。

  • 标签: 法律解释方法 认知逻辑 司法实践 解释标准 法律方法 主要表现
  • 简介:社会变革下的中国司法不信任源于人理性的自我保护。从认知心理学角度切入,民众延承的传统认知基于对现代社会形态下显现'陌生'与'信息'的新认知与安全顾虑而演变出现两种背反的心理因子:'依附'与'怀疑'。在面对现代司法制度时,两种心理因子相互作用,滋生出先验的不信任者们,随着孱弱的司法制度被破坏,其缺陷被认知传递,从先验者到参与者再到普通民众,基于安全的'认知平衡'与高效的人际传播,司法的不信任随之成型。不信任的传染凸显了人的认知理性,司法信任重塑应当以制度为保障,以规则立信,可预期可置信地在传染源、传染受体与传染途径以及民众认识水平等方面予以修正与提高,并反射给民众认知,恢复民众对司法之信任。

  • 标签: 认知 行为博弈 认知框 司法失信
  • 简介:认知询问技术是一种科学实用的侦查询问手段,这一技术自其产生便受到司法实践部门的高度重视,在英美法系一些国家有着广泛的应用并得到不断修正。其理论基础源于认知心理学的编码特性理论与记忆多元视角性理论,主要内容包含四个记忆提取规则和若干辅助技术。近期的研究发现受询问者的视觉图像表征、精神状态、情绪唤醒水平以及询问前不当干预等因素对认知询问效果有着较大的影响。实践应用表明,认知询问技术对于包括成人、儿童以及老人在内不同人群都有良好的记忆提取效果,这一技术从测量学角度讲具有较高的信度与效度。但是,从英美法系国家实践应用角度看,仍然存在一定的缺陷与不足,如认知询问技术执行较为困难,并且有些方面仍然存在争议,因而亟待进一步的修正与完善。

  • 标签: 认知询问 理论 实践应用 述评
  • 简介:2016年3月1日,我国反家庭暴力法开始实施。该法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一)的基础上规定: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同时,该法在第三十七条将共同生活者纳入暴力主体。

  • 标签: 反家庭暴力法 司法认知 定义 最高人民法院 限制人身自由 家庭成员
  • 简介:原告俞某于2000年9月18日购买一部摩托罗拉V8088手机,同年10月,手机不慎掉入厕所。俞某即到被告某维修中心检修。被告经初步检查,即告知俞某手机已进水腐蚀,不能维修,只能更换主板,经双方口头协议约定以2000元价格达成更换手机主板的协议。2001年4月,俞某使用手机时发现按键失灵,即到维修中心检修,方知其更换的手机主板为旧板。为此,原告、被告经多次协商未果诉至法院。庭审中,原告主张双方约定为更换新板,被告以旧充新,系欺诈行为,应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承担双倍赔偿的责任。被告认为双方约定为更换修复板,不是新板,同时举证其手机新板成都内部报价为2200元,故要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 标签: 司法认知 举证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被告人 2000年9月 2001年4月
  • 简介:认知不协调指人同时持有不一致认知时所产生的心理紧张状态.犯罪人在犯罪前、犯罪时、犯罪后都会经受认知不协调.本文论述了认知不协调与不良行为演变为犯罪心理和犯罪行为的关系,与反社会意识的关系,以及犯罪人的自我辩解原理,最后论述了如何利用认知不协调原理进行有效的审讯.

  • 标签: 犯罪心理 认知不协调行为 反社会意识 审讯工作 不良行为 犯罪预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