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12年11月20日至16日,东兰县检察院针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资金职务犯罪预防发出的检察建议,深入到该县各个乡镇中小学校进行整改和效果回访。针对各个学校“营养餐”资金监管、受益学生人数管理和制度规范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各个学校是否设立了“营养餐”监督岗,是否按期对“营养餐”经费使用情况上墙公布,“营养餐”是否符合国家卫生安全标准,食堂采购是否按规定如实填写《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采购、使用登记表》,是否设置“今日物价”公式栏等。同时,为确保预防效果和检察建议落实成效,该院检察官还对部分教师和学生家长进行了采访,告知他们要积极行使监督权,并邀请他们与学生共同进餐,
简介:原告邹金全现年28岁,系被告峨眉山市川主乡荷叶煤矿采石厂工人。1999年1月10日下午5时许。原告在采石厂作业中被石块砸伤。经医院治疗后.峨眉山市劳动技术鉴定委员会对原告的伤情鉴定为三级伤残。事故发生后,被告荷叶煤矿对原告邹金全按三级伤残标准,并依照《四川省劳动厅、四川省乡镇企业管理局关于乡镇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处理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48号文件”)支付了各种费用。但原告认为被告没有按法律规定足额赔偿。于2000年9月25日向峨眉山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委员会于2000年9月27日作出不予受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