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如何能创造一种有效的政治统治,并在此统治体系中形成自由秩序体系。根据政治治理方式和政治智慧的关联,可以把人类从古至今的政治智慧分为神学政治智慧、圣贤政治智慧和法治(公民)政治智慧。神学政治智慧和圣贤政治智慧,对于我们这个正在艰难地寻觅法治之路的国家而言。可视为是旧的或者传统的政治智慧。而要推进法治政治智慧的实现需要考虑以下路径:国家必须承认并保障在官方政治智慧之外,还有民间政治智慧,并且要突出民间政治智慧在法治政治中的必要性、优先性。国家必须承认并保障公民利益的获得,是公民自身参与和争取的结果,而不是任何道德的想象共同体恩赐的结果。国家必须承认并保障每位公民的主体性和个体人格,营造主体多元、文化多元和价值多元的环境。
简介:司法目标是司法的核心问题,决定司法在公共治理体系中的定位、影响诉讼模式和诉讼制度,引导法官解释和适用法律。司法目标是司法系统运行结果的积极价值表述,是人类价值演绎和司法功能的结合点。司法目标表述应当力图清晰。当前理论和实践中司法目标,要么定位不合理,要么表述不明确。应当将司法目标定位于维护自发的社会合作秩序。在这个目标之下,司法应当以社会习惯性禁止性规则作为解决纠纷的终极法律来源;当国家法规范反映当时社会流行社会习惯性禁止性规范时,司法应遵照执行,以避免在每一个案件重复发现、提炼和表达规则,提高审判效率,增强法律适用的统一性;公法案件的审判有双重性,首先是审查公法行为是否违反社会习惯性禁止性规范,维护社会自发秩序,其次是审查是否违反公法,维护政府组织秩序;法官要有国家法知识,但更要有从自发秩序中发现、提炼和表达社会习惯性禁止性规范的能力。
简介:同步于第三波民主化浪潮、受益于冷战后全球化发展的改革开放,不仅使中国成功地经受住了由西方发起并主导的全球化与民主化的双重冲击,而且还极大地促进了中国的政治稳定、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为中国政治发展的重要思想来源,当代中国政治文化既与传统政治文化一脉相承,又深受西方政治文化的影响,其在转型过程中保持了极大的主动性和渐进性。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时期,中国政治文化的转型将以契合法治中国建设为动力,在不断地向法治型政治文化转变和发展的过程中,有力促进中国的政治发展。这种主动性与渐进性的法治型政治文化的转型,既是维护中国改革开放成果的重要保证,也是推动中国政治发展现代化的重要基石。
简介:<正>一、动产抵押制度的引入:价值目标的追求传统民法根据物的担保的设立是否移转标的物的占有,将物的担保分为抵押和质押。罗马法中质权与抵押似乎是一个统一的制度,因为抵押只不过表现为对质权的完善,因而有关的理由和诉权都是共同的。只不过按照更地道的说法,如果在履行协议时向债权人转移了占有,人们通常说是质权(pignus),如果标的物仍由债务人占有,人们则称之为抵押(hypotheca)。由于不动产以登记为物权表征方式,动产以占有为物权表征方式,根据物权公示、公信原则,抵押权通过登记以为公示,质权通过占有的移转以为公示。因而传统民法中,动产因公示手段的缺乏,不能设立非占有担保,只能设定移转占有的"占有担
简介:人权话语避免沦落为政治足球的关键在于去除其政治色彩而使其趋于公平,为了达成此目标,笔者创设了一套合法性测试,以确定谴责人权侵害适当的公平程度。本测试以一个合法性论断为基础,主要包括三个向度的内容:第一向度用来确定与合法性的实质调查更具相关性的人权诉求的四个核心要素,即"领土选择"、"议题选择"、"受害者选择"和"时间选择"。第二向度"相称的肇事者选择"是本项合法性测试的关键,肇事者选择必须与确凿的人权侵犯事实相称,即按照贯穿整个领土选择的议题、受害者和时间框架来对其进行确定。第三向度"非党派主义"通过对具体事例的分析以确定何时实质上不相称的肇事者选择是可能的。笔者主张当一项政治、社会、文化冲突与人权的内容无关,而对于人权侵害的谴责实质上只是重述了冲突中一方的立场,则此时肇事者选择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