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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法律规则制定出之后,任何人都要遵守,如果有违反,也应能够预见到其后果,这样才能保证法律的有效实施。裁判越具有可预期,遵守法律的后果也就越具有可预期

  • 标签: 可预期性 司法裁判 规则制定 法律
  • 简介:司法审查正当的探讨,学者们大多是从“民主的不信任”出发的。阅读了相关资料后,可以发现,当我们正积极呼吁建立这一制度时,在其发源地美国,学者更多的却是对它的怀疑与审视。而通过了解美国学者们对司法审查正当的争论,梳理其司法审查的渊源及发展历程,明确美国法院在不同时期的司法审查态度与政策。可以肯定的是:尽管有许多学者怀疑司法审查的正当并且提出深刻的理论批评,但司法审查的正当毫无疑问。

  • 标签: 司法审查 反多数难题 宪法民主 立法权
  • 简介: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检察体制改革,目的是为了纠正当前我国检察机关存在的检察权地方化和检察一体化过度运用的问题,确保检察机关外部独立和内部独立,进而保障检察权的良性运行。本文运用逻辑分析、实证研究等方法,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司法改革为切入点,在介绍当前我国检察权运行的现状的基础上,详细阐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为了保障检察权独立运行而建立的两项制度:一方面,为了保障外部独立,实行省级以下检察机关人财物垂直管理制度;另一方面,为了保障内部独立,实行主任检察官制度。

  • 标签: 独立 垂直管理 主任检察官制
  • 简介:犯罪包含着犯罪人与受害方,犯罪人与社会及其国家之间的衔突。报应司法采用形而上的哲学方法分析犯罪原因,认为犯罪是犯罪人自由选择的结果,犯罪所侵害的主要是国家的统治秩序,因此,在“以怨报怨”观念支配下,主张犯罪人承担刑罚这样的抽象责任。恢复性司法以实证的方法研究犯罪,认为犯罪是社区关系失调的产物,犯罪侵害的不仅是国家利益,还包括被害人利益和社区利益,因此,在“以直报怨”观念支配下,主张犯罪人要面对受害方承担道歉、赔偿等具体责任。

  • 标签: 观念 利益 责任
  • 简介:整体推进司法改革——记者采访了六七个来自法院和检察院的代表,许多代表委员都提出司法改革必须变,的司法改革进程

  • 标签: 体制性突破 司法改革 改革期待
  • 简介:少年司法制度区别于以惩罚为主的针对成年人的司法制度,旨在对青少年利益加以特殊保护,防止将罪错少年作为罪犯对待。儿童福利运动促成少年法院建立,其首要理念是给予罪错少年充分关爱,而不仅仅是冷酷的惩罚。然而,尽管少年法院作为社会福利机构产生于19世纪与20世纪之交,但从其基础理念到社会实践都与“福利”的理念相左,违背了少年司法制度的良好初衷。本文旨在对其基础理论、司法实践以及“身份罪”等方面提出质疑,揭开少年司法非福利的面纱。

  • 标签: 少年司法 福利性 国家亲权思想 身份罪
  • 简介:期待可能意义需要通过司法实现。作为"超规范事由"的期待可能司法适用,不可避免地与司法所应坚守的形式理性发生冲突。理论对期待可能的研究,应更多关注和破解其司法适用的难题。在坚守形式理性的同时也应正视形式理性的局限性,而反映实质理性的期待可能司法适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形式理性不足。

  • 标签: 期待可能性 罪刑法定 司法适用
  • 简介:人权,一般意义上理解为“人作为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其最根本的价值就在于通过现代法治社会制度上的设计,使人权这种价值得到最彻底地实现。其中,司法在国家职能中县有保障人权实现的最终救济功能。…….

  • 标签: 人权 司法最终救济性 道德应然性 法律应然性 诉权 人权保障
  • 简介:不同的时代人们都没有放弃对司法客观的追求。在非理性的时代,人们渴望获得神灵的启示,给予人间客观的裁判,或者诉诸清官带给人们公正。在理性的时代,人们从自然法中获得实在法的客观,而后又从实在法的结构以及构成的角度解读客观。在超理性时代,却又解构了传统意义上的司法客观。但是,无论哪一个流派,都只是看到了司法客观的一面——明确的司法客观,而忽视了隐含的司法客观。在司法过程中,从维护法治的立场出发,如果可以通过三段论的逻辑推导获得客观的司法裁判,那么这种客观就是明确的司法客观;如果无法通过理想的逻辑推论获得明确的司法客观,就需要求诸于隐含的司法客观——一种运用多种司法手段和制约因素所形成的交谈意义上的司法客观司法的客观必然是一种综合意义上的客观,不是非此即彼那么简单。

  • 标签: 司法 客观性 理性 综合
  • 简介:社会组织,即“概称在社会转型过程中由各个不同社会阶层的公民自发成立,在一定程度上具有非营利、非政府和社会特征的各种组织形式及其网络形态。”叶八届四中全会公报中关于“加快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治理体制创新法律制度建设。依法加强和规范公共服务,完善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食品安全、扶贫、慈善、社会救助和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社会组织立法,规范和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表述表明,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是建构现代国家治理体系、提升国家整体治理能力的要求。社会的发达组织能够使公共利益最大化,弥补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总体而言。我国的社会组织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尤其是基层社会组织对政府的依赖较大。促进政府角色转换,增强社会组织服务公共社会的能力是改善地方治理的必经之路。

  • 标签: 基层社会组织 县级政府 国家治理 宁波市镇海区 现代化 独立性
  • 简介:本文结合我国宪政建设的实践,对我国尚有争论的宪法司法化问题进行了一定的分析,着重从宪法的法律、宪法的权威及保护公民基本权利等方面阐述了宪法的司法适用在我国法制建设中的必要及其现实意义。

  • 标签: 宪法司法化 必要性 中国 宪政建设 宪法
  • 简介:我们要构建的和谐社会是一个全面和谐的社会,司法裁判的和谐是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司法裁判的和谐主要体现为,司法裁判具有合法、合理性和进步。实现司法裁判的和谐,需要通过融贯的法律论证进行推动。融贯论证在程序方面的要求是通过平等方式开展法官与诉讼当事人及其他参与人之间的论辩和对话,在实体方面的要求是充分吸收社会所公认的价值观念。这样作出的司法裁判才具有可接受,才能实现司法裁判的和谐。

  • 标签: 司法裁判 和谐 融贯性 法律论证
  • 简介:选择罪名是我国刑法理论中的一个重要概念,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刑事立法模式。本文结合了大量的典型案例对选择罪名司法认定中的疑难问题进行探讨,具体内容包括选择罪名与数罪并罚之间的关系,选择罪名与吸收犯、牵连犯、连续犯之间的关系,选择罪名的未遂形态问题,选择罪名的认识错误问题,选择罪名的共同犯罪问题,选择罪名的数额计算问题。

  • 标签: 选择性罪名 司法适用 数罪并罚 认识错误 未遂形态
  • 简介:<正>一、问题的提出自启蒙时代以来,刑罚不再是统治者恣意使用的暴力手段,而必须满足特定的理性化要求。在保证预见可能的前提下,国家只能以谦抑的刑罚实现法益保护目的。如果刑罚违背了这一理性,就必须予以排除。应当说,中止犯在排除刑罚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如果行为人在实施犯罪后及时避免了既遂,同时满足自动的要求,他就不是刑罚惩罚的对象。在这里,自动无疑成为解除行为人刑罚的关键推手。长久以来,自动要件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实定法、理论学说及司法实务的认可,但是一旦涉及自动司法认定问题——如何判断行为人中止犯罪具有的自动?——仍然缺乏清晰的回答。以至于有学者感叹,在中止犯的研究中,"最为值得讨论,也是问题最多的,就是犯罪中止的自动(任意)。"正如人们在实践中体会到

  • 标签: 自动性 司法认定 中止犯 犯罪中止 主观说 种类物
  • 简介:面对我国实践中业已出现的过程信息是否公开的争议,学界并未达成共识意见,当前的法规范也未提供问题的解决空间。考察相关司法判决可发现,法院在该问题上曾经长期采取绝对不公开的态度,而最新判决赵正军案则提出了部分不公开的司法判断。着眼于挖掘具有普适意义的司法判断和对未来司法判断的建构,应当着重探讨过程信息公开司法审查的关键点与疑难点。其中,关键点是将"依法行政"定位为司法审查的依据,明确厘清不公开的例外情形;疑难点是发现适用"依法行政"时所产生的无法消解的利益冲突并借助利益衡量方法从适用场合、适用原则、利益甄别和利益判断等环节展开分析。过程信息的公开会随着国情社情的沿革,朝着制度化、常规化的方向发展。

  • 标签: 政府信息公开 过程性信息 司法判断 依法行政 利益衡量
  • 简介:期待可能是指在行为当时的具体情况下,能期待行为人做出合法行为的可能。如果行为人在行为当时不存在期待可能,则不能追究其刑事责任。在司法实践中判断期待可能的有无,是遵循刑法人道、谦抑原则的必然结果,同时,能弥补我国犯罪构成体系出罪功能的不足。在每一案件中,在根据四个构成要件判断行为人是否构成犯罪的同时还要看行为人是否具有期待可能,其判断的标准采用折中标准说。

  • 标签: 期待可能性 司法适用 适用价值 适用方法
  • 简介:司法活动不是“自在”的,而是通过与社会状况的联系体现自己的性质。就是说,不能以任何单一的绝对因素或原因来解释司法活动的整个过程。综合司法真实地反映了这个过程,并把导致其特点的根本原因指向司法活动的社会背景。综合司法侧重于研究法律实施的问题,关注解决错综复杂纠纷的方法、技术和原则。虽然它涉及多方面知识,但总是以司法规律为中坚,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 标签: 司法活动 守正创新 “自在” 社会状况 社会背景 法律实施
  • 简介:这次的"意见"则是由最高法院颁行,面向全国法院通用。它合乎既定的"先试点,再推广"逻辑,同时,也倒逼着非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法院能及时参与到改革中来。最高人民法院昨日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意见明确,法官在审判工作中,故意违反法律法规的,或者因重大过失导致裁判错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应当

  • 标签: 重大过失 审判工作 违反法律 法院内部 藐视法庭 人格尊严
  • 简介:司法责任制是司法体制改革的基石,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纵深发展,司法责任制改革成效逐渐显现:具备四梁八柱性质的制度框架搭建完成,司法责任制改革已全面推开;首批员额法官检察官选任工作已经完成,院庭长办案形成常态机制;依法独立行使公正审判权的体制基石不断夯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全面实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带头严格落实,意义重大。同时,司法责任制改革也存在一些问题,需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以司法规律为准则进一步完善,尤其是要加强入额人员能力建设和待遇落实;进一步落实权责一致的改革;尽快建立配套,构建适应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机制的审判管理监督机制;进一步促进有限的司法资源优化配置,确保案件得到高质量高效率审理。东莞法院改革实践探索的'新型独立合议庭',增进了优化配置审判资源,落实司法权责,大幅提升审判质效,大幅提高当庭宣判、调撤率,最有效实现重构司法亲历和权责一致

  • 标签: 司法责任制 新型独立合议庭 让审理者裁判 由裁判者负责 成效 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