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近年来,信访总量一直在高位运行,涉法涉诉的信访问题占信访总量的比重较大。实行信访与诉讼分离后,司法机关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任务和难度都显著加大。要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有效保障司法机关工作秩序,就必须进一步发挥律师作用,加强律师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以法治方式化解信访工作难题。据统计,2013年,全国检察机关信访总量为83万件次,高检院接收信访32万件次。高检院成为中央政法单位上访人次最多的部门。检察机关信访工作呈现总量激增、缠访闹访极端访增多、息诉罢访难度加大等新特点、新趋势,具体而言,主要有如下五个特点:一是信访总量、民事行政上访量成倍增加.信访工作格局发生重大改变。二是管辖外信访占比高,无序上访突出。三是重信重访占比高,息访息诉困难。四是极端信访行为凸显,信访秩序面临挑战。五是针对检察机关违法办案的控告申诉总量下降,查实率提高。
简介:<正>刑事公诉案件是相对于自诉案件而言的。自诉案件是指根据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直接立案受理的刑事案件。主要有两大类:一类是必须由被害人亲自到法院告诉的案件;另一类是不需要进行侦查、轻微的刑事案件。而公诉案件,则是指由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并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后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对被告人作出裁决的案件。公诉案件中被告人的罪刑一般都比较严重。根据我国《律师暂行条例》的规定,律师在刑事公诉和自诉案件的诉讼过程中,既可依法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也可依法担任被害人的代理人,维护被告人或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从当前律师执行上述职务的情况看,人们
简介:京津冀法院之间在律师调查令方面建立起相对统一的签发标准,形成相互认可和接受的运行机制,有助于推动京津冀协同司法,提升案件质效及区域司法公信力。全国各省市均有律师调查令的实践,但对律师调查令制度的理论基础欠缺深入研究,试行效果缺乏持续性跟踪评估,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该制度在京津冀地区的统一推进。以天津法院推行律师调查令制度规定为样本,从理论基础、实践现状、成效反馈、客观反思和未来展望五个方面进行了分析和论述,提出构建三地协同协作的律师调查令制度的构想。希望通过三地共同努力,建立跨域权益保障和沟通交流机制,并推动立法机关协同立法,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提高律师调查令的法律权威,更好发挥其制度效用。
简介:1996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在一定程度上引入了英美当事人主义的一些做法,如允许律师在侦查阶段介入刑事诉讼、实行起诉状加主要证据复印件或照片的移送起诉方式、改法庭审判为控辩式等等.这些变革是我国刑事诉讼制度步入民主、科学、合理轨道的标志,对我国的司法实践产生了积极、深远的影响.但现行刑诉制度并非尽善致美,表现之一便是,刑事案件中的辩护律师仍然难以有效、切实地维护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本文初步研究了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的特点,简略探究了该模式下辩护律师应有的诉讼地位、诉讼权利和相应的制度保障,以期能裨益于我国刑事辩护律师制度的完善.
简介:对指定辩护律师的作用,现行法的质量标准是“客观职守型援助”,而更高的要求是“合理有效性援助”。以D县为个案,通过与委托辩护律师的对比研究发现,指定辩护实践存在“作用阶梯”现象。从定量角度分析,指定辩护律师在庭审中表现明显不如委托辩护律师,后者相对积极;指定辩护律师在案件定性方面作用不大,较之委托辩护略有不如。而从司法人员的评价出发,指定辩护律师发挥的整体作用也不及委托辩护律师。究其原因,指定辩护律师介入诉讼时间过晚、刑事法律援助经费保障不充分、指定辩护质量监控机制偏于形式化是主要影响因素。进一步加强指定辩护律师的作用、提高其辩护效果,很大程度上也取决于这些内、外因素的调整与变化。此外,确立适当的改革目标也是不可或缺。
简介:<正>在中国律师队伍中,兼职律师占有重要地位。尤其是政法院校的教师,大多作为兼职律师从事律师业务,这就为中国法律家利用自己的法律知识为社会服务提供了机会。我们北京市第十律师事务所就是一家院校兼职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全部来自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现共有律师81人,其中有教授、副教授高级职称的律师54人。此外,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经司法部批准,还建立了全国首家民间性质的物证技术鉴定中心。这个中心作出各种司法鉴定,全国各级司法机关都认可其效力。这两个法律服务机构,使法律家有用武之地,并在实践中检验法律理论,培育法律人才,成为教学科研联系实际的基地。总结我们的经验,可以概括为以下四个服务;
简介:在直接民主审判模式下的古希腊时期,由演说家担任的"演说写手"和"辩护帮助人"未能在法庭辩护的活动中形成一门固定有序的职业,律师职业被扼杀于摇篮之中。在罗马共和国时期和帝国初期,随着诉讼程序的不断发展,陆续产生了由演说家担任的诉讼代表、诉讼代理人和由法学家担任的法律顾问,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他们被统称为"诉讼保护人"。至罗马帝国中晚期,国家公权力对司法诉讼的干预日益强化,执法官的专业化使得法庭演说家迅速成长起来。他们学习专业的法律知识,并肩负起法学家的法律咨询功能,还组建了自己的职业团体,以提供公共服务为主要职能,律师由此正式成为一门职业。这是国家政权认可法治观念、司法诉讼制度不断发展以及法律制度日益完备的历史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