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一、《律师法》与军队律师的法律定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于1996年5月15日经八届人大第19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1997年1月1日正式生效。《律师法》第50条规定:“为军队提供法律服务的军队律师,其律师资格的取得和权利、义务及行为准则,适用本法的规定。对军队律师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日会另行制定。”总共只有53个法条的律师法就有一个完整的条款约军队律师制度作出专门规定,从而明码了军队律师在国合律师中的法律定位。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并和国的第一团律师法典就刘军队律师作出规定,是来2不易的,它走过了艰难的历程,是全军指战员近10谭来学法用法的结果,是中央军委“依法治军”方针结出的硕
简介:摘要:美“沙漠盾牌”军事行动中,中央司令部、中央陆军司令部及其所属部队的军队律师,在制定交战规则、保障军事行动、服务作战官兵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体现了典型的“为部队军事行动提供法律保障”。
简介:问:工程因发包人原因停工,承包人停工期间损失如何计算?1998年3月荣德大学作为发包人与承包人豫建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发包人将位于河南省的教学楼发包给承包人施工.施工中1999年1月,工程楼板突然出现裂缝,监理随即通知承包人停工.停工一段时间后发包人将工人从现场撤离,但周转材料、机械设备一直停放现场.为了分析工程裂缝原因花费了近两年时间.2001年1月承包人向法院起诉要求发包人赔偿其两年期间(730天)周转材料、机械设备的停工损失300万元.请问:建设工程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停工,承包人主张停工损失的计算期间,能否以停工状态的自然持续时间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