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随着中国租界法制的产生和发展,其传播与普及也开始了。这种传播与普及有它的原因,主要是基于三大“不同”,即中国租界的现代法制与中国传统法制不同、中国租界的城市法制与中国的农耕法制不同、中国租界与租界之间的法制也不同。要使广大民众了解、接受中国租界法制,实施这一法制,不传播与普及不行。中国租界法制的传播方向主要有两个,即租界向华界、租界向租界的传播。它的传播与普及方式有多种,主要是告示、口传、书籍、报纸和庭审等。这种法制传播与普及的结果包括:为现代城市建设作支撑,给规避法制留下了空间,便于华界移植租界的法制,促进中国租界法制研究的开展等。
简介:规则体系论即“法律是由规则组成的体系”命题,是法理学领域中公认的教条。该命题可以分为两个相对独立又相互关联的命题,即法律的最小单元是“规则”与法律是由规则组成的内部融贯的体系这两个分命题。作为一个前科学的概念,在社会科学研究的语境中,法律规则论遭遇了规则与具体法律实践脱节的困境,也阻碍了对法律进行进一步的社会科学的分析与观察。将法律的基本单位界定为“法律事件”能够有效克服法律规则论所遭遇的难题,进而促使社会科学分析将法律的“系统性”与整体性理解为“法律事件”之间的某种条件化的和具有自我指涉性质的关系,从而既能够克服法律规则论在社会科学分析方面的局限性,也能够超越社会行动理论在分析和处理法律等现代“复杂巨系统”中遇到的方法论困境。这为一种基于中国现实的法社会学研究开拓了全新的路径与可能性。
简介:《规定》要求的是由检察院根据起诉书中涉及的各证据种类中的主要证据、多个同种类证据中被确定为了主要证据的以及涉及量刑的六种证据来确定主要证据, 三、对主要证据的有关法律解释 由于刑事诉讼法立法是第一次提出主要证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主要证据应当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