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土地产权制度是社会经济发展重要的内生变量,是经济增长要素之一。我国正处于由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型之际,需要以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为指导,研究、总结改革开放以来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的成就和不足,为进一步深化改革提出建议。改革开放之后,我们在土地公有制的基础上,设定四种用益物权、两种担保物权,改土地公有公用的公有制为公有私用的公有制,激活了产权对经济增长的激励作用,促进了经济增长。但由于公有私用的产权制度结构尚不完善,对经济增长起着供给约束和供给抑制作用。主要缺陷是国家所有与集体所有两种产权制度不平等以及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某些权能设置不合理,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文本在分析了各种土地产权制度改革选项的利弊之后,提出了坚持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两种形式的土地公有制以及完善各种土地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具体建议。
简介:土地产权是一个复合概念,它是由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等一系列土地权益所组成的权利束。土地产权制度是对土地产权在国家、集体和个人等不同权利主体之间进行划分的基本政治经济制度,其本身并不存在优劣之分或者必然由一种形式向另一种形式过渡的问题。土地产权制度问题,本质上是不同社会发展阶段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的适应问题;是生产资料所有制与国家性质的适应问题;是生产方式与传统文化的适应问题。当前,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集体土地所有权虚置,土地流转增值权运行不畅等问题,完全能够在秉持现行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前提之下得到解决。通过科学配置和规范落实不同权利主体所拥有的土地产权,集体所有前提下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将在促进经济发展、维护农民权利、实现政治稳定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