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实施,港、澳、台地区与我国大陆地区的经贸关系日趋紧密,两岸三地的经济贸易往来的发展迅猛,伴随而来的是解决各种纷繁复杂的民商事纠纷的需要。与此同时。为了缓解“诉讼爆炸”的困扰和繁重的司法负担,仲裁再一次责无旁贷的担当起排忧解纷的重任。毕竟,相对于法律的严谨规范,仲裁灵活快捷的优势使它在民商事纠纷解决方式中独具特色。仲裁文化历史悠远,从来就是以独立佘正、推崇效益、意思自治为其基本理念。仲裁本身植根于社会经济和生活的土壤,受到浓郁的乡土气息的灌溉,是发生纠纷的社会民众在由自己所选定的公断人那里来感知正义的重要途径。本文通过对港、澳、台、陆两岸三地仲裁制度,特别是仲裁裁决的司法审查问题的比较,对仲裁的司法审查问题作了一个较为深入的思考。
简介:候选人选择指政党挑选其参加选举之代表的政治过程,是政党的核心功能和基本特征。本文以维度研究为视角,从候选人选择进程中挑选者、集彬分权、投票/指派体系、制度化等基本维度入手定位、分析民进党候选人选择模式上初选与征召并存的矛盾型制度,并结合2009年“台南县长”提名危机例证这种内在矛盾的提名制度正是其党内爆发政治危机的根源所在。
简介:台湾地区“劳基法”第2条中对奖金的规范是与本薪与津贴规范为工资给予名目之一。该法第29条对年终之奖金之规范与对本薪与津贴性质完全不同,企业之雇主被要求要给该年终奖金者,为具有非工资之性质的奖金。企业之雇主就该年终奖金,虽由雇主自行订定给予方式,但有该法之强制规定,雇主年终奖金是否必须如工资之意义为必要给予。“劳基法”的年终奖金制度,则有二元制度。参考美国联邦与许多州之劳动基准法制下,奖金之给予为以雇主有无裁量判断余地而区分该奖金为恩惠性或为具工资性质之给与。台湾地区“劳基法”下之奖金若为契约、协议做法或具有可衡量标准,而给与的奖金,其性质有如工资,为必需给予之奖金。雇主恩惠性给与之奖金,应属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