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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7 个结果
  • 简介:关于犯罪的标准问题,理论界主要有犯罪目的说、犯罪结果说和犯罪构成要件说,犯罪构成要件说一直是我国刑法理论的通说。但是近年来,对于犯罪构成要件说的质疑之声越加强烈,对目的说和结果说的提倡也愈加热烈。然而即使构成要件说存在某些缺陷,其作为通说的地位仍然不可动摇。而针对这些质疑观点,通过结合其他学者的经验教训,进一步探究如何完善构成要件说,确立犯罪统一、稳定的衡量标准。

  • 标签: 既遂标准 目的说 结果说 构成要件说 重构
  • 简介:目前,对于盗窃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和有价票证(以下简称有价凭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具体规定概括起来有如下三个方面内容:(1)对不记名、不挂失的有价凭证,不论是否兑现,或者记名的有价凭证,票面价值已定并能即时兑现的,包括不需要证明手续即可提取货物的提货单等,均按票面额及可得收益一并计算;(2)记名的有价凭证,票面金额未定,如果已兑现的,按实际兑现财物的价值认定;尚未兑现的可作为情节认定;(3)不能即时兑现的记名有价凭证,或者能即时兑现的有价凭证已被销毁、丢弃,而失主可以通过挂失等方式避免损失的,票面数不作为定罪依据。

  • 标签: 盗窃罪 犯罪学 盗窃提货凭证 既遂 未遂
  •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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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累计数额的规定就属于提示性规定,我国刑法处罚贪污受贿罪的模式在司法操作方面,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 标签: 应以既遂 数额犯罪 既遂数额
  • 简介:对轮奸犯罪中各被告人划分或未遂符合刑法规定,轮奸犯罪中应当以强奸是否得逞来划分犯罪与未遂,有的认为轮奸犯罪不存在与未遂之分

  • 标签: 中的既遂 既遂未遂 未遂问题
  • 简介:如果认为刑法分则各本条规定针对犯罪,  1.构成要件说将犯罪与犯罪成立混为一谈,以行为足以造成犯罪预想的最终结果发生的危险状态作为犯罪标志

  • 标签: 中的犯罪 既遂标准 法治视野
  • 简介:犯罪目的实现说、犯罪结果发生说、法益损害说、犯罪形式和实质双重标准说及类型化犯罪标准说都有其存在的诸多弊端,有的理论基础不科学,有的不能涵盖刑法中所有的犯罪类型,通说犯罪构成要件齐备说及其改造说存在违背犯罪构成理论及循环论证等无法克服的弊病,在犯罪未遂评价标准中,犯罪客体、主体及主观方面不是未遂相区别必要条件,对于犯罪的标准,应当确立"客观要素充足说"的新标准,并建立立法规范和司法判断的双轨评价机制。

  • 标签: 犯罪形态 犯罪既遂 犯罪未遂 评价标准 客观要素充足
  • 简介:<正>多少年来,我国刑法教科书在讲到犯罪的未遂、中止和时,都是把它们作为故意犯罪的阶段来讲的,这似乎已成定论。笔者认为,犯罪的未遂、中止和不是犯罪的阶段。任何事物都有它的发展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往往呈现出发展的不同段落,大到社会的发展,小到一件产品的制造,都要经历不同的阶段。而且一个阶段接着一个阶段,这个阶段的结束,往往是下一个阶段的开始。阶段就是事物发展进程中划分的段落。犯罪的阶段就是犯罪进程中划分的段落。无论哪一种故意犯罪,自犯罪开始到犯罪行为实施完了,总要经历一定的

  • 标签: 犯罪结果 犯罪既遂 犯罪未遂 犯罪阶段 犯罪行为 犯罪预备
  • 简介:犯罪与未遂的区分应以形式与实质相结合为标准。抢劫罪的标准是形式上齐备构成要件,实质上对公私财产权益造成了实质的侵害,这一标准对于抢劫罪普通犯和加重犯(包括结果加重犯和情节加重犯)都是适用的。加重犯本身无所谓未遂,加重犯的既未遂实质就是所依附的基本犯罪的既未遂。

  • 标签: 抢劫罪 既遂 未遂 加重犯
  • 简介:<正>犯罪的与未遂,作为刑法上一个极其重要的问题,始终为刑法理论和刑事司法实践所高度重视。自一九八○年《刑法》颁布以来,犯罪与未遂问题得到了广泛深入的研究,许多刑法学者从不同角度提出了许多令人耳目一新的独到见解。但从现有情况看,在一些

  • 标签: 犯罪既遂 犯罪构成要件 犯罪结果 犯罪目的 行为人 犯罪未遂
  • 简介:则危险犯以危险状态的出现为犯罪标志,以危险状态的出现作为危险犯犯罪的标志,而是把发生危害的危险状态作为处罚依据的犯罪叫危险犯

  • 标签: 危险犯 属于犯罪 形态通
  • 简介:即只要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危害行为就成立的犯罪,一些观点认为反革命罪都是着手实行就成立的犯罪,是指只要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某种危害行为就构成的犯罪

  • 标签: 形态研究 既遂形态 概念既遂
  • 简介:摘要:一般来讲,盗窃罪的行为结构,即将他人占有的财物,通过平和的手段,转移为自己占有。转移占有,其中转移占有包括由两个环节组成,一是破坏他人对于财物的占有,有此行为则成立盗窃罪,二是建立自己对财物的占有,有此行为,则盗窃罪,采用取得控制说。对于特殊的盗窃行为,即入户盗窃、扒窃、携带凶器盗窃等,行为人带着非法的占有值得刑法保护的财物的目的,具备了这几种特殊类型的盗窃行为,则成立盗窃罪;如果,行为人盗窃到了值得刑法保护的财物的话,则构成了盗窃罪即特殊盗窃的

  • 标签: 普通盗窃 特殊盗窃 行为结构 既遂问题
  • 简介:我国刑法理论1直认为强奸罪与奸淫幼女罪的犯罪客体不同,(1) 原强奸罪与奸淫幼女罪的犯罪客体,奸淫幼女罪的客体或者保护法益也应该是幼女性权利方面的内容

  • 标签: 客体既遂 强奸罪犯罪 新强奸罪
  • 简介:被告人阮某,男,19岁,初中文化程度,系某厂工人。因急需资金,阮某于1994年3月18日,给本厂财务科长写了两封恐吓信。第一封信的内容是:“刘某你不用知道我是谁,你要在三月二十三号晚上拿一万五千元现金到你们厂后面新建的桥上去。只要你不拿(钱),你的人身安全就没有保证,你的女儿也会被人先强奸后弄花了脸”。“这事不要告诉别人,到时候就体自己来。二十三号晚上八.点正,在桥东边南侧的栏杆下有封信,你拆开看看就知道已(以)后的本怎么做了。提醒你一下,到时候拿个手电筒。”第二封信的内容是:“你沿批发市场向南走,到草桥口向西去,直到济安播向南走,到河边溜河南边的路向西去,走出二百米在(再)按去的路线回到济安

  • 标签: 犯罪中止 犯罪既遂 犯罪构成 意志以外的原因 犯罪未得逞 敲诈勒索罪
  • 简介:在财产犯罪中,"占有"和"控制"应当可以在同等意义上使用,而控制即为实际支配,进而,控制作为一种事实上的支配,不仅包括物理范围内的支配,也包括社会观念上可以推知财物支配人的状态。进而,在以控制说作为财产犯罪的标准的前提下,应当通过对"占有"作整体的判断、以被侵害财物的特征作具体的认定和以行为人取得财物的时点作占有判断的补充,对控制说进行规范意义上的理解,而不能通过生活事实上的情况来进行认定。财产犯罪与否的认定,与财产犯罪后,在现场尚能挽回损失的情形下可以正当防卫不是一个问题。财产犯罪的不法侵害尚未结束与在劫取财物过程中不能作等同理解。

  • 标签: 财产犯罪 既遂 控制说 正当防卫
  • 简介:如果盗窃行为已使财物所有人或保管人实际丧失了对该财物的控制,而应以盗窃犯罪的受害人是否丧失了对财物的占有权即控制为标准,卷线、装车等正是行为人实现对财物的实际控制所必须采取的行为

  • 标签: 形态认定 既遂未遂 未遂形态
  • 简介:2015年1月15日22时许,犯罪嫌疑人肖某某独自一人来到福XX小区,见26座201室的阳台没有防盗网,便在该小区附近伺机作案。次日凌晨3时许,犯罪嫌疑人肖某某见小区无人后,便从架空层爬入201室客厅阳台,然后进入室内翻箱倒柜寻找财物,在盗窃过程中被被害人金某、胡某等人发现,犯罪嫌疑人肖某某被当场抓住,后犯罪嫌疑人肖某某被出警的民警带到派出所。经查,犯罪嫌疑人肖某某供认了入户盗窃但未盗得财物的事实。

  • 标签: 入户盗窃 分析入户 存在未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