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我国法律关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规定过于原则和笼统,致使司法实务中在理解和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上存在不确定性和随意性。在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控制特征时,应注意把握对行业、区域、控制程度的理解。对一个组织是否属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判断是一种法律判断,行为人的主观认识并不影响该组织的实际性质;黑社会性质组织维持结构稳定的要素或纽带既可以是团体的纪律,也可以是组织者、领导者的个人魅力以及组织产生、分配的利益。对其经济实力特征的认定,不宜对立法解释规定的"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作狭隘理解。对黑社会性质组织违法行为的理解,应紧扣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侵害客体和本质特征,即限于扰乱公共秩序,包括扰乱公共生活秩序和公共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
简介:党的组织制度建设总体上是适应工作需要的,但与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要求相比,与扩大党内民主、人民民主和党员、群众的期待相比,组织制度建设还有差距。从思想认识看,一些党员干部法治意识、制度意识淡薄,忽视制度的规范、保障作用。从实际工作看,存在着制度创新、制度完善、制度落实力度不够的问题。从发展趋势看,在世情、国情、党情深刻变化的新形势下,党员、群众民主法治意识不断增强、政治参与积极性不断提高,特别是我们党要积极应对各种考验,迫切需要大力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稳妥推进组织制度的创新与完善。
简介:朝阳市人民检察院把机关党的建设作为检察队伍建设的头等大事来抓,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机关党建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有力地推动了检察业务的开展。一、建立健全齐抓共管机制,确保党建工作高起点一是领导重视。检察长以身作则,经常提出党建工作新思路、新办法,并与其他院党组成员一起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各项活动,在时间、人员和经费上给予充分保障。二是健全组织。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参加党组会、党委委员参加党组中心组学习,列席检察长办公会。三是落实任务。明确规定了党委、支部的职责和任务,院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实行“一岗双责”,把机关党建工作的成效作为考核选优的重要依据。四是完善制度。制定并完善了党建工作责任制等十余项工作制度,并在工作中坚持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