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古希腊作为欧洲乃至西方文明的发祥地,有20个世纪的发展史。在古代爱琴海地区,曾经存在着数百个城邦国家,这些城邦之间存在着非常发达的涉外民商事关系,也产生了许多调整涉外民商事关系的法律。这些法律涵盖广泛,内容不仅包括内邦人与外邦人法律地位的确定,也体现在涉外财产关系、涉外契约关系、涉外侵权关系、涉外遗嘱关系,以及解决涉外民商事纠纷的程序机制等多个方面;同时,采用衔突规范解决涉外民商事法律冲突的做法在古希腊时期已经出现。国际私法的产生在不同的古代文明中既表现出一定的规律性,又表现出一定的特殊性;从这种意义上讲,国际私法的起源问题其实不能仅仅界定在巴托鲁斯时代。
简介:儒家礼法合一论的真义是对“善法”的追求,对“恶法”的否定,因为善法体现了儒家的道德精神,反映了一种人道主义的价值取向,而恶法则是反人道的。墨家强调“法不仁不可以为法”,其真实的意思是不道德的法律不是真正的法律,与儒家的礼法合一论有相似之处,法家主张“法虽不善犹善于无法”,从而否定了法律的道德基础和价值根据,今天,我们在立法中贯彻道德的法律化取向需要谨慎从事:一是注意把那些体现时代精神,合乎社会潮流的道德予以法律化,不能把落伍于时代的道德法律化,二是切忌把过高的道德义务转化为法律义务,必须认识到,应该法律化的道德只是“底线道德”,而高层次的道德是不宜法律化的,否则就是强人所难。
简介:摘要随着医患关系的日趋紧张,医务人员法律素质不高的问题日益凸显。医学生是未来的医务工作者。提高医学生的法律素质,对于缓解医患矛盾,减少医患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简介:房地产调控困局的核心在于“央地关系”失衡,这就亟需系统而有效的法律规制。央地双方缺乏理性的商谈及协作理念、双方利益缺乏制度化的表达及沟通渠道、调控措施的设定和实施缺乏有效的反馈及评估机制,这不仅削弱了调控的实际效果,危及调控及其代表的政府治理的公信力和合法性,也妨碍了科学合理的“央地关系”及法治秩序的建立,其制度根源则在于财政分权传统形成的弊端和路径依赖。规制理念的核心是在宪政的视野下从顶层设计出发确立“央地关系”改革的共识。规制进路的重点包括以宪法相关法为核心完善事权、财权和立法权的分配机制改革,以财税法为核心完善国有资产、地方债和税收制度的改革,并在具体产业调控中完善中央权力的约束机制。
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立法史上的里程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的出台结束了中国没有单行、统一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历史,促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该法在一定程度上创新了中国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制度,是一部以人为本、亲民的法律,也是一部充满自信、心胸开阔之法,向全世界展现了中国更加开放的良好形象。^①
简介:<正>法律意识与法的关系问题一向是法理学领域里的基本问题之一,它直接决定和影响着人们对于诸如法的概念、性质、根源、范畴、作用等法学基本理论问题的理解。本文拟就法律意识与法的关系的几个理论问题略述管见,以为引玉之砖。一、法律意识是法产生的前提,还是法是法律意识产生的前提众所周知,法作为阶级社会中社会关系的调整器,是一定社会经济关系的反映。但这种反映并不是直接的和自动的,而是要通过法律意识——更准确地说,是统治阶级的法律意识——的中介才能完成的。因此笔者认为,从发生上看,法律意识的形成是法的形成的前提条件,法的创制过程不可能脱离法律意识的作用。也有的学者提出:从产生上看,应当是先有法,后有法律意识。否则,法律意识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笔者认为,,这种观点值得商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