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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8 个结果
  • 简介:诉讼效率是《刑事诉讼法》应始终追求的重要价值,诉讼效率应当包括"效益"和"速率"两层含义。其中的效益是指通过诉讼程序办理的案件质量较高、结果合理,强调效益有利于司法工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良好统一;而速率是指遵循诉讼程序使得刑事案件处理较快、过程迅速,强调速率有利于对司法资源的合理调配和充分利用。但效益和速率并不能完全地同步实现,任何诉讼程序都可能向其中一者倾斜而忽略另一者,尤其是忽略对效益的追求。同样地,《刑事诉讼法》特别程序也应当尽力保持这两者间的平衡,通过一定制度设定弥补因速率带来的效益损失。

  • 标签: 新《刑事诉讼法》 特别程序 效益 速率
  • 简介: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笔迹检验尤其是摹伤笔迹检验的比例日益增多。研究探讨有关摹仿笔迹在经济纠纷案件中的类型及其特点,以及对此应采取的检验对策,在实践中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 标签: 摹仿笔迹 经济纠纷案件 笔迹检验 新特点 实践 比例
  • 简介: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于2006年1月开始实施,其目的在于给投资者营造更为有利的法治环境,并进一步落实相关法律责任的追究与相关法律执行的透明度。《公司法》将董事"受信忠实"的概念第一次引入到中国法中。"受信"概念源于普通法系中的衡平法系统,但普通法系统与衡平法系统在法学与管辖上并存之双轨制度在中国大陆法系中却不存在。本文将由此探究以单纯书面立法的方式引入衡平法中"受信"概念的可行性。本文认为,只要在这个概念被转化为一个法律概念前对其作出详尽的定义,"受信"理论的衡平法特性并不会真正阻碍其转化为我国的法律概念。为对上述观点作出阐释,文章以《公司法》中"禁止董事与公司进行自我交易"这一具体规定为参照,结合案例讨论了通过对境外司法实践的借鉴、立法机关衡平法技巧的培养,以及更仔细地考察现行的国内法则,来帮助弥补单单引入一个空洞的"受信"概念不足的可能性。

  • 标签: 公司法 董事忠实义务 衡平法 比较法学
  • 简介:在未成年人司法实践中,针对律师在场与合适成年人参与是否可以合二为一的问题存在许多争议,律师是否可以作为合适成年人是争议的主要焦点。笔者结合刑诉法,对律师在场制度与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的概念、联系、区别进行了详细的比较,从权利属性、适用范围、人员条件、作用、工作方式、可行度六方面阐述了两种制度的区别。

  • 标签: 新刑诉法 律师在场制度 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 比较
  • 简介:本案为适用《合同法》第286条确定工程款优先权的典型判例。《合同法》第286条创设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为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由于立法与理解等因素影响,该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存在法律溯及力、权利性质、权利冲突、权利实现方式、权利时效、权利范围等很多争议问题。本文试图结合立法、司法解释、司法实践和民法原理进行深入探析。

  • 标签: 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案 合同法 中国 案例 法律溯及力 抵押权公示登记制度
  • 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安排未成年人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根据教育部制定的《学生伤害处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因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据此,学校等教育机构组织学生参加校外活动,对学生仍然负有管理和保护的义务。教育机构与他人签订合同,将校外活动交由他人具体承办,并约定在活动期间由他人负责对学生的管理、保护的,并不导致校外活动性质的变化,亦不因此减轻或免除教育机构管理、保护学生的法定义务。教育机构在校外活动中未尽法定义务,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后,又以与他人订立合同为由推卸应负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标签: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广州市白云区 国际旅行社 三茂铁路
  • 简介:身材苗条、面容清秀一第一眼望见她,我的脑海里顿时出现一幅手举花纸伞、如风拂垂柳般袅袅行走在水乡巷道中的江南女子的画像。若不是对她的一些事迹介绍早有听闻,真使我难以想象出面前这位聪慧、俊秀和操着一口吴侬软语的苏州美女竟会在大学毕业后不长的岁月中,锻造并磨砺出一把把刀刃极其锋利的“达摩克利斯剑”、编织出一张张专门捕捉恶魔的恢恢天网……成为全国公安战线上一颗冉冉升起、光芒四射的科技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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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裁判摘要】一、案件争议不动产的登记所有权人,同案件处理结果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可以作为案件第三人。二、一方当事人大股东在案件诉讼过程中受让争议标的物,但未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在案件判决生效后,又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法院推定其知悉案件情况,非因不能归责于其本人的原因未参加诉讼的,符合常理和交易惯例。上述大股东所提第三人撤销之诉不符合起诉条件,应裁定不予受理。

  • 标签: 合同纠纷案 商品房销售 公司 阳江市 广东省 有限
  • 简介:<正>一、信赖原则的基本涵义信赖原则(Vertrauensgrundsatz)自1935年以来通过德国的判例所形成与发展,具体内容是,参与交通的人根据交通规则而行动时,只要没有特别情况,就可以信赖其他参与交通的人也会遵守规则而行动,如果由其他参与交通的人实施的无视规则的行动致事故发生,遵守了规则的行为人就不能被迫究对事故的责任。现在,信赖原则的适用范围,不限于交通事故,在企业活动与医疗活动及其他活动

  • 标签: 新过失论 预见义务 过失犯罪 监督过失 旧过失论 犯罪论体系
  • 简介:非法学学科对社会中介组织的研究成果交集指向其社会性和中介性,它构成了经济法上社会中介组织的理论基础。法学视野中的社会中介组织处于社会公共经济管理关系中时,民法和行政法无法调整该社会关系。社会中介组织的本质与经济法的宗旨、性质、价值本位等高度契合,其因此具有了一类经济法主体的唯一身份。经济法主体视角下的社会中介组织理论有利于解决专利权滥用、消费者隐私权保护、公益诉讼、市场经济信用体系的构建等难题。

  • 标签: 社会中介组织 社会公共经济管理权 社会法
  • 简介:民国民法颁行后,传统法律对妇女离婚权利的约束和否定得到纠正,在司法实践中,妇女也开始运用民国民法提出离婚诉讼以维护自身的权利。以民国繁县司法档案中的李绍先案为线索,结合该县同时期30余件离婚案件,可以描述出民国民法实施以后,在基层社会中,妇女是如何依据现代婚姻法律赋予的离婚权利进行离婚诉讼的司法场景的,从而说明,民国民法的离婚制度不仅在立法上取得了进步,而且在实际上也的确促进了妇女权利意识的觉醒。

  • 标签: 民国民法 离婚 司法实践
  • 简介:国际习惯作为国际法最古老、最原始的渊源,在国际法中具有重要的地位。但是长久以来,对于国际习惯法是否对独立或产生而被纳入国际社会中的、未参与国际习惯法形成过程的国家具有拘束力始终存在争论。当然争论发生的理论基础乃是在于对国际法的效力依据,或者更准确地说,对国际习惯法的效力依据的理论认同存在差异。本文从对国际习惯的基本认识入手,阐明目前国际法学界对国际习惯法对国家效力存在的争论,进一步探讨导致争论出现的理论根源,以期得出国际习惯法对国家效力的初步结论。

  • 标签: 习惯法效力 习惯法新 国家效力
  • 简介:编辑同志:1997年10月1日施行的刑法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本法施行以前,依照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的生效判决,继续有效。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工作中具体适用修订刑法第十二条若干问题的通知》也只是对发生在1997年9月30日前,1997年10月1日后尚未处理或者正在处理的行为如何适用法律作了界定。请问:对于刑法施行前已经生效的刑事判决,现在又提起再审的案件,在再审时应该适用修订前的刑法还是现行刑法?在诉讼程序上是适用修改前的刑事诉讼法还是现行的刑事诉讼法?山西省黎城县人民检察院杨云玲杨云玲同志:修订后的刑法第十二条规定了刑法的溯及力适用从旧兼从轻原则,同时明确刑法施行前的已生效判决继续有效。刑法规定其施行前生效判决的效力,是为了维护法院刑事判决的稳定和严肃,维护法律的权威。我们理解,刑法第十二条规定的“依照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的生效判决,继续有效”,包含两层意思:一是对判决已生效的案件不能因为刑法与旧刑法有不同规定而按审判监督程序改变,即不能根据刑法的规定对刑法施行前判决已生效的案件提起再审;二是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刑法施行前判决已生效的案件,应当适应修订前的刑法。对此,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关于适...

  • 标签: 再审适用法律 刑法施行 判决生效
  • 简介:2009年,是我们应对金融危机、加快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关键一年。作为检察机关联系和服务人民群众一线平台的基层检察院,我们要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主线,加强和改进各项检察工作,实现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结合我院情况,我认为当前应着重从以下三个方面做好工作:

  • 标签: 科学发展观 检察工作 基层检察院 金融危机 新区开发 人民群众
  • 简介:随着刑事法学从单纯关注"行为"转向同时关注"人",人身危险性评估在刑事司法过程中越来越凸显其重要价值。虽说人身危险性评估从主观的司法判断到独立的证明领域经历了一个过程,但是,其诉讼证明性得到了广泛的认知。这是刑事证明的新领域,代表了一种有别于常规"回溯式证明"的全新证明类型:预测式证明,其独特性在证明方向、证明对象、证明依据、证明结果和证明程度等方面都有充分的展示。

  • 标签: 人身危险性评估 回溯式证明 预测式证明
  • 简介:存在证据提请再审的,该证据应“足以证明原裁判认定的基本事实或裁判结果错误”。其中,“基本事实”指原裁决据以作出之要件事实,而“裁判结果错误”亦指向原审认定的要件事实错误。“足以”一词表明该证据须能够否定再审申请审查法官按原审裁判逻辑对要件事实所形成的心证状态。此外,仅在“客观原因”致使当事人于原审无法及时举证且当事人作出合理说明,方能启动再审。因当事人主观过错或可归责于当事人的事由不属于“客观原因”。当事人在原审中有能力、有机会、有可能获取、提交证据却未获取、提交的,不能启动再审。

  • 标签: 民事再审 新证据 基本事实 足以 客观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