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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人因工程即人因工程学,1945年美国成立学科研究机构,1989年清华大学等院校开设学会研究组织。人因工程学是一门正在迅速发展的交叉学科,涉及生理学、心理学、管理学、系统科学、劳动科学、安全科学等领域。人因工程理论在生产企业的应用日渐广泛,其侧重于研究与人有关的生产要素的适宜性,使之有利于人的安全、高效、舒适,促进企业安全发展、和谐发展。

  • 标签: 人因工程 人为事故 劳动科学 研究机构 生产要素 和谐发展
  • 简介:提高工会干部的法律运用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它是新形势下工会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内在要求;是工会在全面深化法治中国建设背景下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客观需要;也是充分发挥工会群众性、民主性优势,构建社会主义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保障。

  • 标签: 尊法守法用法 法律运用能力 提高能力的途径
  • 简介:交通肇事案件证据具有时间的一次性、材料的技术性、种类的多样性特点。对交通肇事案件的证据审查可以从个别证据审查和综合证据审查两方面进行。从犯罪构成角度出发,全面、客观、有联系地运用证据,有利于对交通肇事案件的正确处理。

  • 标签: 交通肇事 证据审查 证据运用
  • 简介:我国的白发浪潮已经到来,发展老年消费已经成为全面实现小康生活、保障国家稳定和社会发展的一项战略任务,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老年消费市场刚刚起步,老年人消费面临许多问题,我国必须运用市场机制大力推动老年消费的发展.

  • 标签: 市场机制 消费发展 运用 老年消费市场 小康生活 社会发展
  • 简介:  在国家法和民间法互动的过程中,《民间法、习惯和习惯法》、《习惯法和国家法》载《清代习惯法、社会和国家》,往往是由于民间法法和国家法产生的不同步性摘要

  • 标签: 中国法治 中的民间 民间法
  • 简介:创业对经济发展的巨大推动作用,使政府介入其中成为创业的巨大推动力量。政策工具是政府鼓励全民创业的有效推进措施。鼓励全民创业中政府的政策工具多种多样,根据政策工具的运用范围,政策工具运用策略可以分为自由放任、有限参与、战略干预、政府主导四种基本类型。政策工具的选择必须坚持符合创业规律、以市场为中心、适应政府能力的原则。

  • 标签: 创业 政策工具 原则
  • 简介:所谓暗示,就是用含蓄的、间接的方法,对人的心理和行为产生影响的过程,这种心理影响表现为通过语言、手势、表情、环境等,使人在不加考虑的情况下按一定的方式行动,或接受一定的意见和信念。暗示在思想政治工作中可发挥积极的作用。积极的暗示对于发掘人的生理潜力、心理潜力,使人接受一定的意见或信念,鼓励和调动人的积极性,促进各项任务的完成,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 标签: 思想工作 暗示法 心理影响 思想政治工作 人的积极性 信念
  • 简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监督执纪问责是党章赋予纪委的根本职责,各级纪委要找准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职能定位,强化监督执纪,加大问责力度,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坚强纪律保证。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常态化的具体举措,是纪委履行职责的重要形式。一、党章规定了纪委的三项主要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概括起来就是监督执纪问责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

  • 标签: 从严治党 问责力 纪律保证 党内法规 党治 党内监督条例
  • 简介:随着电子政务的不断发展,网格技术的应用越来越广泛,作用越来越突出。通过分析网格技术特点,笔者提出基于网格技术的电子政务具体实施方案和建设中的注意事项。

  • 标签: 电子政务 第三代网络 网格
  • 简介:随着国际形势的改变,经济一体化的进一步深入,科技的发展等诸多因素,使我国在坚持独立自主外交原则的基础上,在具体问题或特殊时期可以选择和运用联盟战略,从而最大限度地维护和实现国家利益.

  • 标签: 新时期 联盟战略 选择和运用
  • 简介:通过对近年来成功解决的几起可疑文件鉴定的典型案例分析,较详细地阐述在文件鉴定实践中,如何运用系统检验的思想,通过可疑文件上留下的细微变造痕迹,巧妙识别可疑文件的伪造手段和方法,为法庭提供科学、可信的证据,取信于法官、律师及当事人,使得案件最终圆满审结。在面对某些疑难案件的鉴定中,在鉴定思路和方法上对文件检验人员,有一定的启示作用。

  • 标签: 可疑文件 系统检验 变造文件
  • 简介:如何提高应用写作教学效果,是从事写作教学工作者长期以来探讨的问题,也尝试了多种教学方法,但效果甚微。本文试图从推行无纸化考试方面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一些个人的看法。

  • 标签: 应用写作 无纸化 考试
  • 简介:【摘要】善意取得制度是近现代民法中的重要制度,对物之保护有重要意义。然而对于善意取得制度的使用范围,尤其是盗赃物能否适用此制度,在学界和实务界一直是困扰人们的难题。我国的《物权法》中对此也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究竟盗赃物能否使用善意取得制度,笔者试图在本文中从国外的立法模式出发并结合我国之情况做出分析。【关键词】善意取得制度盗赃物法律适用善意取得,学说又称之为即时取得,指无权处分他人动产的让与人,在不法将他占有的他人动产交付给买受人之后,如买受人取得该动产时系出于善意,则可取得该动产的所有权,原动产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善意取得制度是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其涉及民法财产所有权的静态保护与财产交易的动态保护两个方面。近现代各国民法为建立善意取得制度的需要将物区分为占有委托物和占有脱离物。盗赃物就是属于脱离物种的一种。它是指以盗窃、抢劫或强盗等夺取之物,但因诈欺、侵占或恐吓取得之物不属于盗赃物范畴。那么,盗赃物究竟能否使用善意取得制度呢?这在学界和实务界一直是困扰人们的难题。长期以来争论不休,不同的国家在实际立法过程中出现了多种立法模式。……

  • 标签: 制度盗 取得制度 善意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