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教育矫正”、“监督管理”和“帮困扶助”是社区矫正的“三大任务”。每项任务均可分解、细化为更具体的任务。“三大任务”在整个社区矫正中的地位有所不同,并且互相渗透、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关键词】社区矫正任务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帮困扶助明确社区矫正的各项任务及其相互关系,并在一定程度上将各项任务分解、细化,对于社区矫正工作者开展实际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同时,分析社区矫正的任务体系,对于社区矫正的理论架构和学科建设来说也具有基础性价值。一、“三大任务”的依据2003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将我国社区矫正的任务明确规定为:1.按照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刑罚的顺利实施。2.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教育、法制教育、社会公德教育,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使他们悔过自新,弃恶从善,成为守法公民。3.帮助社区服刑人员解决在就业、生活、法律、心理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利于他们顺利适应社会生活。
简介:文件出台背景初稿是1998年国家经贸委人事司和安全生产局在原国家劳动部对安全工程专业技术人员量化评审基础上,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和与国际化标准接轨而起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