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行政诉讼起诉期限是行政诉讼特有的一项制度。该项制度要求行政诉讼的起诉必须在法律所规定的起诉期间内提出,否则,该行政诉讼的起诉将不能得到程序上的支持和许可,不能引发对被诉行政行为的实体性司法审查。为此应结合民事诉讼时效制度的原理及司法实践,对现有的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关于行政起诉期限的理解与适用做出严格的规定,以维护行政行为的可行期及社会秩序的稳定。【关键词】行政诉讼期限诉讼时效制度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一、行政诉讼起诉期限的概念和分类行政诉讼起诉期限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行为的侵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保护其合法权益的法定期限。因此,行政诉讼期限一方面使行政法律关系得以尽快稳定,至使社会秩序更加稳定,人民权利得到保护;另一方面也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时,快速度高效率,不会因时过境迁而在取证、查证上曾加一定的困难。目前,有关行政诉讼起诉期限的规定,散见于《行政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转载自中国教育文摘)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贯彻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解释的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以及少量最高人民法院对下级法院的请示答复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