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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公务人员只是代表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则公务人员的行为属于行政公务行为,公务人员执行公务的行为是代表行政主体

  • 标签: 公务行为 略论公务 行为认定
  • 简介: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四种特殊盗窃的对象,可以是客观价值不大而主观价值较大的财物;特殊盗窃不是行为犯、举动犯、危险犯,而仍是结果犯,以取得财物为既遂;入户盗窃的着手为侵入住宅时,既遂为财物出户时;普通盗窃与特殊盗窃竞合及并存时,除非符合《盗窃解释》第6条的适用条件,否则应在盗窃累计数额所对应的法定刑幅度内从重处罚,或者适用同种数罪并罚;应在'住宅'意义上把握'户',违反住居者意思即非法侵入住宅的,即为入户目的的非法性;除非盗窃作案工具本身具有相当的杀伤力,而且行为人具有用之对付被害人反抗的意思,否则不成其为'凶器';职业性佩戴的器具,除非行为人盗窃前意识到带有凶器,否则不成其为'携带';扒窃并非保护所谓的'贴身禁忌',而是着眼空间上的公共场所与对象上的随身携带的财物。

  • 标签: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 携带凶器盗窃 扒窃 认定
  • 简介:行为人在职时为请托人谋利,离职后收受财物的问题,在理论上就是我们常说的“离职后受贿”,即事后受贿。国家工作人员事先实施某种职务行为,为他人谋取利益时,没有受贿的故意,离职后明知他人交付的财物是对自己职务行为的不正当报酬而予以收受的(离职后受财),是否成立受贿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给予了肯定回答,这样的规定增强了实践中对事后受贿行为认定。在此,笔者对于《意见》中涉及的“在职时为请托人谋利,离职后收受财物”的事后受贿问题提出自己的几点见解。

  • 标签: 事后受贿行为 行为人 为他人谋取利益 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家工作人员 最高人民法院
  • 简介:《刑法修正案(八)》对盗窃罪进行了修改,“扒窃”成为同“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相并列的行为之一,扒窃行为认定面临与行政处罚衔接、罪刑不相适应的立法困境,与认定标准不统一的司法困境。为了避免司法实践中架空《刑法修正案(八)》及同案不同罚现象的出现,应明确扒窃行为认定标准、定罪条件,即扒窃行为应发生在公共场所,其对象为被害人的贴身财物,且扒窃行为并非一经实施即构成盗窃罪,应统一定罪条件。

  • 标签: 扒窃 困境 出路 认定标准
  • 简介:<正>破产撤销,又称破产否认,是指在破产程序开始前一定期间内实施不合理地减少债务人财产的行为,破产管理人有权请求法院给予撤销的制度。破产撤销和破产无效都是针对减少破产财产的行为设置的制度,但两者性质不同。前者针对的是不合理的

  • 标签: 债务人财产 破产程序 破产管理人 破产财产 《破产法》 债权人利益
  • 简介:一、简要案情沈阳某公司负责人唐某因急用钱,将一张7万元现金支票交给吕某作抵押,支票上加盖了公司财务章和唐某的名章,并写出书面保证一个月内账户内会存入相应款项,吕某遂将7万元人民币交给唐某。一个月后,吕某经查询该支票没有资金,吕某找到唐某索要钱款,唐某逃匿,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唐某的家人在法院二审审理期间代其偿还了欠款。

  • 标签: 应当 行为 现金支票 公司负责人 公司财务
  • 简介:"吊模宰客"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不仅侵犯了受害人的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而且扰乱了当地的市场交易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吊模宰客"行为具有多样性、组织性和阶段性的特征,且不同类型的"吊模宰客"行为所侵犯的法益既有区分又有联系,导致"吊模宰客"行为的司法定性存在较大争议。"吊模宰客"行为的司法认定,需要把握好两个方面:一是"吊模宰客"行为的表现和特征,二是"吊模宰客"行为关联罪名之间的区分与界限。对于蒙骗型的"吊模宰客"行为,宜认定为诈骗罪;对于胁迫型的"吊模宰客"行为,应根据交易的状态和给付对价的合理性,认定为强迫交易罪或者敲诈勒索罪;对于暴力型的"吊模宰客"行为,要区分暴利的程度,一般暴力宜认定为强迫交易罪或敲诈勒索罪,压制性暴力宜认定为抢劫罪。"吊模宰客"行为同时触犯多个罪名时,属于想象竞合,应从一重罪论处。

  • 标签: 吊模宰客 诈骗 敲诈勒索 强迫交易 想象竞合
  • 简介:摘要:网络撞库是一种新兴的窃取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的数据的手段,其所具有的社会危害性要求用刑事手段进行打击。打码平台的组织者依是否与软件提供方构成共同犯罪分别构成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的帮助犯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 标签: 网络犯罪 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 共同犯罪
  • 简介:摘要被害人交付行为的存在一直以来被认为是区分诈骗罪与他罪之间的重要节点,但是如果在被害人以外的人进行了财物转移,且交付人与被欺骗人非同一人的场合,何种行为为交付行为则存在问题。在案件认定中,只要明晰了被骗者与交付者者之间的关系,何者是交付物或者利益的直接支配者,诈骗罪中的交付行为则不难厘清。

  • 标签: 诈骗罪 交付行为
  • 简介:近日,云南省政府制定出台了《云南省招标投标活动串通投标行为认定和处理办法》,对串通投标行为的概念、表现形式、认定程序及处理方式等做出了具体规定。一是明确了串通投标行为的概念;二是规定了由招标投标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核查后认定的15种串通投标行为;三是明确了由评标委员会核查并经集体表决认定的9种串通投标行为;四是规定了对串通投标行为的处理方式。

  • 标签: 云南省政府 行为认定 串通投标行为 招标投标活动 串标 行政主管部门
  • 简介:犯罪行为着手的认定是颇具争议的刑法理论难题.着手的概念与认定着手的原则和方法共同构成相对合理的犯罪着手的认定标准。犯罪着手的认定蕴含着两大基本问题,一是着手的概念问题,即依据什么标准来建立着手的概念,以及着手有哪些基本特征,二是着手的认定问题,即如何认定犯罪的着手行为,如何判定行为是否具备了着手的基本特征。正确认定犯罪行为的着手需要坚持主客观相统一、结合刑事政策、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等原则与方法综合予以认定

  • 标签: 犯罪行为 着手 认定
  • 简介:摘要在我国《价格认定行为规范》中,第七条提出在对价格认定协助书内容进行提交时,应将价格内涵包括在内;在第八条又提出了对价格内涵的解释是指在不同环节、区域、其他特殊情况下对价格认定标准的价格限定。本文就针对价格认定行为中价格内涵的思考进行简要的分析。

  • 标签: 价格认定行为 价格内涵 思考
  • 简介:共同侵权行为是现代侵权行为法中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由于共同侵权行为所具有的独特性,以及社会的发展使得数人侵权行为的事件不仅大量发生而且形式多样化,各国在民法领域对此都作了规定,然而各国立法上对于共同侵权行为的规定仍存在分歧。我国《民法通则》对共同侵权的规定过于原则和简单,而最高人民法院的《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对共同侵权行为虽有所规定,但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却操作性不强。本文从共同侵权行为理论上的不同学说入手,通过对相关法律的分析,提出我国共同侵权行为认定应当严格坚持主观要件。

  • 标签: 共同侵权 主观要件 意思联络
  • 简介:按照传统观念,所谓“回扣”,是指在商品或劳务购销业务往来中,从卖方收到的价款中提取一定数额的钱或物。实质上这些钱和物是从买方支付的价款中扣出来的,所以称为“回扣”。但在当今现实经济生活中,“回扣”的含义超越了上述传统界定的定义。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规定,“回扣”是指经营者在商品购销活动中,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或其他贿赂;对方单位或个人在帐外暗中收受的财物或其他贿赂。可见,“回扣”具有双向性,既有卖方给予买方的“回扣”,又有买方

  • 标签: 反不正当竞争法 犯罪主体 国家工作人员 商品购销 双向性 受贿犯罪
  • 简介:介绍买卖妇女、儿童行为可作为买卖妇女、儿童犯罪的共同犯罪处理。司法实践中应结合行为人对买卖双方所持帮助故意及其支配下的介绍行为的具体情况对其共犯形态进行判断,在帮助买卖一方故意支配下实施介绍行为的,按拐卖妇女、儿童罪或者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的帮助犯定性处罚。在帮助买卖双方故意支配下实施介绍行为的,按想象竞合犯的处罚规则,从一重处断。介绍卖淫罪、介绍贿赂罪不是将介绍行为入罪的有力例证,没有必要将介绍买卖妇女、儿童行为独立成罪。

  • 标签: 介绍买卖 妇女 儿童 性质
  • 简介:【摘要】:对火灾事故认定行为及基本特征进行了概述,分析了火灾事故认定行为不可诉和可诉观点之间的分歧及主要论据,明确了火灾事故认定行为可诉。

  • 标签: 火灾事故认定 行政行为 行政诉讼
  • 简介:过度医疗是医疗费用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之一,长期以来为社会所诟病。但因医疗行业及医疗行为的特殊性等原因,法律武器一直未起到应有的作用。因此有必要对过度医疗行为进行法理认定。明确其概念、构成要件等,对过度医疗造成的损害进行民事法律救济,并解决过度医疗维权中的难点和“症结”——鉴定问题。

  • 标签: 过度医疗 认定 法律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