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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本文涉及的唐代使是指唐朝专门设置的校使、监考使和知使等三种使,他们是负责对结果进行进一步审核、裁定的官员。此类官员一般是德高望重的京官,尤其是校使,朝廷赋予他们极大权力,他们对保证结果的真实、公正有着特殊的意义,他们的存在也是唐代制度达到完善的重要标志之一。安史之乱后,尤其是德宗后,唐政府各个机制的运行更加紊乱,制度根本无法正常的运行,致使使的作用也只能流于形式。

  • 标签: 唐代 校考使 监考使 考课制度
  • 简介: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所戴卫红的《北魏制度研究》(以下简称戴著)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于2010年9月付梓面世,是系统研究北魏制度的第一部专著,得到了朱大渭、陈琳国、李凭诸位先生高度评价。戴著包括“前言”、正文和“结论”三部分。前言主要是北魏制度相关研究成果的回顾和制度的源流及演变。

  • 标签: 考课制度 制度研究 北魏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中国社会科学院 评介
  • 简介:唐朝考核官员的标准是"四善""二十七最",包罗对各类职官的不同要求。其主要内容就是检查官员是否清政廉洁、勤政为民。《唐律》中的《职制律》五十八条,则是惩治贪腐官员的法律准绳。以唐太宗、武则天为首的唐代前期皇帝大多能以身作则,带头遵纪守法。

  • 标签: 四善 二十七最 职制律 君臣守法
  • 简介:<正>制度是我国封建时代政府对官吏管理的重要制度之一。唐代的官吏制度在加强官吏队伍建设、提高管理效能方面起过一定的积极作用,本文拟对此略加阐述。一、制度的基本含义所谓""包含着两种含义:一是"",就是考察中央至地方各级官吏在任职期间执行国家法令的具体表现;二是"",就是依照国家的行政计划进行督课。概而言之,就是国家依照所颁布的法令和行政规则,在一定年限或期限内,对各级官吏进行考核,并依其不同表现,区别不同等级,予以赏罚升降。由此可见,制度与官吏的铨选任用有着

  • 标签: 官吏考课制度 唐代 积极作用 具体表现 队伍建设 唐太宗
  • 简介:为了加强对地方官的管理,宋廷制定了严密的制度,定期对地方官员的德行、才干、劳绩进行考评,并由中央的具体部门,依此来决定对地方官的奖惩,使地方官的升迁罢黜,在层层牵制下最终集权于中央。制度加强了宋廷对地方的掌控。以维护皇权、加强中央集权为首要目的制度,由于制度本身的问题和等级授职体制下人治的因素,在执行中出现了许多的弊端。用意良好的地方官制度,在实际执行中的扭曲与失效,给宋代地方政治带来了极为不良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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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纵观中国古代历代王朝,始终把以德治官放在一个突出的位置,治民先治吏成为共识。中国古代思想家所阐述的“徒法不足以自行”,“明主治吏不治民”、“得人者昌,失人者亡”,都说明官吏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重要性。政风纯正、官吏清廉是历代帝王和黎民百姓所祈盼的。

  • 标签: 官德 考课 徒法不足以自行 以德 治官 治吏
  • 简介:流外官的分为年和任.年是和经济收入及仕途密切相关的.任是在年的基础上进行的.考核合格就可升迁或转迁.流外官的是和其迁转有直接关系的,流外官入流内叙品,从严格意义上来讲,也属于迁转,但由于其要求不同,且流外官入流内叙品对流外官而言,具有质的不同.唐代流外官'八考入流'只是一通称,其实际限不但劳数,而且劳绩,但是只要担任门户官.其满劳教是递加的,不会因为任满转选而影响满劳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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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唐《令》规定对官员的内容及程序;唐律也有惩治课时、校不实的专门条款,但那只是制度。唐代词,野史笔记中较多存留,正史也有记载。同时,反映唐代情况的实例,简略提到官员的等级及事迹梗概,正史、野史都有一定程度的记载。此外,唐代官员个人及相关机构尤其是功司,先后提出制度实施的许多建议和意见。将词与事结合起来进行研究,有助于了解唐代《令》及唐律考条文的实施情况,及官场的实际状态。词、事的重要性,在于它们是研究当时行政、执法状况的第一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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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宋代的法律在中国法律史上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其制度设计堪称精妙。鞫谳分司制度实现了"审"与"判"的分离,是司法分权制衡加强中央集权和儒家慎刑恤狱思想的集中体现。案件经审案官推鞫结案,由不需要回避的其他官员提审犯罪嫌疑人进行录问,录问翻异则案件推倒重来,选未涉案的其他官吏再次推鞫,录问无翻异则检法议刑由谳司审定结案。这种案件经推鞫官审结,在没有检法议刑之前由其他司法官吏提审犯罪嫌疑人对案件进行核实复审的制度是宋代重要且独有的司法制度。录问制度不仅适用于刑事案件,也适用于民事案件。虽然录问制度在当时的历史环境下存在许多弊端,但从历史角度看,对于防范滥施刑讯和及时纠正冤假错案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不失为民本思想的一种体现。

  • 标签: 录问 宋代 翻异 司法制度
  • 简介:宋代士大夫普遍认为,“牒试”是天水一朝科举考试中最阴暗的角落,也是腐蚀读书人心智的罪魁祸首。该制度源自于“别头试”,是指由转运司组织的对各地官员亲属、门客等的科举选拔考试,大体上相当于州军发解试。宋朝实行“牒试”制度的初衷是为了防范官员利用其手中的权力在地方科场中营私舞弊,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牒试”却逐渐演变成为政府对官员亲属的照顾和恩惠。因此,与其说“牒试”为防弊之策,倒不如说是官员特权的直接体现。就“牒试”制度而言,总体上还是比较严密的,按照规定,凡参加“牒试”者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如须有关官员的担保,且必须是真正的官员亲属、门客,等等。然而,由于“牒试”录取比例远远高于普通举子参加的发解试,因而各地方官员为了给亲朋故旧谋取功名,往往假冒籍贯、亲属关系或门客,通过种种违法“经营”,使那些本来不符合条件的举子具备了法定“牒试”资格。结果不仅加剧了两宋时期的冗官危机,导致严重的吏治腐败,而且扰乱了科场秩序,破坏了科举考试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给宋代科场、官场乃至整个社会带来了难以估量的负面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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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中外诉讼证据制度的发展经历了三个不同的阶段:神示证据制度阶段、法定证据制度阶段和自由心证证据制度阶段。不同阶段的证据制度产生于当时的社会背景,有其各自的特点。本文主要介绍在不同历史时期、不同诉讼构造下人们曾经和正在使用的不同证据制度的基本内容,并对此作出评价,试图展示给读者一幅关于诉讼证据制度发展沿革的脉络图。

  • 标签: 神示证据制度 法定证据制度 自由心证证据制度
  • 简介:笔者在拙文《北宋後期科举罢诗赋》(载《文史》第53辑,2000年第四辑)中,曾指出北宋後期科举罢诗赋、习王安石新《经义》的消极後果之一,是文士的写作水平普遍下降,并谓“鉴於朝廷文书大量使用四六文,而此又非经义进士所能胜任,作为补救措施,是朝廷另立宏词科”,同时以为“这个措施的直接成效,是为绍兴时代培养了沘四六文专家”。其後,笔者循此而下,继续考察南宋词科,深感此科对南宋文学影响之人.一不仅造就了众多的四六高手,而且将骈体文的艺术表达功能发展到了极致。就创作成就论,南宋骈文当不在古文之下,至少也是“平分秋色”。在北宋古文运动之後处於弱势地位的骈文,能够在南宋复兴,主要推动力正是词科。

  • 标签: 宋代 词科制度 中国 科举制度 历史发展
  • 简介:唐代法律作为中华法系的基本核心内容,不仅是封建法制的代表,而且对于现代的立法仍有许多可以借鉴学习的地方。本文拟从唐代的刑事诉讼制度入手,从现代法学的角度来分析这一制度

  • 标签: 唐律疏议 三司会审 死刑三复奏
  • 简介:殿试制度是科举制度研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而关于殿试制度的起始时间学界一直说法不一。本文以三级考试为参照系,以此前一直被忽略的覆试制度为切入点,通过对与殿试起源相关诸问题的详细辨析,彻底澄清了殿试与覆试的联系与区别,否定了武则天载初元年、南唐乾德二年及宋开宝六年为殿试之始诸说,从而最终确定殿试制度正式开始的时间是宋太祖开宝八年。

  • 标签: 唐宋 科举 殿试 覆试
  • 简介:奴婢之制,非草创于清,而风靡于清,诸史乘,可见其渊深流远。满奉主奴之别,汉重尊卑之辨,彼此合流,主奴尊卑所以生。清代奴婢源于战俘、罪囚、民人投充以及丁口买卖等四途,律比畜产,劳役繁苛,豁贱维艰,且即便还民,亦遗戾深重。

  • 标签: 清代 奴婢 良贱
  • 简介:日本慰安妇制度的形成,绝非一朝一夕之事。日本近代公娼制度为打造以军队"慰安"和性病管理为基轴的国家管理卖春体系奠定基础;"南洋姐"的海外扩张和公娼制度的殖民地移植,构筑起东亚地区女性人身贩卖网络;日本军队与公娼制度的"合流",呈现出"慰安"由民间主导走向官民联营乃至军方主导的演变进程。进入1930年代,面对"慰安"的庞大需求与慰安妇征募的困境,日本政府在国家与性的关系问题上,判断基准发生重大变化,完成了从"娼妓"到"慰安妇"的概念转换,加上废娼运动的变节,畸形、残暴的慰安妇制度全面出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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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目前,台湾实行的是学历化警察教育制度,共有两所培养警察专门人才的高等学校:警察大学和台湾警察专科学校。二者根据分工不同,分别招收培养不同学历层次、不同身份的警察人才。它们在招生录取、教学管理、毕业生录警等方面有许多值得我们借鉴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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