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 行政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管理职责的重要手段之一,其制定程序、制定内容的合法性、合理性,直接影响到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也决定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水平。合法性审查与合理性审查二者缺一不可,行政规范性文件不仅要符合上位法规定,更需要在表现形式与内容上具有合理性,才能更有效的发挥其社会管理职能。因此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理性审查,以保证其制定目的正当、内容考虑相关因素、执行手段符合比例原则,使行政规范性文件在保护社会公益的同时不至于过度损害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利。
简介:目的:探究在幼儿生长发育过程中应用规范性儿童保健护理的价值。方法:选择2021年10月至2022年9月在城关区妇幼保健院接受儿童保健的幼儿200例作为研究对象,采用双盲球分组法将其分为对照组和观察组。对照组幼儿接受常规的育儿保健护理,观察组幼儿接受规范性儿童保健护理,对比两组幼儿的生长发育情况。结果:观察组幼儿的身高、体重均明显高于对照组幼儿,且观察组幼儿在临床研究阶段常见儿科疾病的发生率低于对照组幼儿,上述指标的组间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另外,本研究采用Gesell发育诊断质量评分专业化的描述幼儿的生长发育情况,观察组幼儿的该项评分也明显更高,组间差异同样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对于处于生长发育期的婴幼儿,应用规范性儿童保健护理,能够显著促进其生长发育,降低常见儿科疾病的发病率,因此临床工作中具有推广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