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11年2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对管制、缓刑和假释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社区矫正制度首次被写入刑法。这既是对从2003年以来社区矫正试点试行工作的充分肯定.也是新形势下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的要求,为社区矫正制度在我国的建立与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标志着我国当前的社区矫正工作即将进入到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
简介:【摘要】社区矫正是一个“舶来品”,也是我国司法制度改革的一个新亮点,并引发了“社区矫正热”的出现。我国自2003年至今已开展试行工作多年,在此期间社区矫正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但其也不断暴露出不足之处。为了构建和完善我国社区矫正制度,针对现实中存在的问题,从社区建设、社区居民权利、矫正工作人员等角度出发提出几点建议。【关键词】社区矫正制度构建现状完善自2003年7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以来,社区矫正工作已从最初开展试点的华东6省(市)扩展到现在的24个省(市),引发了一股“社区矫正热”,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其作为一种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成为了社会的焦点。但是,在成果的背后也暴露出了一系列的问题,引发我们对我国社区矫正制度构建的进一步思考。一、社区矫正概述社区矫正是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和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其是相对监禁刑而言的另一种刑罚执行方式。
简介:阎兵在《南京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2年第1期《社区教育与社区学院建设的若干思考》一文中指出,开展社区教育必须有办学实体,而以成人高校为依托的社区学院是有效推进社区教育的主要载体。从各地社区学院的办学实践看,社区学院一般具有以下基本职能: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社区教育的规划,协调、统筹各类教育资源的使用;广泛开展适应不同类型人群需要的教育培训;指导街道、乡镇社区教育中心或分校、市民学校开展社区教育活动,提供教育培训方案、课件;指导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学习型组织创建活动;负责组织本社区干部、教师的培训;创办社区教育网站,构建网络教育平台;宣传终身学习思想等。
简介:中国社区建设是国际社区发展的中国化,它不仅给社区带来一个静态抑或固化的地域概念,而且与时俱进推动甚至改变了中国城乡基层的社会结构、组织体制、管理机制和治理方式,成为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近三十年来社会经济发展尤其是改革开放的重要领域,是社会管理和民生改善的重要内容,与城乡居民经济、政治、社会和文化生活密不可分。唯因如此,作为综合记载一地之自然和社会发展变化基本面貌的"博物之书"和"一方之全史",各地续志不仅不能忽略而且应该重点记社区建设,使之成为最能体现续志的改革开放、时代特征和本地特点的重要篇章之一。而可供选择的社区建设入志方略有二:一是市志和市辖区志以"社区建设"单列篇章或章节横排纵写,二是农村则以"村民自治"单列篇章或章节纵深记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