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财政部有关方面负责人日前表示,11月1日起恢复征收的"对储蓄存款利息收入征收百分之二十的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不包含国债利息收入,个人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继续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政策。这位负责人说,国务院1992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库券条例)明确规定"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享受免税待遇",因此,11月1日开征利息税后,有关国债利息收入的税收政策将继续保持不变,即无论是过去发行尚未到期兑付的国债(记帐式国债。凭证式国债、无记名国债和定向国债),还是将要发行的各类国债,均免征利息收入个人所得税。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恢复征收个人所得税前后,正值财政部发行1999年凭证式(三期)国债,这期国债的发行公
简介:摘要院本文通过收集相关数据,对2012年我国各地方政府机构发行的7年期城投债利率、财政收入、居民消费水平、失业率、居民可支配收入、财政收入占GDP比率、城市等级和信用等级建立多元函数关系,采用回归分析方法,得出城投债利率与这7个指标存在线性关系,确定影响我国城投债利率的因素。
简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扩大有效内需,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国务院决定1998年增发1000亿元的国债,并将其中的一部分国债资金转贷给省级人民政府,用于地方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项目。鉴于发行专项国债是国家运用积极财政政策刺激有效需求,拉动经济增长的一项重大宏观调控措施,用于转贷的专项国债属于财政资金,不同于银行信贷资金,经国务院批准,对1998年及以后年度专项国债转贷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管业税。请遵照执行。(省财政厅、省地方税务局1999年吕月19日征财税率[1999〕14号文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债转贷利息收入免征营业
简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扩大有效内需,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国务院决定1998年增发1000亿元的国债,并将其中的一部分国债资金转贷给省级人民政府,用于地方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项目。鉴于发行专项国债是国家运用积极财政政策刺激有效需求,拉动经济增长的一项重大宏观调控措施,用于转贷的专项国债属于财政资金,不同于银行信贷资金,经国务院批准,对1998年及以后年度专项国债转贷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请遵照执行。[备注:晋财税字(1999)33号通知九月二日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债转贷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