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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聚众哄抢财物行为通常成立聚众哄抢罪;哄抢使用中厂房的物资设备的,是聚众哄抢罪与破坏生产经营罪的想象竞合犯,以聚众哄抢罪定罪处罚;聚众是与哄抢并列的行为或者是哄抢行为的方式或状态,说明了聚众哄抢罪的必要共同犯罪特征;成立聚众哄抢罪未必要有首要分子组织、策划或纠集;聚众哄抢罪的对象是他人占有的动产或者不动产中可以分离的部分;哄抢的本质是公然抢夺或盗窃;不符合聚众哄抢罪的哄抢财物行为可认定为抢夺罪或盗窃罪;聚众哄抢罪与抢夺罪、盗窃罪的共犯有差异;哄抢人采取对人暴力或胁迫等方式,压制被害人反抗而哄抢财物的成立抢劫罪,聚众哄抢罪可以成立事后抢劫;聚众“打砸抢”是聚众实施某些寻衅滋事行为的特别规定;“致人伤残、死亡”应限制解释为聚众“打砸”人所致;“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是抢劫罪的法律拟制,首要分子以外的人成立寻衅滋事罪(或与敲诈勒索罪、聚众哄抢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等的想象竞合犯)。

  • 标签: 聚众哄抢 事后抢劫 聚众“打砸抢” 寻衅滋事
  • 简介:科比、诺维茨基、韦德、杜兰特等一线巨星更是成为了众多海外俱乐部的重点哄抢的对象,如果能够签下这样的大牌球星,自身实力提升倒是次要,更重要的是背后巨大的商机。各大俱乐部都纷纷亮出自己的报价,希望通过报价来打动这些巨星。

  • 标签: 俱乐部 报价 巨星 经纪人 海外 打球
  • 简介:  二、项某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 ,第三种意见认为项某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项某的行为所侵犯的客体既有公私财物所有权

  • 标签: 任意毁坏 吸毒幻 幻任意
  • 简介:对案发前退交财物行为的定性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是不应该将其认定为受贿;另一种观点是根据设定的具体财物退交时间,来确定退交是否及时,进而判断其行为是否构成受贿。这两种观点都存在缺陷。行为人在收受财物时主观上有无受贿故意是定罪的关键。对此分析得出两种情形:一种情形是行为人无受贿故意且事后立即设法退交,这种情形不具备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另一种情形是行为人已有受贿故意且收受财物后未立即退交而在案发前退交,这种情形应当入罪。在此基础上进行财物退交及时性的判断,对受贿罪的认定会更准确。

  • 标签: 国家工作人员 收受财物 退还 定性
  • 简介:【摘要】交易过程中,单纯利用他人错误行为取得财物行为并不构成犯罪,交易一方不存在刑法上的告知义务,此种行为属于民事上的不当得利。但是如果交易一方不仅利用了他人的错误行为,且为进一步欺诈实施包括语言暗示在内的各种积极行为,致使交易另一方彻底丧失纠错机会,则可能构成不作为的诈骗罪。【关键词】告知义务不当得利语言暗示积极行为一、基本案情2011年7月5日,李某将自己的一只A牌手表以500元人民币的价格典当给当铺。同年8月23日,李某前往当铺将其手表赎回。由于事情较多,店员错将他人典当的一只B牌名贵手表取出并打算交给李某。李某见状并未提醒,并佯装说道:“快点给我,我还有事情要办。”店员遂将B牌手表交给李某,李某取过表后随即离开。次日,李某将该表以人民币3万元的价格卖给他人。经鉴定,B牌手表价值人民币5万元。

  • 标签: 刑法分析 利用错误行为 取得财物
  • 简介:[案情]2009年下半年,袁某、陈某、易某(均为15岁)在合江县城区内窃得联想牌电脑主机一台后,将电脑主机抱至个体经营户徐某经营的手机维修店,并告知徐某系盗窃所得,愿意低价出售,徐某以200元价格予以购买。此后,袁某等人又连续两次将盗窃的电脑卖给徐某。最终.徐某以570元价格购买了三台电脑主机,并高价转卖他人。经鉴定,三台电脑主机价值2970元。

  • 标签: 行为定性 盗窃 未成年人 个体经营户 财物 收购
  • 简介:<正>被告人罗汉强,是海南三亚市南田农场黎光作业区黎明队工人。一九八五年七月间,因利用工作之便私自出卖凝固胶乳,被作业区查获,便怀疑是本队职工陈某和魏某所揭发而怀恨在心。一九八五年八月十日晚,罗将事先准备好的磷化锌和当天买回来的自带鱼放进罐头盒里搅拌,然后塞进空心菜茎里。次日凌晨二时许,便将已塞进磷化锌的空心菜分别丢进陈某和魏某两家的猪栏里,致使陈某四头中猪、两头小猪和魏某两头小猪均中毒死亡。共损失价值九百三十多元。公安机关以罗汉

  • 标签: 公私财物 破坏集体生产 被告人 磷化锌 行为 空心菜
  • 简介:一、基本案情犯罪嫌疑人李某等人因缺钱花.一起预谋用可口可乐液体泼洒到被害人头上、脸上的方法实施抢劫。2009年11月末至12月初.李某等人采取晚上尾随被害人进入住宅小区单元楼道,并将随身携带的可口可乐瓶内的可乐液体摇晃出泡沫,在被害人走到楼道台阶转角处时上前抢被害人的挎包,在与被害人撕扯的同时将可乐液体泼洒到被害人的头上和脸上,使被害人对突然被喷洒到头面部的液体产生心理恐惧丧失反抗能力时,随即拖拽并将其挎包抢走。李某等人采取同样手段,共抢劫了多名被害人钱物,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 标签: 被害人 液体 行为定性 财物 夺取 可口可乐
  • 简介:HEAD北京球友网羽店地址:北京市紫竹桥西北角球友网羽专卖电话:010—68473626

  • 标签: 指南 财物 HEAD 北京
  • 简介: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司法解释对绑架过程中夺取被害人财物行为的处理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即择一重罪处罚。这一规定对于行为人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的绑架罪是具有合理性的,但对于以其他目的绑架人质的绑架罪却不合理。

  • 标签: 绑架罪 夺取 财物 兼容犯
  • 简介:犯罪嫌疑人刘某在某上市公司开设的购物网站上注册了三个账户后,多次利用这三个账号进入该网站,先选择购买最便宜的充值卡(价值0.6元),此时弹出一个购物车窗口,说明用户已买入哪些卡,并有四个按钮(继续购物,修改数量、清空购物车、去收银台),嫌疑人点击“继续购买”,使网站在原窗口没有关闭的情况下弹出一个新窗口,

  • 标签: 他人财物 非法获取 网络技术 利用 犯罪嫌疑人 购物网站
  • 简介:<正>近年来,群众性哄抢公私财物的案件不断发生且逐渐增多。1986年,河南省发生各类哄抢案件448起,1987年发生605起,比1986年增加35%;1988年1-8月发生541起,比1987年同期增加36%。参加哄抢的人数之多,损失之严重,都是解放以来所罕见的。从这几年发生的哄抢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看,案件逐年增加,规模越来越大,被哄抢的物资种类越来越多。在一些地方群众性

  • 标签: 违法犯罪活动 案件 群众性 公私财物 人民群众 对策
  • 简介:8月23日上午,辛先生驾驶的货车在焦桐高速河南泌阳段发生倾翻,散落在地的20吨苹果遭附近村民哄抢。除现场控制的3名哄抢苹果村民已被处以治安拘留5日的处罚外,泌阳警方将根据执法记录仪和记者及货主拍摄的画面,逐一追查参与哄抢的村民。(8月24日央广网)

  • 标签: 治安拘留 现场控制 村民 苹果 处罚 执法
  • 简介:2005年4月30日,被告人贺某从天津市佳友汽车救援有限公司骗租两厢夏利汽车一辆(价值23000元)后,于2005年5月27日谎称该车为自己的汽车,将该车抵押给被害人许某某,骗取被害人许某某现金人民币2万元,被告人贺某将该款用于个人还债及挥霍。2005年10月13日,被告人贺某又从天津市瀚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骗租黑色桑塔纳汽车一辆(价值54500元),于2005年11月8日谎称该车为自己的汽车,将该车抵押给被害人刘某某,骗取被害人刘某某现金人民币4万元,贺某将该款用于个人挥霍。

  • 标签: 夏利汽车 他人财物 行为 桑塔纳汽车 被害人 被告人
  • 简介:"非法占有目的"是盗窃罪的不成文构成要件要素,判断行为人取回自己所有而被他人合法占有财物行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以行为人是否进行事后索赔作为判断标准具有可行性,且行为人事后索赔获得的数额即是非法占有数额。质权人占有质物所产生的利益数额具有不确定性,无法认定破坏占有所造成的具体损失数额是否达到盗窃罪的起刑点。民间借贷纠纷若能够运用前置法解决则不宜轻易将其纳入刑法评价体系。

  • 标签: 盗窃 非法占有目的 事后索赔 民事纠纷
  • 简介:在第三方支付环境下通过偷换店家收款二维码获取本应为店家所得的营业收入的行为,其定性应当从行为效果针对买家和店家的不同进行分析。该行为对买家构成诈骗罪,对店家则构成盗窃罪,但由于被侵害的法益事实上只有一个,不能被评价为想象竞合犯,因而陷入定性的困境。为此,在技术进步的前提下,应当对在第三方支付环境下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义务进行重新分配。就店家而言,其应当负有保证支付设备安全的义务和价款支付检验的义务,所以对偷换店家收款二维码的行为应当认定为盗窃罪。

  • 标签: 第三方支付 盗窃罪 诈骗罪 想象竞合犯 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