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经营者集中具有扰乱市场秩序,限制市场竞争的负面作用,为保护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利益,我国在反垄断法中对此予以了严格限制。与此同时,为平衡反垄断法中不同价值目标的冲突,我国在经营者集中制度中设置了豁免制度。然反垄断法实施至今已十一余年,经营者集中豁免制度面对的经济和社会环境已发生巨大变化,其中诸多瑕疵与空白问题也不断暴露出来,本文即从问题着手着重归纳了当前经营者集中豁免制度的缺陷与不足,并针对性地探讨了可行性完善建议,以期推动经营者集中制度能更好的服务企业和当代经济发展。
简介:【摘要】在全球日益形成经济一体化的状况下,在国际经济贸易中出现了更多的限制竞争,外国垄断势力正在逐渐威胁着中国企业,所以必须要采取有效措施给予解决。本文主要介绍了反垄断法涵盖的基本内容与国际经济贸易目前的发展状况,同时分析了反垄断法在国际经济贸易中发挥的积极作用。
简介:摘要:数字音乐独家版权模式作为一种全新的商业模式,本身就兼具促进版权正版化和带来竞争风险的双重效应。可以说数字音乐独家版权模式是一份音乐作品版权人和数字音乐服务商签订的一份协议,属于市场交易中的当事人意思自治范畴,不具备苛责的原罪。《反垄断法》在规制其可能产生的竞争风险时,应当考量互联网外部性,平台竞争等多方面因素对具体要素判断时的特殊性,比如滥用知识产权,相关市场,市场支配地位,纵向非价格限制等。并且如果根据现有的规范分析时忽略这些因素,则会造成得出的结论过于片面或者不符合商业发展的实际情况,而若采用《反垄断法》第55条和其他反垄断规范进行规制的话,则过于机械化。
简介:摘要: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提高,大数据、云计算、移动网络、人工智能等高新数字技术与人们日常的生活产生了紧密的联系,逐渐形成众多大型互联网企业,如美国的四大互联网巨头:亚马逊,谷歌,苹果,脸书,国内如阿里巴巴、腾讯、百度、字节跳动、嘀嘀打车等大型互联网企业。数字平台成为了它们主要的组织模式,通过平台,人们可以完成网上购物、网上打车、网上社交、网上搜索等等行为,数字技术使人们的生活逐渐从线下向线上转移。原本必须在线下进行的活动通通可以在线上完成,用户行为也从被动地获取内容发展到信息交互,再到现在的主动输出内容。技术越是发展,人们对于这些依靠技术提供的服务就越依赖,大型互联网平台就越壮大。随着平台的不断壮大,垄断问题也随之产生,从计算机网络领域发展到了各行各业,影响到人们生活中的各个方面。
简介:[摘要]我国一贯鼓励互联网平台的创新和发展。受惠于全球大市场,得益于政策促进和支持,我国线上数字经济的发展位居世界前列。但平台经济如果超越法律法规的限制,放任市场垄断和资本无序扩张,终将破坏市场竞争秩序、损害消费者和其他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因此,为维护市场公平稳定,对垄断行为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简介:摘要: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作为国家规划的经济重点发展区域,有着自己独特的、较高的发展诉求,对于立法供给也提出了相应的新期待和新要求。一方面,希望通过具有前瞻性的立法法律规范方式,将国家给予的各项政策优惠加以固定化;另一方面,也希望通过超前协同立法规范的方式,为正在实施的各项优惠政策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为了促进区域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为区域联合体构筑制定标准统一、规定一致的新的政策法规体系就十分有必要。
简介:摘 要:地方的立法通常诞生在对立法实务的实践过程当中,如果在实践过程当中出现了有大量需要从事的主体行为,那么就必须要有地方的立法。通常来说,地方立法所涉及的范围较为广泛,它们不但存在于地方和立法实务的人与人之间,也存在于地方的上下级之间,还存在于同级的业务和主管机关之间。在这些涉及到不同机关的行为之中,一般会将涉及到地方与立法实务人与人之间的行为称为外部行为,而将后面的上下级地方之间。以及同级和相关业务申请机关之间的行为称为内部行为。然而,立法实务过程中的清晰划分并不代表实践之中能够泾渭分明。一些政府部门在进行立法行为的时候,常常会对一些看上去是内部行为,实际上具有外部影响效应的行为进行立法。这就使得政府对于立法实务人的合法权益难以进行保障。为避免这种现象的发生,笔者认为必须针对地方的立法行为进行有关法律性质方面的研究。
简介:摘 要:夫妻约定财产制作为夫妻法定财产制的对称制度,体现了“个人意志”价值,符合大势所趋。但我国民法典仅用1065条进行概括笼统地规定,未对夫妻约定财产制进行细化说明。这就导致了夫妻约定财产制适用上存在一些问题。本文从约定财产制本身制度的细化,以及约定财产制与非常财产制、法定补偿机制的联动完善这两个路径对夫妻约定财产制进行立法完善。
简介:摘要:从我国刑法设立以来,随着时间的推移经过了许多次的修订,在新时期社会整体发生转型,无数犯罪问题逐渐暴露出来,针对这些问题刑法也需要进一步的进行修订,刑法的完善有助于社会的安定和发展,因此在社会转型时期刑法立法的思路就需要非常清晰有层次,不给不法分子钻刑法空当的可趁之机,本文从转型时期刑法立法的目前情况,刑法立法的思路以及科学立法的方式方法进行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