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行动者与结构”分析框架既认同结构对行动的限制,也肯定行动对结构的影响,认为二者是互相建构的关系。当前,国家、利益表达客体、大众传媒和弱势群体等行动者采取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不相符合的策略行动,并生产出利益表达的特定社会结构,致使弱势群体形成了不合理的利益表达逻辑。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利益表达的合理逻辑是个体利益受损时应通过正当渠道合理表达寻求补偿,但要顾及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因此国家、利益表达客体、大众传媒和弱势群体等行动者应改进策略行动,营造真正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利益表达的社会结构,从而解构与重构弱势群体的利益表达逻辑,使弱势群体的利益表达完成从无序到有序的跨跃。
简介:摘要当前,我国的反腐倡廉建设举步维艰,反腐败斗争具有长期性、复杂性以及艰巨性。如今反腐倡廉制度的建设虽日趋完善,但也难以遏制腐败现象的扩大化。如何有效地进行反腐倡廉缺少理论支撑,对于解决当下的反腐倡廉问题,群体心理的研究和运用在反腐倡廉中的作用日益凸显。无论是制度上的要求,还是精神上的诉求,都是必不可少的。因此本文主要分析的是群体心理如何促进反腐倡廉的进行。
简介:无直接利益诉求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有其特殊规律,一般经历起因小——基层反应迟钝——事态升级扩大——基层无法控制——惊动上级——迅速处置——事态平息这样的过程。和一般群体性事件相比,此类事件具有聚集速度快、影响范围大、破坏程度高、治理难度大等特点。从G省N市“6.13”群体性事件的生成过程、扩散机理和处理来看,如果在事件处理中研判不足、方法不当,很容易由一起简单的事件迅速演变升级成大规模的恶劣的群体性事件。对这种短期内迅速聚集的无直接利益诉求的群体性事件,应当注重把握其发展演变的特殊规律,加强事前防范、事中果断处理和事后快速恢复,才能更好地预防和化解,达到防范于未然的目的。
简介:市场化改革在给农民带来生活水平改善的同时,也使得村庄社会利益发生分化,利益诉求呈现出差异化、多元化、多样化态势。因此,转型中村庄社会已嬗变成为一个“利益场域”.并为市场催生起来的涉农企业、合作社等主体成为治理重要力量提供了“舞台”。村域集体经济不发达的N村,村组织、涉农企业、合作社、农民基于各自利益诉求的实现,本着“资源互补、优势互借”(资源交换)原则走向“合作”。在此基础上,他们借助于农业项目开发与农地流转之机。各取所需。结成了涉农企业+村委会+合作社+农民的“利益链”或“利益共同体”,进而在相当大程度上实现了企业、村组织、合作社等利益相关者对于村庄的横向“合作治理”,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村庄经济社会秩序的进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