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呼兰县1987年曾经发生数起针对警察的凶杀案,由于案件未能侦破,官方没有公开案情,导致信息市场完全被谣言所占领,凶手被传成“呼兰大侠”,甚至连警察内部乃至警官文学也采用这一称谓。各种想象、猜测、分析、印象被当成内幕消息广为传播,由此滋生了各种互相矛盾的说法,这些说法既体现了谣言的无序和多样,又在多样中凸显出主流叙事及其规律。谣言往往以夸张的数据来形容凶案的惨烈、以矛盾的作案风格来塑造凶手的神秘、以社会风气的好转来佐证杀警的“合法性”、以提高受害者官阶的方式来满足谣言家的仇官心理、以警察的谨慎和胆怯来反衬其平日里的威风八面。而谣言一旦进入公共领域,就必须经受社会伦理的考量,谣言要将凶手奉为大侠,就必须对受害者进行污名化处理,如此才能弥补谣言的伦理缺陷。
简介:无论从定义、特征,还是谣言与社会生活的关系等角度来看,谣言都应该视为民间文学的一支。谣言的文类特征除了民间文学集体性、匿名性、口头性、变异性、传承性等共性特征之外,最具特色的是它的情绪性和现实性。谣言的情绪性主要表现为传谣者的“谣言信仰”,传谣者往往固执地认同谣言所讲述的故事,赞成谣言所表达的观点,乐于见到谣言蔓延所派生的后果,不愿承认谣言的虚幻本质。谣言的现实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谣言所讲述的故事,总是指向最近的时间、最近的地点、熟悉的人物;二是谣言的生产和传播都受到或隐或显的现实诉求的驱动。数字革命改变了谣言口口相传的单一传播格局,新的传播手段让谣言如虎添翼,并由此滋生了一系列新问题、新特点。但核心的四个文类特征并没有改变。
简介:本文用传播和旋律两个概念的结合为论题来对音乐传播与旋律之间的关系展开讨论。文章中,引用了相关的资料信息;在四个小题目的分论里提出笔者较为鲜明的部分观点和看法:一、音乐传播的原始形态与民歌旋律;二、音乐的乐谱传播与旋律创作的理性模拟性思维;三、音乐的电子传播与两类旋律语言;四、音乐的计算机网络传播与新世纪旋律语言的曙光。
简介:<正>《当代文艺思潮》1985年第3期刊登了叶鱼的《文艺传播学》一文。本文首先介绍了传播学。传播学是本世纪四十年代缘起于美国的一门新兴学科。国外一些传播学者,一般持有广义的传播学和狭义的传播学两种看法。广义的传播学的研究对象包括人类社会、生物界乃至整个自然界的一切信息传播现象。狭义的传播学主要是指大众传播学。大众传播的研究内容已从单一的报上扩展到广播、电影、电视、书籍等所有的大众传播工具。接着本文着重介绍了文艺传播学。文艺传播学是研究文艺信息传播行为的发生、发展的规律及其与社会,自然诸种关系的科学。文艺传播学所研究的内容包括有:文艺信息的传播历史,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