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本文以清代江南为研究对象,从与当时的民生密切相关而且在近代变迁过程中比较受到关注的环境与用水卫生等方面入手,初步考察了清代江南的卫生观念与行为及其近代变迁.认为在传统时期,国家基本上没有关于公共卫生的立法,但在地方官府和社会的层面上,相关的观念和行为多有存在,大致可以保持自然和社会生态的相对平衡.嘉道以降,随着江南自身社会环境的变化和西方文明的输入,众多士人针对旧有卫生体系的弊端,认为有必要引入专门的管理机构、制度,制订日常巡查惩罚条令,即直接以公共和国家的权力介入卫生的经常性管理,从而使卫生事业逐渐由个别的、自为的、缺乏专门管理的行为逐步转变成系统化的、有组织的、纳入官方职权范围的工作.
简介:民国前期贾汪矿区的政治生态和社会秩序,随着国家政权建设的逐步深入,呈阶段性起伏波动之势。民初对绅权既尊重又约束的制度安排,保障了矿区的有序发展。1920年代末国家权力全面扩张,政治失意、经济受损的乡村“保护人”即曾为地方利益代言的乡绅投向逐利性基层国家权力,转化为渔利型掮客,导致矿区失序。1933年国家权力重新调整后,新崛起的地方精英与职能强化的地方政府致力于乡村利益和社会公正,修复了矿区秩序。矿区政治和秩序的变化,从根本上说是政权建设中制度变革特别是国家权力配置不断调适的结果,区域性生态环境的影响并不明显;而忽视这种阶段性特征,单纯说政权建设成功或失败有失偏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