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诗人流沙河在《滥俗的欧化句》一文中将“作为公安部门,对于盗版行为.必须予以打击”这样的句子称为“滥俗不堪的欧化中国话”,并认为纯正的中国话应该直说;“公安部门必须打击盗版行为”,以为两种表达相比,“孰简练孰繁.孰剀切孰拖沓,一目了然.”据流沙河先生分析,“作为——对于——予以——”句式的形成是译体文章教唆的结果.由于此种句式的存在,竟导致“写文章的弄糊涂了,竟不知道一个句子是造成‘家长应该关心学生课外阅读’好呢,还是造成‘作为家长,对于学生课外阅读,应该予以关心’好呢。”流沙河先生又认为古汉语“以最少的材料造最大的容积,使人吃惊”.外语虽自有其大,“但不必效法其
简介:读了李海民同志的文章《涌列——一种修辞新格新探》(见《修辞学习》1990年第1期),我有些自己的看法,提出来求教诸位。李海民同志称“把众多的人物、事象排列一起,织成了超常规的并列”为“一种新颖的修辞方法”,“姑且称之为‘涌列’”。他列举了王蒙的《海的梦》、《布礼》,刘心武的《银河》等一些作品为例,证明自己的看法。我认为,李海珉同志所说的并非什么“新颖的修辞方法”,其实这是一种早已出现的创作方法,是意识流的创作方法。意识流,作为一种创作方法及后来形成一个文学流派,盛行于本世纪二十一十年代。美国心理学家威廉·詹姆斯认为:“意识并不是片断的衔接,而是流动的。用一条‘河’或者一股‘流水’的比喻来表达它是最自然的了。此后,我们再说起它的时候,就把它叫做思想流,意识流或者是主观生活之流吧。”
简介:文章针对叶狂和潘海华(2012b)试图证明“把”字句是平行于作格语言逆被动句的说法提出事实和理论两方面不同的意见。首先用事实说明汉语的“把”字句不一定是针对宾语的一种句法操作,然后分别从句法成分和论元角色两个角度论证“把”字的宾语也不一定是句法降级,从参与者、影响性、有定性等几个方面论证了“把”字句的高及物性。此后,文章在吕叔湘(1987)的基础上提出进一步的证据论述汉语不是作格语言,讨论了受格与作格选择的话语功能动因,揭示了被动式与逆被动在各自所处的语法系统中分别是一种什么性质的语法过程。与被动态和逆被动态进行全方位比较,汉语“把”字句各方面的句法语义特征都与这两种语法过程渺不相涉。通过汉语“把”字句的实际运用统计观察,得出“把”字句在汉语中系统性价值的结论。
简介:虽然《现代汉语词典》第6版对第5版进行了全面细致的修订,质量上有了较大提升,但仍然存在有待进一步完善的地方。文章分类列举释义部分尚可商榷之处,并提出修改意见,以供下次修订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