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税收宣传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提高公民的纳税意识,创造良好的纳税环境,目前我们所进行的各种形式的税收宣传对提高公民纳税意识、改善纳税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不少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一、目前宣传形式存在的弊端1.宣传形式陈旧。我们现在的税收宣传,无外乎彩旗、彩带、沿街而立的税务干部、宣传车及宣传队伍,队伍中有小学生,有时还夹杂一些秧歌队,把本来很严肃的税收法制宣传活动,搞得不伦不类,甚至有些滑稽。2.内容呆板,缺少吸引力。就我们所制发的宣传口号、宣传资料而言,基本上是一些口号式的说教,或一些已重复过无数次的简单政策规定,以及各税种的简要介绍。次次如此,形式雷同,已很难吸引大众去注意、去听取、去了解、去咨询。3.宣传日期统一,形成“一阵风”。每到宣传月,全国上下一起宣传,形式上挺热烈,但一过宣传月,便偃旗息鼓,难以形成日常的宣传与咨询惯例,很难适应税收政策的调整与变动。二、对税收宣传形式创新的一些提议1.摆正“公民”“纳税人”“政府”之间的关系。税收是一个国家和政府存在的基础,它通过对各阶层利益的重新分配与沟通,将纳税人、政府、国家与每个公民连接在一起,融合成一个基于共同利益之下的社会集团,因此,在税收宣传中...
简介:一、实质重于形式的有关概念 实质即事物的根本性质,形式即事物的表面现象;经济实质是指一项具体经济业务对企业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等会计要素的真实经济影响,经济形式则是指具体经济业务的法律形式。为了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公允性,必须考虑业务所产生的实际经济影响。所谓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便是指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事项应当按照其经济实质来反映,而非单纯依据其法律形式加以简单的处理。二、形式对于实质的违背 一般来说,法律形式与其经济实质之间具有趋同性,然而,二者不一致的情况也时有发生。仔细研读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上市公司年报可以发现,上市公司惯于利用具有较高隐蔽性和模糊成分的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