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食品卫生监督行为,保障和监督卫生行政部门有效实施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下简称《食品卫生法》),制定本程序。第二条卫生行政部门行使食品卫生监督职责时,必须遵守本程序。铁道、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食品卫生监督机构,行使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食品卫生监督职责时,依照本程序执行,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进口食品的口岸卫生监督程序由卫生部另行规定。第三条卫生行政部门行使食品卫生监督职责,应遵循
简介:武汉市第一看守所座落于武汉市东西湖区二支沟,新所占地9330m^2,投资1300万元,于2000年7月建成。这里是全省唯一的一所集中关押女性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短刑《判刑一年以下》女罪犯的监管场所,可容纳600人,常年在押总量500人左右。全所45名干警,其中女警39人、男警6人,所领导班子5名成员全为女性。这个所自朱梅玲1999年任所长以来,已连续五年安全无事故,连续四年被评为武汉市公安局“先进集体”、“先进基层党组织”,两次被授予武汉市“人民满意政法单位”称号。2004年被授予武汉市“执法为民十佳基层单位”称号:2003年被全国妇联授予“巾帼文明示范岗”,连续三年被武汉市共青团授予“青年文明号”。2004年被公安部授予“一级看守所”。
简介: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蓬勃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日益深化,城乡规划和工业民用建筑的建设项目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在增加。为了充分利用对人群健康有益的自然环境、防止和消除建设项目带来的环境污染及危害人群健康的一切因素,创造一个良好的劳动(工作)、生活和休息的环境,国家已制定了各类卫生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在设计与工程实施前实行预防性卫生监督,进行相应的卫生学评价和审查。然而,在不少地方,甚至是一些法制比较健全的发达地区,开展预防性卫生监督也只能成为空谈。由此而引发的各类问题已受到广泛的关注。如不及时纠正,将给经济发展、自然环境及人民健康带来灾难性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