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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我国目前之所以出现严重食品安全危机,这与我国对食品市场规制选择失当有关,是积多年管理之弊端的总体爆发,政府要最大限度保障食品生产销售市场的安全与有序,就必须创新市场规制方式,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最大限度提升行政执行力,促进相关法律法规全面得以实施。政府只有集上述多种合力之功效,才能最大限度承担起保障食品安全之重责。

  • 标签: 食品市场 规制创新 不安全食品
  • 简介:无证无照生产食品存在地点隐蔽不容易发现、食品原料采购来源不明、滥用添加剂、不经过任何检验程序、食品危害性大等特点,文章主要阐述目前我国政府监管部门对无证无照生产食品的监管现状、存在弊端进行分析,找出问题存在的根源。

  • 标签: 食品安全 无证无照 监管
  • 简介:依法对国内清真食品的生产、经营进行规范管理,是全面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切实保障信仰伊斯兰教各族群众的风俗习惯,维护民族团结,实现民族平等、社会和谐、边疆稳定的前提。本文通过分析我国现行清真食品管理地方立法和执法实践,比较了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治经验,探讨了清真食品立法的概念界定、生产流程、物流配送、认证标识、产业政策、财税政策等相关问题。

  • 标签: 清真食品 法律保护 产业政策
  • 简介:食品安全问题成为风险社会的重要表征是一种误读。风险社会的语境实质更适合在粮食安全的领域中展开。相对的以风险社会为基础的风险刑法并不适格应对食品安全犯罪。食品安全领域中的规范伴随着人类存在的历程已经提炼得十分完整,即避免食源性疾病。故“非必须”规则所认定的刑事违法性成为已足,比风险刑法的违法性认定更为合法、有效。

  • 标签: 风险社会 粮食安全 食品安全 刑事规制理由
  • 简介:食品监管渎职罪存在立法缺陷:罪状的描述不够严谨、立案标准过高、刑罚设置不合理,建议完善食品监管渎职罪的立法:以司法解释形式完善罪状的描述、降低立案标准、合理设置刑罚。

  • 标签: 食品监管 渎职罪立法
  • 简介:国际化是期货市场本质属性,是期货市场功能发挥的基础条件之一,而期货市场国际化必然要求法治化。随着“一带一路”国家战略的实施和自贸实验区的建立,特别是近年来中国期货市场自身不断发展壮大,中国期货市场国际化已势不可挡。但目前我国关于期货公司、投资者和期货品种的准入制度等方面存在准入门槛过高、双向交流不够畅通、程序繁琐和不够透明等问题,严重阻碍了中国期货市场国际化进程,影响我国期货市场在国际大宗商品上的定价权和话语权,为此需要从法治化路径入手,完善期货立法,优化期货市场国际化法治环境,实行负面清单管理,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优化市场准入程序,完善相应的风险防控机制,维护国家金融安全,保证中国期货市场国际化有序开展。

  • 标签: 期货市场 国际化 法治化 市场准入 负面清单
  • 简介:从“三鹿奶粉”到“瘦肉精”、“染色馒头”事件,一系列典型的食品安全事件的频出使食品安全问题成为当今社会关注的焦点。食品从种植养殖到餐饮消费的一系列过程中均有可能受到有害物质的污染,导致食品存在危害,构成食品安全问题.对公众健康造成严重威胁。作为政府,应对食品安全负有监管的职责,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政府应承担因疏于管理造成的替代责任,政府对行政机关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应承担赔偿责任。

  • 标签: 食品安全事故 政府责任 替代责任 赔偿责任
  • 简介:商标已成为食品企业获取竞争优势的关键因素,近年来,涉及食品领域的商标权纠纷层出不穷,引发的商标诉讼案件数量也不断攀升.因此,商标权纠纷的防范和有效解决不容忽视,而法律风险管理是企业商标风险管理的基础,法律是一个相对较为确定的因素,在专业人士的管理下,可以有效避免法律风险或使风险降至最低.因此,法律风险相对而言具有更高的可控性,也是最应该做到完善的一环.从商标诉讼案件的发生、审理中,食品企业可以获得颇多有益的启示.针对食品企业的特点制定对应的商标法律风险防范策略,将对食品市场的良性运行有重要的法治保障意义.

  • 标签: 食品企业 商标诉讼 商标法律风险管理
  • 简介:经过4年的努力,《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终于在2008年4月20H向全国人民公布并征求意见。纵观《征求意见稿》我们不难发现以下四个新的立法理念: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立法理念;充分体现了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监管重在源头的监管理念;充分体现了充分发挥消费者作川的制衡理念;充分体现了加大违法成本的法经济学理念。这四大立法理念不仅是食品安全立法理念的创新,也将对相关立法产生深远的影响。

  • 标签: 食品安全 食品监管 食品安全法
  • 简介:<正>一、市场经济实际上是混合经济所谓市场经济,是指通过自由竞争形成市场价格,由这种市场机制来配置资源的经济体制。市场经济是与计划经济或命令经济相对立的概念。19世纪自由资本主义时代,它是作为反对封建主义重商主义的行政干预的一种理想而出现的。随着现代产业的发展,"市场万能主义"被凯恩斯的政府干预政策所代替。进入20世纪,特别是1929年大危机以后,几乎所有工业国家都开始了政府对经济的积极干预。并且,随着科学技术的广泛应用,高度产业化社会的发展,使得包括经济领域在内的所有领域中的行政干预作用越来越强大起来,社会上的各种各样的问题的解决,越来越依赖于政府的干预。总而言之,历史上任何时代,政府在市场规则的形成和对市场运行的监督上一直是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现代世界各发达国家实行的市场经济,实际上是政府积极干预和控制的混合经济。

  • 标签: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行政调控 积极干预 混合经济 市场机制 经济的
  • 简介:市场型价格立法思路郑迎新市场经济的运行,使得我国的价格立法也必须由计划型、半计划型向市场型转变。价格立法的转型首先表现为其思路的变化,这一变化主要反映在价格形成机制、价格主体的地位与价格决策权的配置结构和价格调控机制等方面。一、价格形成机制的转换目...

  • 标签: 价格立法 市场型 决策主体 价格体系 市场调节价 价格调控机制
  • 简介:<正>搞市场经济必然受到价值规律、供求规律和竞争规律的支配。而在竞争规律作用下产生的市场竞争关系,需要市场竞争法调整。市场竞争法是指共同调整竞争关系的各部门法规范构成的有机统一的国家权力控制体系。从法律规范角度看,它是由调整竞争关系的经济法规范、民法规范、行政法规范和刑法规范等一系列特殊的社会规范构成的;从控制力量的来源看,它是国家权力的体现,由国家强制实施为后盾;从法律规范的外部表现形式看,竞争法主要是通过规范性法律文件形式表现出来的,例如《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对限制竞争法》或

  • 标签: 市场竞争秩序 竞争关系 反不正当竞争法 法律规范 国家权力 限制竞争
  • 简介:微软案、谷歌案与百度案皆反映出在反垄断司法实践中,相关市场的界定总是与不确定性结伴而行。对传统产业相关产品市场界定的需求替代法与供给替代法,由于无法充分反映互联网企业产品或服务所具有的双边市场的特点,因而将其适用于互联网产业反垄断案件时存在问题。要解决这个问题并突破反垄断法实施过程中认定互联网产业垄断行为的瓶颈,不能沿袭传统方法,也不能完全束缚于反垄断法规定,而应该从互联网产业双边市场的特性出发,客观对待互联网企业所提供产品(服务)功能的差异,基于利润来源确定相关市场的范围,并考虑双边市场的交叉网络外部性对垄断力量的传递效果。

  • 标签: 互联网产业 双边市场 相关市场界定 交叉网络外部性
  • 简介: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事故多发,严重影响民生,食品安全监管渎职行为是深层次的原因之一。如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打击各类食品安全监管渎职犯罪,有效参与食品安全领域的社会管理,是检察机关应当关注的重点问题。然而,食品安全监管者的渎职犯罪在刑法适用中却存在诸多困境。文章采取实证研究的方法,就其成因,试从实体和程序机制两个方面进行分析,并对如何规制食品安全监管渎职犯罪的刑事责任,以及检察工作如何创新机制,参与食品安全领域社会管理创新进行了阐述。

  • 标签: 食品安全监管渎职犯罪 适用困境 成因 刑事责任体系完善 机制构建
  • 简介: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舆论大多把焦点集中在对受害者的赔偿问题上。因为,食品安全事故直接侵害的是消费者的生命权、健康权。毕竟,生命权和健康权是大于一切的,所以,对受害人的人身损害赔偿往往成为食品安全事故的着眼点和落脚点。然而,尽管《食品安全法》规定了民事赔偿责任优先、十倍赔偿等来保�

  • 标签: 人身损害赔偿 侵权人身 损害赔偿制度
  • 简介:法律服务市场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一个新名词,既然是市场就有市场的规则,根据法律规定唯有律师和司法行政部门注册许可的法律工作者才是法律服务市场的主体。而事实上,由于我们的社会主义法律服务市场还是一个全新的领域,各种制度,各项管理都没有完全到位,在这种条件下,一些单位、一些人,为经济利益所驱动,披上形形色色的外衣,掺入到法律服务中来捞市场,龙虾掺杂,鱼目混珠,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法律服务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一份权威的统计资料上说,目前我国的法律服务中,律师只占到40%的份额。《中国律师报》有一作者撰文说。他所在的县有近30个从事法律服务工作的人,可只有一人是正式律师,有3名通过法律服务工作者资格考试,其余的人均是无任何资格的“伪律师”。在江苏,据盐城市某县的调查统计,该县“土律师”多达34名。法律服务市场已到了非整顿不可的时候了。

  • 标签: 法律服务市场 法律服务所 黑律师 法律服务机构 法律工作者 律师事务所主任
  • 简介: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但《食品安全法》在立法理念上存在着三大不足:对食品安全概念的理解不足;对食品标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充分发挥消费者的制衡作用认识不足。这不利于充分发挥《食品安全法》的震慑作用。因此,在充分论证《食品安全法》立法理念不足的同时,提出解决不足之措施对于建立食品安全制度尤为必要。

  • 标签: 食品安全 食品监管 食品安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