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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我国传统的金融监管体系,面对着地方金融的迅速发展,常会出现监管缺位或力度不足等问题.从中央与地方关系角度看,必须既确保中央对宏观经济调控能力,又要发挥各地在金融领域主观能动性.虽然地方金融监管权尚不具备法律依据,但随着中央与地方关系法治化,以及地方金融监管重要性日益凸显,对其权力性质的讨论已是必然.地方金融监管权,本质上是一种行政权力,是政府行政性分权的延续和补充,不能脱离中央对金融事务的统一监管而单独存在,具有一定从属性.因此,金融办作为地方政府实施金融监管的载体,监管权之重点在于联系、配合并协调中央在地方的监管工作.本文将引入财税领域的分权理论,对地方金融监管权的属性及边界进行论证.

  • 标签: 金融监管权 地方政府 分权理论 金融办 双层监管
  • 简介:<正>党的十五大以来,一项举世瞩目的系统工程——企业改制正在大江南北、黄河上下全面展开。这项以建设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的重要举措,不但是各级党委、政府经济工作的重点,也是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热点。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特别是广大律师、公证员以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如何紧跟党政工作中心,积极投身于企业改制这个当前经济工作的主战场,以保障企业改制合法、有效、有序地运行,是摆在我们面前的当务之急。

  • 标签: 主战场 企业改制 目的系统 基层法律服务 政府经济工作 大律师
  • 简介:中央与地方之间的法律关系,是宪法学上的一个基本命题,受到多方宪法主体的影响。由于宪法基础的缺失,我国地关系的协调呈现出了较多的非理性色彩。为此,就必须透过多方宪法主体之间的博弈与互动,理解和把握地法律关系的实质和全貌,在宪政层面上实现地间的规范性分权,构建起制度化的公平、公正的利益博弈机制。

  • 标签: 央地关系 宪政分权 宪法主体 利益博弈
  • 简介:对“投资”定义是国际投资仲裁实现管辖的基础,但其欠缺国际条约或国际习惯明确且一致的定义,因此仲裁庭在管辖中必须对此进行解释。自Fedax案与Salini案以来,仲裁庭运用多种方法解释投资,体现了投资定义扩张化趋势。投资定义扩张一方面反映了促进投资自由与保护私人财产的客观要求,但另一方面也产生负面影响,如对东道国外资管制造成冲击,便利外国投资者滥用投资仲裁乃至影响国际投资法治基础。中国作为接纳外资的传统大国与新兴投资大国,其对内经济管辖与对外投资利益等权益也会因“投资”扩张锋芒而受损。有鉴于此,有必要对国际仲裁实践中日益扩张的投资定义实现合理限制,从而实现东道国与投资者的共赢并维护中国在国际投资仲裁中的利益。

  • 标签: 国际投资仲裁 适格投资 定义扩张
  • 简介:<正>“执法扶”是检察院适应经济建设为中心所需要的一项重要的法律监督与法律服务的职能。检察院可以通过行使“执法扶”的经济检察权,为企业深化改革、搞活服务,笔者拟就执法与扶的四大关系发表浅见。一、“重点”和“热点”的关系。“重点”是指检察院的经济检察;“热点”是指目前改革的中心任务是搞活大中型企业。两者的关系是完全一致的,“热点”是赋于“重点”以深层

  • 标签: 检察院 检察职能 检察机关 法律监督 执法 法律服务
  • 简介:<正>(一)台湾的投资立法始于五十年代。1954年台湾当局颁行《外国人投资条例》,次年又颁行了《华侨回国投资条例》。由于两个条例规定的出资比例不受限制、结汇自由权和公平待遇三项优惠措施在力度上尚嫌不足,无法更快地吸引侨、外资,为此台湾当局又于1960年颁布了《奖励投资条例》,将优惠措施进一步扩大至税收等方面,为投资者提供优厚的奖励和良好的保障,从而有力地促进了

  • 标签: 投资立法 优惠措施 投资者 公平待遇 出资比例 投资人
  • 简介:目前,我国投资基金发展迅速,但立法工作相对滞后。而从投资基金实践考察,一部规制投资基金的基本法不可或缺。本文介绍了投资基金的立法过程,分析了投资基金的立法宗旨、调整范围、立法体例,阐明了投资基金立法应重点规范的内容,其中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其权利、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的责任、外商参股基金管理公司和私募基金等立法问题。

  • 标签: 投资基金 立法宗旨 调整范围 立法体例 立法内容
  • 简介:合格投资者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者的准入门槛,也是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核心规则,明确其标准,对于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私募基金投资市场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论文界阐述从界定合格投资者的必要性出发,在借鉴有关国家成熟的立法经验基础上,主要从认定主体、认定标准和认定程序三方面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格投资者进行界定,以期厘清私募股权投资与非法集资的界限,维护金融市场的秩序。

  • 标签: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合格投资者 界定
  • 简介:现代化国际投资争端解决的主体已经由传统的国家本位转向个人本位,并伴生了专门针对投资者与东道国争端解决的仲裁程序。与传统的商事仲裁不同,以ICSID为基础的投资条约仲裁不要求严格意义的仲裁条款,而是以“书面同意提交”为前提,这为东道国与外国投资者的合意解释留出了可裁量的空间。近年来,我国在向外缔结的双边投资协定中将可提交国际仲裁的事项由原本的征收与国有化补偿问题开放到所有投资事项,因而有必要充分理解ICSID仲裁的管辖权要件。此外,对投资协定中的关键条款进行把握也关系到投资仲裁的程序正当性,如公正公平待遇条款、最惠国待遇条款、保护伞条款。

  • 标签: 国际投资仲裁 书面同意提交 最惠国待遇条款
  • 简介:<正>国际投资保险制度即国际投资政治风险保证制度,是国际投资法律保护中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也是海外投资者极为关注的重要问题之一。随着我国利用外资和海外投资事业的发展,如何保护海外投资者的投资安全,完善我国的投资保证制度,以有效地吸引外资,保护和鼓励我国日益增长的海外投资,已成为摆在法学理论界和实务界的一项重要研究课题。

  • 标签: 国际投资保险制度 海外投资保险法 东道国政府 政治风险 多边投资担保机构 海外投资保险制度
  • 简介:从国际投资保险制度看我国投资保险立法的完善张友亮国际投资保险制度即国际投资政治风险保证制度,是国际投资法律保护中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也是海外投资者极为关注的重要问题之一。随着我国利用外资和海外投资事业的发展,如何保护海外投资者的投资安全,完善我国的投...

  • 标签: 保险制度 海外投资保险法 国际投资 东道国政府 政治风险 担保机构
  • 简介:由于现实中我国金融市场的“全国性”与法院组织的“地方性”这两者之间存在固有的体制冲突,因此人们期待以“去地方化”为目标之一的司法改革方案能够有效提升金融市场的司法环境。然而,我们应当意识到,对于金融市场法律争议案件的处理,地方法院与最高法院之间的关系是多层次的,并非简单地用“地方保护主义”和“反对保护主义”就可以完全概括。实证资料表明,除了纠正地方法院的不当司法行为之外,最高法院同时也经常性扮演了地方法院“利益代言人”的角色;而地方法院较之最高法院则会有更强的内在激励去能动地扮演金融市场法律规则“供给者”的角色。由此,可能引致上下级法院之间关系带有更多行政化色彩的司法改革方案能否有效回应金融市场制度需求这一值得深思的问题。

  • 标签: 地方法院 最高法院 金融市场 中央一地方关系 司法改革 司法能动性
  • 简介:产业投资基金有效运行有赖于合理治理结构,形成有效约束和激励治理机制。公司型产业投资基金、契约型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型产业投资基金三种基金形式体现了不同的法律关系,因而在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各有其特点。比较其各自特点,对于选择适当基金形式,推动我国产业投资基金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 标签: 产业投资基金 治理结构 治理机制 比较
  • 简介:浅议BOT投资方式●福州福民律师事务所徐兆基近年,随着我国经济的增长,资金不足和基础设施落后的矛盾越来越突出。采用国际上流行的BOT投资方式,吸引境外及民间资金将有助于缓解这一矛盾,加快我国的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因此BOT方式将有可能成为我国利用外资进...

  • 标签: 投资方式 BOT投资 基础设施建设 民营企业 投资者 基础设施项目
  • 简介:地财政分权中的权力配置及其限度,特别是中央财政权力合理限制,应作宪法考察。通过“选择构筑”视角,可以更好地展示中国当前财政分权体制的特征,即中央财政权力的过分强大和地方自主性的缺失。中央政府通过项目制为基础的专项转移支付,对地方财政支出目的、力度和方式等产生实质性影响,造成地方政府的政策选择的扭曲,也间接导致中央政府政策目标难以实现、地方政府难以设定本地财政政策目标和公共服务面临质量压力。“选择构筑”视角帮助我们看到中央政府的财政权力应根据宪法平衡地关系的基本原则进行限制和约束,这对地财政分权的进一步改革也有指导意义。当下的地财政分权改革,应明确全国人大、地方人大在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的申请、实施和验收阶段的参与和监督,同时也应由司法机关来介入和解决中央和地方财权的相关冲突。

  • 标签: 财政分权 中央地方关系 项目制 “控制权”理论视角 选择构筑
  • 简介: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双边投资条约发展迅猛,在形式、数量和内容上都发生了变化。一个值得重视的问题是,一些反映投资自由化的规则不断出现在双边投资条约中,对东道国外资管辖权形成了新的挑战,而美国式的双边投资条约更是自由化立法的代表,提出了诸如准入自由、禁止履行要求等诸多高度自由化性质的投资法规则,严重削弱了东道国外资管辖权,值得引起发展中国家的高度重视。

  • 标签: 双边投资条约 美式双边投资条约 BIT 国民待遇 投资自由化
  • 简介:贸易与投资有着密切的关系.影响市场准入或出口竞争的贸易措施,对投资的数量、部门构成、地理分布会产生重要影响,甚至对投资流向造成扭曲.因此,从投资的角度看,对"与投资有关的贸易措施",特别是对发达国家采取的保护主义的措施,应予调整或限制.我国也必须制定和完善有关立法,使有关的贸易措施既有利于发展对外贸易,也有利于利用外资.

  • 标签: TRIMS 《与投资有关的贸易措施》 原产地规则 自由贸易协定 市场准入 出口限制措施
  • 简介:广东因其独特的地理优势,是台湾投资者青睐的投资区域之一。根据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的统计,1979年至2009年11月,广东全省累计批准台商投资项目10143个,累计使用合同台资107.09亿美元,实际利用台资74.22亿美元,约占全国实际利用台资总量的36%。

  • 标签: 司法保护 投资权益 台商 规制 2009年 广东省
  • 简介:<正>一九七六年四月六日第239/76号法令,为管理在葡萄牙的外国投资制定了一个法典,对外国投资规定了一般条件,并确立了在接受这种投资中的权利和保证。这个法典所确认的原则,是承认外国投资对国民经济发展的价值,只要它符合于经济发展的要求和国家经济政策的总方针。该法令的目的是要在保证国家利益和鼓励外国投资人之

  • 标签: 葡萄牙法律 外国直接投资 外国投资 投资法典 技术转让合同 国家银行
  • 简介:由于中国和非洲国家在经济上具有较强的互补性,以及双方政府为推动中非经济合作所做出的巨大努力,中非之间的贸易与投资一直呈现快速增长态势。特别是中非合作论坛的创立为中非之间贸易与投资的发展带来了更多的机遇和条件。在贸易与投资的发展中,必须重视法律交流的作用。然而,中非之问的法律交流却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中国目前对非洲法律特别是非洲商法的研究还非常薄弱,还不能为中非间商事往来的良性发展提供制度上的保障。中国学者和投资者应重视非洲法特别是非洲统一化的商法制度的研究。

  • 标签: 中非 贸易与投资 法律交流 非洲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