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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个结果
  • 简介:地方立法后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既要有理论依据,又要有实践参考价值,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地方立法后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由“文本质量评价指标子体系”和“实施效益评价指标子体系”两部分组成。在实际操作中,两个子体系所得的量化评分在综合评价体系中各占恰当权重后折算出总得分,加上定性评价,共同组成该评估对象的总评价结论。有一些评价指标对地方立法质量起着决定性或关键性作用,建议评估主体可在必要时,将这些指标设定为“一票否定”性指标。

  • 标签: 地方立法后评估 地方立法后质量评价指标体系 文本质量评价指标子体系 实施效益评价指标子体系 “一票否定”性指标
  • 简介:学界有关犯罪构成论体系的学派之争主要表现为平面体系与阶层体系之争。犯罪构成要件的判断次序不代表犯罪构成论体系的逻辑性。不影响评价结果。根据逻辑推演模式不同,犯罪构成论体系分为分解式犯罪构成论体系与合成式犯罪构成论体系。前者在逻辑推演上表现为由总到分,犯罪是支命题。后者在逻辑推演上表现为由分到总,犯罪是联言命题。德日等国与我国通行的犯罪构成论体系分别属于分解式犯罪构成论体系与合成式犯罪构成论体系。不同的犯罪构成论体系具有不同的优缺点。分解式犯罪构成论体系的基本逻辑构造是,通过对犯罪观念形象分别进行事实限制与价值“褪色”,推演犯罪成立:合成式犯罪构成论体系的基本逻辑构造是,通过对行为分别进行事实概括与价值“着色”,推演犯罪成立。

  • 标签: 犯罪构成 逻辑推演模式 合成式犯罪构成论体系 分解式犯罪构成论体系
  • 简介:我国刑法中的“组织型犯罪”罪名共计有15个,分布于刑法分则的四章中,以罪名带有“组织”为标志,“组织对象”具有特定性。“组织型犯罪”与“有组织犯罪”存在包容与交叉两方面关系。应将我国的“组织型犯罪”重新构建为“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罪”、“组织、领导黑社会组织罪”、“组织、领导邪教组织罪”等罪名,而组织残疾人、未成年人乞讨罪则需要修改完善。

  • 标签: 组织型犯罪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
  • 简介:故意在犯罪构造体系中地位的变化,与不法论上的主客观之争相关。当故意作为罪责要素时,对应的是客观不法论;当故意成为构成要件要素时,则表征着主观不法论的兴起。客观归责理论的出现,为客观不法论的复兴提供了契机,但它并未触动主观不法论的核心范围。目的主义代表的主观不法论与客观归责理论代表的客观不法论之间,不是对立关系而是并列关系。有必要摆脱概念式思维,从类型思维的角度对刑法中的不法论展开解读。目的主义与客观归责理论各自跟意志归责与规范归责相呼应;故意作为犯属于主观不法的类型,过失犯与不作为犯则应归入客观不法的类型。刑法中不法论的类型化发展,是风险社会背景下刑法体系日益趋向以一般预防为主导的结果。梳理与考察不法论的发展走向,对我国刑法理论的研究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 标签: 客观不法 主观不法 结果无价值 行为无价值 客观归责 违法性
  • 简介:在大陆法系犯罪构成论中,麦耶的三阶层(又称三要件)犯罪构成论体系影响最为深远,是一个较为科学和完善的理论体系。故以麦耶体系为框架,探讨故意的地位,实则是探讨故意在构成要件符合性、违法性和有责性要件中的地位。然而,故意的地位随时代的发展而变化,学者们的观点也莫衷一是,所以有必要对这个问题进行梳理。以三要件之间的特殊关系为视角,可以得出故意不仅属于责任要素,也属于构成要件要素和主观违法性要素的结论。但是,故意在三要件中的内涵存有差异。

  • 标签: 故意 犯罪构成论 构成要件 违法性责任
  • 简介:我国司法权力运行不规范、冤假错案多发的主要原因是司法权力运行中行政化思维根深蒂固,学者们有针对性地提出许多去除行政化、提高法官独立程度的改进建议,但司法权力的实际运行状况依旧令人堪忧。理论建议难以被实践采纳的根源在于我国司法权力运行过程中的价值缺失,不仅法官普遍地缺乏法律至上、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之价值观念的支撑,而且现行司法制度也缺乏对这一价值观念的贯彻与保障。唯有进一步完善司法价值体系,才能有效改变目前司法权力运行不规范的局面。欲去除我国司法权力运行中的行政化思维,构建正当的司法价值体系,必须在加强法官法治意识和审判独立意识的同时,将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观念真正贯彻到司法制度的改革进程中去,才能有效保障司法权力的规范运行。

  • 标签: 司法权力 规范运行 去行政化 独立审判 价值构建
  • 简介:我国贿赂犯罪的刑法规范存在诸多根本性缺陷,目前已成为法治反腐的最大障碍。应删除受贿罪中“为他人谋取利益”之规定,然后将受贿罪罪状修改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基于其职务,为自己或者第三人索要、约定或者收受任何不正当好处。”至于行贿罪罪状,可考虑修改为:“基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国家机关的职务,任何人给予或者许诺给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国家机关任何不正当好处。”还应规定“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不以犯罪论处”,以置贿赂者于囚徒困境。此外,由于受贿罪在罪质上明显不同于贪污罪,应对受贿罪设置独立的法定刑及适用条件。

  • 标签: 法治反腐 贿赂犯罪体系 立法完善 受贿罪 行贿罪
  • 简介:摘要:企业最基本的产品法律义务是生产或销售合格的产品,产品责任是保障这一基本法律义务得以实现的制度设计。随着企业在社会活动中地位的扩张,产品责任除了传统理论认定的民事责任性质外,还应具有“社会责任”的属性,因为企业承担的产品法律义务更多的是对消费者群体的义务,往往不是仅仅针对个别消费者。通过对企业“私性”和“社会性”的分析,对产品责任的进行了“社会性”理论基础探讨与实证研究,为我国产品责任提出了法律制度层面的一些完善建议。

  • 标签: 产品责任 企业社会责任 消费者群体
  • 简介:我国晚近预约实务发展对通说主张的“强制缔结本约实际履行本约一履行利益赔偿”说提出挑战,而与德国和瑞士批判说所见略同,均认为预约救济原则上仅为信赖利益赔偿,但该等主张均仍沿袭概念论构造模式。法之发现迷失在继续僵化和论题学陷阱之间,应在方法上转向类型论。在法的外在体系,辨明预约与最终合同、其他先合同协议、缔约过失及基础性的缔约自由之间的递进式序列关系,并在要件和效果方面一一解构。在内在体系中,沿法律构造和意思自治相角力的主线铺展论题、确定论题之间的关系、提炼案型序列。预约的认定将可依托多维度的类型序列,融贯法之双重体系,预约认定后的救济也将在信赖利益、履行利益乃至实际履行之间获得更大弹性。

  • 标签: 预约 民法双重体系 类型序列 法学方法论
  • 简介: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了市场化改革的基调,如何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提高国有企业竞争力成为一项重要课题。国有企业董事勤勉义务制度建设存在不少问题,应明确责任内容与认定标准、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完善责任体系等建议,以期为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提供可借鉴的法治化路径。

  • 标签: 国有企业董事 勤勉义务 认定标准
  • 简介:国企改革不能盲目追求民营化,关键要厘清国有企业的功能定位。我国国有企业分公益性国有企业和竞争性国有企业,对于不同类型的国有企业进行分类改革、分类监管。竞争性国有企业存在政企不分、垄断等很多问题,对其进行市场化改革是渐进改革的权宜之计。国企改革要通过法律程序逐步推进,以实现改革目标。

  • 标签: 国企改革 国企分类 竞争性国企 制度设计
  • 简介:司法体系和司法能力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司法审判去行政化是司法体系和司法能力现代化的突破口,因此,司法审判去行政化必将成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突破口。一、地方党政干预司法审判是不正常的近年来,许多冤假错案得以纠正平反,如河南的赵作海案、湖北的佘祥林案、浙江的张氏叔侄案等等。

  • 标签: 司法审判 治理能力 佘祥林案 司法体系 法官独立 法院内部
  • 简介:在认定集资诈骗罪时,对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应该强调坚持主客观相统一的刑事责任原则,避免客观的依结果归罪;对诈骗行为的认定,应该关注行为人的欺诈行为与被害人的被骗行为间的互动。就本文述及的两个典型案件而言,不宜认定吴英构成集资诈骗罪,可考虑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吴英定罪;因涉案数据的真实性、客观性备受质疑,无法认定曾成杰构成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还是集资诈骗罪。在集资诈骗罪的死刑适用时,既要避免唯数额论的倾向,又要充分考虑被害人过错和舆情民意对量刑所起的作用,在司法实践中尽量严格限制死刑适用,以尽快推动立法上废止集资诈骗罪的死刑。

  • 标签: 集资诈骗罪 吴英案 曾成杰案 死刑适用 死刑废止
  • 简介:反垄断立法和司法实践表明,非结构因素和结构因素在认定市场支配地位中同样重要。但在互联网行业,市场份额等结构因素适用性减弱,非结构因素作用因而凸显。就其外延而言,关键设施、创新能力、转移成本最具典型性。互联网接入服务、技术标准或知识产权、互联网平台最有可能成为关键设施。互联网企业控制这些设施能够使相对人产生交易依赖,体现企业对市场的纵向控制能力。竞争性垄断市场结构下,竞争被创新发起或抑制,垄断靠创新实现或突破。看似矛盾的产业发展规律实则证明创新能力对于企业的重要性。转移成本的存在不仅成功地实现了对消费者的锁定,而且对潜在进入者构筑起较高壁垒。

  • 标签: 互联网企业 市场支配地位 关键设施 创新能力 转移成本
  • 简介:我国现行的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法律制度是在坚持国家统一所有的前提下,以出资人制度为核心进行制度体系构建的,与国家整个法律体系是相统一的。但也存在国家所有权行使法律制度安排不足等问题。完善企业国有资产国家所有权行使法律制度,应遵循《企业国有资产法》确立的基本原则,通过修订《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出台《企业国有资产法》配套法规规章来实现。

  • 标签: 企业国有资产 国家所有权 明确权责
  • 简介: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一条新路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市场存在着监管制度位阶过低、市场准入标准过高、投资者利益保护力度不足及应对市场风险措施不健全等方面的问题。应从市场准入、市场运行和市场退出三个层面,分别构建中小企业私募法律监管制度。

  • 标签: 中小企业融资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多层次资本市场 信息披露
  • 简介:科斯(RonaldHarryCoase,1910—2013)生于英国。1932年自伦敦经济学院毕业后,科斯曾先后任教于邓迪经济学校、利物浦大学、伦敦经济学院、布法罗大学、弗吉尼亚大学。1964年,科斯担任芝加哥大学法学院教授,同时出任《法律经济学杂志》的主编——这是他特别看重的一个职务。1991年,科斯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奖理由是:揭示并澄清了经济制度结构和函数中交易费用和产权的重要性。

  • 标签: 经济学思想 法律经济学 科斯 伦敦经济学院 诺贝尔经济学奖 利物浦大学
  • 简介:陕西省益秦集团公司是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下辖28个监狱企业,主要从事煤炭生产、机械制造(机床、锅炉)、服装、服务业、劳务加工等行业.确立发展战略,发挥产业带动作用.集团前期确立了"做大做强支柱产业,扶持主导产品加工,发展狱内劳务加工,扩张第三产业"的战略思路推进企业发展,形成了以煤炭业为龙头,机械加工业和劳务加工业为两翼的发展格局.近年来,又按照"保稳定、调结构、强基础、增效益"的总体思路,不断深化企业管理,产业结构更趋合理,经济效益不断提升.

  • 标签: 企业科学 发展方式 实现监狱
  • 简介:地方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质量高低以及民主科学化程度直接影响着地方法治政府建设的进程,基于此,本文旨在于通过对我国53个城市在政府立法和制度建设中关键核心环节的考察与评估,以期得以管窥被观测对象在行政立法和制度建设过程中的薄弱环节,进而能够以问题为导向提出有针对性的完善和改进建议。

  • 标签: 地方政府 立法制度 建设评估
  • 简介:从法解释学视角看,“知假买假”者也是“消费者”,应适用《消法》第55条经营者赔偿责任。《消法》第55条所体现的债的问题也颇值得关注;从合同法视域看,《消法》第55条所涉及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或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合同当事人之一经营者的责任是因(合同无效或被撤销而引发的)缔约过失之债而产生的赔偿责任,《合同法》第113条第2款关于《消法》第55条的特殊规定应当在《合同法》合同效力篇而不是违约责任篇予以规定;从债法角度看,实施欺诈行为并作出“假一赔十”表示的经营者,应依缔约过失之债和单方允诺之债的相关规定,分别承担赔偿责任。

  • 标签: 缔约过失责任 消费者 欺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