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美国组织监察专员制度的本质不再是一种单纯的公法监督制度,而是一种公法与私法交融、纠纷解决与权利救济并行的法律制度,是美国监察专员制度发展进程中的一次“质变”或“飞跃”。美国组织监察专员与申诉人交流的秘密性是美国组织监察专员制度建构的中心,并形成外部多层次治理与内部全过程控制的制度体系。在某些特定事务领域,美国组织监察专员制度既具有在效率上优于诉讼方式和其他替代性的纠纷解决机制的功能,又具有相对于现有纠纷解决机制而言的补缺功能。美国组织监察专员制度为我国社会矛盾的处理提供了可供探索的路径,为我国行政监察制度的完善提供了有益的借鉴,为“大调解”的建设提供了整体性思维,为走出司法中心主义提供了有益的制度指引。
简介:中国教育法制研究系列教育科学出版社,北京编辑宗旨《中国教育法制评论》以当代中国教育法制建设的理论与实践为主要研究内容。本书将始终致力于关注中国教育法制建设的理论与实践问题,汇聚中国教育法学研究领域的共同智慧和最新成果,展示教育法学领域研究者对我国教育法制建设的思考和探索。本书也致力于为中国教育法学研究领域提供一个开放性的学术研究和学术推广平台,通过学术交流和学术争鸣,推进中国教育法学研究事业健康发展。本书将积极为中国教育法制建设的实践服务,努力促进教育决策文化与学术文化的交流,致力于通过教育法学理论研究为中国教育立法和教育政策制定的实践活动提供建设性的学术支持。
简介:基于对《中国教育法制评论》刊载文献研究主体的统计分析,当前我国从事教育法学研究的研究者和研究机构主要在北京市。同时结合CiteSpace5.0.R2对《中国教育法制评论》刊载文献进行关键词聚类分析后发现,我国教育法学研究的热点领域主要有:受教育权及其相关问题、学校的法律地位及其与各教育主体的法律关系、学位制度问题、民办学校法律问题、学生权利及其救济。我国教育法学基本理论方面的研究仍需持续、深入;应加强对具体教育纠纷案例的全面、深入分析;应适当增加对教育政策与法律可行性方案的探讨;教育法学的研究范式应转向实证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