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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治安主体多元是治安体系发展的趋势,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治安主体从传统的单一制,发展到二元制,逐渐向多元演变。传统公共管理理论、新公共管理理论、公共物品理论和治理理论为这一演变过程提供了理论支撑。

  • 标签: 治安防控 主体多元化 理论基础
  • 简介:我国逃税犯罪总量大,涉案金额巨大,而且呈现主体多元,作案手段多样,流动性强,与多种犯罪交织等特点,危害严重。及时研究逃税犯罪的对策,提高公安机关防范和打击逃税犯罪的能力很有必要。本文作者结合实际分析了逃税犯罪的特点、产生的原因,提出了一些独到的逃税犯罪的对策,对打击逃税犯罪具有一定指导意义。

  • 标签: 逃税犯罪 犯罪特点 产生原因 防控对策
  • 简介:国际船舶污染体系已从传统的船旗国专属管辖转变为船旗国、沿海国和港口国"三分"管辖的局面。然而,重大船舶污染事故中,沿海国和港口国经常突破国际统一立法的框架制订更为严格的单边立法或采取单边措施对船舶污染实施。针对这一现象,通过对国外相关案例的梳理,并深入分析其产生原因及理论基础,可以认为船舶污染单边主义不断盛行,使船舶污染事故风险向恪守国际统一立法的国家转移,中国作为航运和贸易大国亦将受到不利影响。但船舶污染单边主义损害了船舶航行自由,阻碍了国际商品流通,并违背了相关国际公约,中国不应效仿,而应在国际统一立法的框架内采取措施进行应对。

  • 标签: 船舶污染防控 国际统一立法 单边主义
  • 简介:3月10日,自治区检察院在南宁召开全区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工作会议。会议分析当前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形势、任务及要求,总结去年工作,部署今年任务。会议要求,全区检察机关要深刻把握当前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将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职能融入国家反腐倡廉大格局中谋划,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 标签: 经济发展 主动服务 职务犯罪侦查 预防职能 检察机关 主动适应
  • 简介:“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即精神暴力也是家暴,经常谩骂、恐吓也是家庭暴力。)”家庭暴力属于公共性犯罪,具有社会危害性。近年来,我国家庭暴力呈多发态势,侵害公民人身权利的家庭暴力犯罪时有发生。“据最高人民法院2014年统计,全国约有24.7%的家庭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近10%的故意杀人案件涉及家庭暴力;每年约有10万个家庭因为家暴而解体。”多发的家暴犯罪行为对家庭成员的身心健康构成严重伤害和威胁,严重破坏家庭和谐,影响社会稳定。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十八大进一步明确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性。目前,家庭暴力问题仍然是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已经成为亟须解决的重大社会问题。

  • 标签: 家暴 犯罪 防控
  • 简介:当前,我国法官职务犯罪呈现高发态势,严重损害司法公正,降低司法公信。通过对法官职务犯罪的实证分析,发现法官职务犯罪在涉嫌罪名、犯罪领域、犯罪手段等方面呈现高度的相似性。导致法官职务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包括功利主义思想的影响、法官遴选机制和法院管理机制的缺陷、法官监督机制的缺失等。防范法官职务犯罪的出路在于构建廉政司法风险机制,包括重塑法官的法律信仰、改进法院管理体制、强化内部和外部监督等。

  • 标签: 职务犯罪 廉政司法 防控机制
  • 简介:法官受贿的现状形势不容乐观,不乏领导干部,窝案串案突出,犯罪黑数较大。法官受贿的原因可以归结为对法官的物质待遇不满,法官拥有可能滥用之权,对法官裁判的监督缺失,对法官受贿的惩处乏力,一些法官自身素质不高,一些法官存在侥幸心理,行贿法官者的拉拢腐蚀。法官受贿的对策有提高法官的物质待遇,去除法官的行政模式,加强对法官裁判的监督,增大法官受贿惩处力度,推行法官职业的精英,健全法官廉政制度建设,堵塞法官受贿犯罪源头。

  • 标签: 法官 受贿 现状 原因 对策
  • 简介:以邪教倾向性人格为切入点,以高校学生为主要研究对象,专门设计调查问卷。调研结果显示,大学生的主流是积极、健康的,有科学的人生观、价值观,家庭、学校生活和谐,对宗教和邪教也有正确的认识。但在当前社会形势,大学生信仰状况仍呈现出矛盾性、非理性、多样性和可塑性的特征。部分大学生对当今社会表示不满;否认道德对人的发展的作用;对自己的前途感到迷茫;部分大学生有迷信思想,甚至对邪教抱一定的赞同态度。因此,必须加强对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培育其科学精神;加强高校反邪工作,充分发挥学生主观能动性;宣传宗教政策,挤压邪教生存空间;关心学生心理健康,重视学生精神需求;坚守网络阵地,净化网络环境;优化知识结构,提高学生综合素质;鼓励理论研究,探索邪教新对策。

  • 标签: 邪教防控 问卷调查 对策研究 高校学生
  • 简介:随着中国高铁的飞速发展,高铁安全越来越受到人们关注。如何确保高铁运输的安全稳定成为当前面临的重大课题。通过分析当前高铁安全形势和治安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在高铁发展新常态我们应当采取的一系列维护高铁安全的措施,进一步完善高铁立体治安体系。

  • 标签: 高铁 安全 治安防控体系
  • 简介:预防青少年犯罪已经成为世界共同关注的问题.社区能够整合社会资源,弥补监禁刑的弊端,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有效途径.通过社区环境建设、社区设施建设、社区文化建设、社区服务建设、社区工作队伍建设构建社区青少年犯罪的体系,是当前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选择.

  • 标签: 社区矫正 性质 适用范围
  • 简介:犯罪问题已经逐步引起越南法学家的关注。本文是越南河内大学阮玉华教授对犯罪问题的一些认识和观点。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我们发表这篇文章的目的是让我国同行了解我们的邻国对相关问题的研究状况。

  • 标签: 犯罪学 犯罪防控 越南
  • 简介:控监管场所被监管对象死亡问题,一直是关系监管场所安全稳定的工作重点和难点。针对监管对象病情发现难、监管难、防范难、处置难的"四难"困境,笔者通过多年的检察工作经验,以监管法治化为目标,从完善制度、规范操作、更新措施、司法监督等方面提出建议,努力提升监管场所被监管人死亡的实效。

  • 标签: 监管场所 防控 法治化路径
  • 简介:按照中央和市委对首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要求,北京市立体社会治安体系建设取得了丰硕成果和显著成效。但与新时期首都面临的新的形势任务要求相比,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乃至突出问题。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首都立体社会治安体系,为平安北京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 标签: 平安北京 立体化 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首善之区
  • 简介:当前我国土壤污染严重,社会和生态利益遭到破坏,而现行刑法尚未明确设立污染土壤罪,在对环境污染进行多元应对的新阶段,必须在原有行政管制基础上增加刑罚强制,考察污染土壤犯罪发生之原因,主要包括不合理的经济增长方式、环境意识淡薄和环境法治不完善等几个方面,其中法治不完善是其中根本原因,对此提出了建立多元、全过程控制的犯罪机制的构想。当前应首先通过完善实体法和程序法,建立独特的污染侦查机制来加强对污染土壤犯罪的惩治,同时完善全过程管理机制来实现事先预防,真正达到预防、减少和遏制犯罪的目的。

  • 标签: 污染土壤犯罪 原因 控制 预防
  • 简介:法律,作为人们行为的刚性准则,作为社会秩序的稳定器,可以出自国家,也可以来自民间;可以有国家强制力威慑,也可以由社会组织保障实施。全球进程是在缺少世界政府干预的背景展开的,这就为全球社会有机体充分发育提供了天然条件,同时也有利于形成丰富多彩的人类共同法。人类共同法的产生出于全球公共事务和人类共同利益的需要,它有自己特定的调整领域,不仅不会消弥国家法,反而会与国家法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可以想象,未来的人类法必然是一幅多元图景,人类公共事务必然仰仗各种力量共同发挥作用。

  • 标签: 人类法 全球化 多元统一
  • 简介:在学者的争论声中,经济全球已席卷全球。在此背景,探讨全球人权保护意义重大。西方强国"人权高于主权"的争论因全球所引起的国家主权行使方式的变化而甚嚣尘上。人权的保护不能只依赖主权国家,但主权国家在人权保护方面仍发挥着最为重要的作用。另外,在人权全球保护的舞台上,众多跨国公司和非政府组织的复杂作用也需要厘清和阐明。

  • 标签: 人权 国家主权 跨国公司 非政府组织
  • 简介:作为社会保护第一支柱的各国劳动法因全球而面临新的挑战。全球背景各种市场因素的转变、传统劳动法规则的局限性以及工会谈判能力的减弱等,都给当前劳动者保护带来了新的、特殊的问题。如何在国际层面上应对该挑战,以克服传统保护措施的局限性?本文从超国家法、国家法和非国家行为主体三个角度对该问题进行了阐述。

  • 标签: 全球化 劳动法 超国家法 国家法 非国家行为体
  • 简介:外国法的查明一直是制约我国涉外民商事审判的瓶颈,对无法查明的滥用则是这一瓶颈的直接表现。《适用法》及其司法解释试图明确查明责任和无法查明的认定,但仅从“查”的层面进行限制仍无法防止法院滥用,故需在实践操作层面整理现有的无法查明认定理由,厘清查明责任明确前提下外国法无法查明的认定标准。《适用法解释(一)》确立的“合理标准”给认定外国法无法查明留有较大的自由裁量空间,实践中需通过判决书说理、拓展查明途径等方式防范法院滥用。

  • 标签: 外国法查明 无法查明 查明责任 证据规则
  • 简介:垃圾短信是指没有经过接受者同意的其内容具有违法性或者具有广告性的侵害接受者合法权益的短信息。其构成要件有三:违法性、未经接收者同意、侵害接受者合法权益。垃圾短信的违法性表现在侵害了接受者的生活安宁权,通信自由权,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权,有的垃圾短信涉嫌犯罪。对于垃圾短信的我们认为应从立法设计,技术的角度,行业自律以及手机用户提高维权防范意识等多个层面,多管齐

  • 标签: 垃圾短信 违法性 防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