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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5]37号),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在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中的职能作用,依法维护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诉讼权利,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促进司法公正,现提出以下意见。一、法律援助机构在人民法院、看守所派驻值班律师,为没有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

  • 标签: 法律援助 律师工作 刑事被告人 国家安全部 刑事诉讼制度 最高人民检察院
  • 简介:公通字[2014]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国家安全厅、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国家安全局:近年来,各地非法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设备违法犯罪活动日益猖獗,有的借以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有的非法经营广告业务,或者发送虚假广告,甚至实施诈骗等犯罪活动。"伪基站"设备是未取得电信设备进网许可和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的非法无线电通信设

  • 标签: 伪基 国家安全部 公民个人信息 公通字 生产建设兵团 广告业务
  • 简介:法发[2013]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国家安全厅(局)、司法厅(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国家安全局、司法局:为贯彻实施好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关于犯罪案件管辖的规定,确保外国人犯罪案件办理质量,结合外国人犯罪案件的特点和案件办理工作实际,现就外国人犯罪案件管辖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标签: 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家安全局 犯罪案件 外国人 最高人民法院 管辖问题
  • 简介:公通字[1998]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厅、局,司法厅、局:为表彰在建立和发展人民警察事业,保卫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保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作出贡献的退(离)休人民警察,激励他们保持和发扬人民警察的优良传统,增强全体民警的职业荣誉感、责任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决定,为已授警衔并在人民警察岗位退(离)休的人民警察颁发警衔荣誉章。现将《授予(离)休人民警察警衔荣誉章的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1998年2月25日

  • 标签: 国家安全部 公通字 职业荣誉感 现代化建设 警衔制度 警督
  • 简介:<正>1.2012年12月26日发布2.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一、管辖1.公安机关侦查刑事案件涉及人民检察院管辖的贪污贿赂案件时,应当将贪污贿赂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侦查贪污贿赂案件涉及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应当将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在上述情况中,如果涉嫌主罪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由公安机关为主侦查,人民检察院予以配合;如果涉嫌主罪属于人民检察院管辖,由人民检察院为主侦查,公安机关予以配合。

  • 标签: 刑事诉讼法 国家安全部 刑事案件 贪污贿赂案件 监视居住 羁押期限
  • 简介:进入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国际上一些政治家认为威胁国家安全的不只是外敌入侵和犯罪活动,严重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生物多样性锐减、外来物种入侵、因资源危机所引起的争夺资源纠纷,同样危及到国家的未来和发展,直接影响着国家安全。而环境法作为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环境安全的有力武器,已经成为国家安全的重要保障。

  • 标签: 国家安全 环境法 八十年 保障 犯罪活动 纠纷
  • 简介:一、管辖1、按照刑事诉讼法对刑事案件管辖的分工的规定,人民检察院管辖“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对于涉税等案件由公安机关管辖,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不再受理。任何不符合刑事诉讼法关于案件管辖分工规定的文件一律无效。

  • 标签: 刑事诉讼法 最高人民检察院 安机关 犯罪嫌疑 国家安全 取保候审
  • 简介:国家安全与表达自由之间的冲突是每一个国家在任何一个历史阶段均必须直面的重大问题.韩国专制主义盛行的20世纪60年代至90年代中期所涉及的"国家安全与表达自由"典型司法案例反映了韩国普通法院及宪法法院在衡平这两者价值间冲突的立场变迁及韩国法院在维护人权和促进韩国民主与法制发展中所扮演的角色,可为中国学界在"国家安全与表达自由"这样复杂而又棘手的问题上,提供些许可借鉴的外域经验.

  • 标签: 国家安全 表达自由 司法限制主义 权威主义政治 衡平
  • 简介:国家安全指令是总统给部门负责人发出的一种正式通知,总统把国家安全事务方面的决定告知相关部门,一般需要有关部门采取后续行动。国家安全指令的目的是实施和协调国家安全领域的军事政策、外交政策和其他相关政策。国家安全指令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名称,总统经常把国家安全指令作为其优先考虑的事项,然而国家安全指令却几乎不为公众所知,因为大多数国家安全指令都是机密文件。如同其他总统单边政策工具,如果使用不当,国家安全指令不止是危险工具,而且是致命武器。总统运用国家安全指令单方制定国家安全政策,给国会和法院有效制约总统权力带来挑战。本文将对国家安全指令的作用以及它们如何塑造美国国家安全政策提供一些初步的见解。

  • 标签: 国家安全指令 国家安全 国家 安全法律
  • 简介:在我国外资市场深入开放的背景下,外资国家安全审查势必成为主要的投资监管措施之一,但是我国目前的外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并不成熟,特别是缺失外资国家安全风险判断机制等实质内容。外资国家安全风险的判断更倾向于盖然性分析,科学合理的风险评估方法是采用威胁——脆弱性的互动分析法。对于外资而言,国家安全脆弱性的关键在场是敏感产业、敏感技术、敏感设施、敏感信息、敏感地域等,这些敏感点易受攻击或者损害而难以防范或补救,从而严重危及国家安全。外资对国家安全的威胁来源是外资有意图与有能力或有机会损害国家安全。西奥多·H·莫兰总结了外资的三类威胁行为,并提出了国家安全风险评估的三威胁分析框架。该分析框架并不全面,仅考察了威胁行为,而外资的威胁体现为三个方面:意图、控制能力、威胁行为。国家安全风险是意图、控制能力、威胁行为与脆弱性这四个因素的互动结果,因此,更可行的外资国家安全风险判断路径是四因素变量互动分析。

  • 标签: 外国投资 安全审查 国家安全风险 四因素变量评估方法
  • 简介:与79年《刑法》的“反革命罪”相比.新《刑法》的“危害国家安全罪”是具有一定的科学性,但是.它仍然具有相当多的缺陷。如果要克服现行危害国家安全罪存在的众多缺陷,那么,仅仅对其罪种的罪状、法定刑进行补充或修改是不够的.只有对其进行全面重构.才能从根本上消除其立法缺陷。文章剖析了现行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立法缺陷,并提出了重构“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立法设想。

  • 标签: 中国 《刑法》 危害国家安全罪 反革命罪 立法研究
  • 简介: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美国逐步建立起现代国家安全情报体制,同时也加强了对国家安全工作的监督,总统主导的行政监督、法院的司法监督以及国会的立法监督构成了美国国家安全法律监督体制。美国国家安全监督的法制历史既是一部制定与完善法律法规、行政命令、规章制度等有关规则的历史,也是一部建立健全相应的实施机构和监督机构的历史,同时还是一部各实施机构与监督机构相互争夺、相互妥协的历史。

  • 标签: 情报工作立法 国家安全法律监督体制 国会情报委员会
  • 简介:2012年,吉林省检察机关将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中央、高检院和省委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以确保党的十八大及省十次党代会胜利召开为第一位任务,以服务经济发展、维护政治安全、保障民生改善、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主线,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 标签: 维护国家安全 法律监督职能 社会稳定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社会政治稳定 又好又快发展
  • 简介:最近十年,主权投资已发展为国际投资的重要类型。由于主权投资的敏感身份,投资接受国担忧其成为"特洛伊木马"。因此,许多国家在其外资国家安全审查中对主权投资进行特别甄别。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国际组织制定了一些行为准则,如《圣地亚哥原则》,来规范主权投资,以消除其对国家安全的影响及非商业目的隐患。我国作为外资输入大国,外资国家安全审查法制中却缺少主权投资特别规则。基于我国主权投资较多的现状,对于外国主权投资特别审查必然引起对等待遇。可行的方案是在法律中明确对等原则,对我国主权投资实行特别审查的国家,对其主权投资实行对等的特别审查。

  • 标签: 主权投资 国家安全 国家安全审查 主权财富基金
  • 简介:成立“国家安全委员会”是非常必要的,但它处理的是国务而非党务,因此不仅应是党内机构,还应是国家主席领导下的国家机构.党的领导应通过国家机关来实现,否则有以党代政之嫌,且难以实现对权力的监督,也不利于国家安全事务的对外交往.国家安全委员会统揽全局、全面负责内政外交领域的安全问题是十分必要的,但这些变动应启动修宪机制,宪法解释难以应对,可在宪法关于国家主席职权的条文之后增加一条修正案.修宪之后还应制定《国家安全委员会法》,具体规定国家安全委员会的地位、职权、组成等内容.

  • 标签: 国家安全委员会 国家主席 党政关系 总体国家安全观 宪法修改
  • 简介:<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以下简称《国家安全法》),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国家安全机关负责本细则的实施。公安机关依照《国家安全法》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时,适用本细则有关规定。第三条《国家安全法》所称的“境外机构、组织”包括境外机构、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和分支组织;

  • 标签: 危害国家安全 国家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执行国家安全工作 机关工作人员 境外机构
  • 简介:9月1日起,吉林、安徽两省都将视所有悬挂“吉0”和“皖0”号牌上路的机动车,为假牌或无牌照车辆。吉林省公安厅相关工作人员对记者说,“目前换牌进展很顺利,下个月开始,再悬挂‘0’牌上路,就按悬挂假号牌查处”;

  • 标签: 车牌 省份 工作人员 省公安厅 机动车 吉林
  • 简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高级人民法院,公安厅(局),国家安全厅(局),司法厅(局),外事办公室,解放军军事检察院、军事法院、总政保卫部:1987年外交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处理涉外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外发[1987]54号)第四条第三款中,曾对驻华使、领馆探视被拘留、逮捕和正在服刑的本国公民由哪一机关安排作了规定,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特对安排机关作如下调整:

  • 标签: 国家安全部 军事法院 涉外案件 侦查终结 立案侦查 外事办公室
  • 简介:根据因果共犯论,共同正犯“部分实行全部责任”归责原则的法理根据在于各行为与法益侵害结果之间的因果性。我国立法明确否定共同过失犯罪,故解释论上难以肯定过失共同正犯,但司法实务中所讨论的过失共同正犯的实例,常常存在回避结果发生的义务违反,因而完全可以以过失的同时犯对结果承担责任;肇事“逃逸”的罪过形式是故意而非过失,故指使“逃逸”可以成立共犯。只要片面行为与结果之间存在物理的因果性,就应肯定片面共同正犯的成立。承继共犯正犯否定说是因果共犯论的当然归结,因而利用被害人不能反抗的状态中途参与取财的,仅成立盗窃罪共同正犯,而非抢劫罪共同正犯;未参与盗窃仅事后参与暴力的,不成立事后抢劫的共犯。

  • 标签: 共同正犯 部分实行全部责任 过失共同正犯 片面共同正犯 承继共同正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