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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个结果
  • 简介:国有矿产与集体土地的产权融合,属于不同所有权混合与集体土地入市的复合性改革。矿产资源和矿业用地均由国家垄断供给的国有矿山企业,需要向非国有资本市场开放;集体建设用地不再征收为国有而直接融入,由集体和农户带着土地产权入股矿山企业。可流转产权加上政府管制,通过交易许可的“增减挂钩”方式获取农地,土地所有者、使用权人以及业主等多方分配入股收益。不同所有权的资本结构决定多元产权主体的企业治理新形式:股份制附加合作制。入股、分红与治理机制等,经过谈判形成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的特别合约,关键是按《公司法》构建企业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

  • 标签: 混合所有制 农地入市 矿业用地
  • 简介:郑州民警进社区听民声解民忧,精准打击违法犯罪“称呼的事看起来很小,但诠释着一个质朴的道理——你离群众有多近,群众就跟你有多亲.”荥阳市公安局政委张毅凡说。“没想到这么方便,再也不用来回折腾了。”提起自己通过“郑州警民通”异地补换驾照的经历,郑州市民蔡晓敏连连称赞,“‘郑州警民通’就是一个警方版的‘支付宝’.”

  • 标签: 群众亲 群众近
  • 简介:暑假已经开始了,放了假的青少年们消遣放松的娱乐方式可谓多种多样,其中使用电脑和手机上网是目前极其普遍的放松方式,大多数青少年通过手机、电脑,玩游戏、聊天等.但是,玩手机、玩电脑,也要注意安全,这里为大家准备了一份上网安全贴士,希望给每个青少年朋友一个提醒,希望大家都能够安全上网、绿色上网,既保障自己的安全,也让家长、学校放心.

  • 标签: 手机上网 暑假期间 青少年 安全上网 娱乐方式 绿色上网
  • 简介:构建财产保全制度以期能够保障民事权利得以实现,然保全形式过于单一。简单的查封扣押不仅会使被保全人丧失部分甚至全部经济能力,而且这种“一刀切”的方式也无法适应现在的经济社会。因此,保全制度中应当允许被保全人在一定条件下使用保全财产,通过经营尽快实现申请保全人的债权。但是为保障这一制度实现该初衷,应明确在财产使用过程中的风险承担问题。

  • 标签: 保全财产使用制度 风险分配 风险承担
  • 简介:我国《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对何为财产保全“申请有错误”未予更为明确、具体的规定和解释,学界对此亦未形成通说观点,司法实践因无具体的法律依据和学理指导,故而在判定“申请有错误”的标准上各行其是。为了统一司法尺度,司法机关应立足于多维视角对财产保全“申请有错误”进行解释,即司法机关应以当事人地位平等为基本的价值取向,兼顾诉讼行为的性质,并结合财产保全制度的具体类型进行综合考量。在多维视域下,以败诉与否作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错误与否的主要判准,以财产保全是否具有合理性作为诉中财产保全申请错误与否的主要判准。

  • 标签: 财产保全 过错责任 诉讼行为 申请有错误
  • 简介:债权期限届满债务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取走债务人财产的行为,属权利行使行为,无论德日刑法还是英美法系,一般都不认为构成财产犯罪。在债权实现过程中,只要其取得财产的数额在债权标的额之内且手段行为符合社会相当性,就排除财产犯罪成立。我国物权变动采交付主义,当债权期限届满债务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债务时,债权请求权足以对抗债务人对标的物的非法占有;在债权人取得标的物以外的债务人财产时,应从整体的财产损失角度衡量债务人财产是否受到损失,同时应从社会相当性的角度判断债权人行为是否具备刑事违法性,共同认定财产犯罪是否成立。

  • 标签: 债权请求权 自力救济 非法占有目的 法益侵害
  • 简介: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生活水平得到了极大的提高,私有财产也不断增加。与此同时,人们的价值观念也在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断更新,夫妻财产协议公证越来越为人们所接受。在公证实践中,夫妻财产协议公证是保障夫妻财产合法权益、减少纠纷的重要手段,对于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主要分析当前公证实践中夫妻财产协议公证所涉及的常见的法律问题,并探讨可行的解决措施。

  • 标签: 夫妻财产 协议公证 法律问题 约定夫妻财产制 解决措施
  • 简介:财产性利益作为贿赂犯罪的对象,中央已明确决定为立法考量的范畴.文章结合司法实践及国外先进经验,对财产性利益入刑的必要性进行分析,并对我国完善反腐败立法中财产性利益提出可行性的建议,同时从理论和司法实践上探讨反腐败立法中财产利益的内涵和外延等内容,为我国反腐败立法提供实践基础.

  • 标签: 反腐败 立法 贿赂犯罪 财产性利益
  • 简介:现如今社会经济发展互联网也随之高速发展,在网络交易和虚拟空间的建立下虚拟财产也走进了人们的视野并成为人们财产的一部分,虚拟财产保护也就成为我们不得不面对的问题,由于我们立法没有明确规定使得虚拟财产无法得到有效保护.

  • 标签: 法律保护 价值 虚拟财产
  • 简介:在第47个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平果县检察院组织专门办案组对该县各水源保护区进行全面排查。工作中,检察官们发现榜圩镇覃某、黎明乡兰某等养殖户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造成水库水质下降。形成水体污染事实。在取得相关证据后,该院即向相关部门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要求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履行监管职责。

  • 标签: 平果县 饮水安全 水源保护区 群众 行政公益诉讼 世界环境日
  • 简介:河北省晋州市人大常委会在依法履职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新时代展现新作为,做到胸怀为民之心,履好为民之职,真正把听民声、察民情、解民难、排民忧贯穿于人大工作始终,以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目标献策出力,赢得群众心,让百姓有更多的获得感.

  • 标签: 群众 “民” 市人大常委会 依法履职 人大工作 美好生活
  • 简介:移民的涌入给德国的劳动市场政策带来了挑战。非德国籍人士能否获得劳动市场准入,取决于有利于德国籍、欧盟成员国国籍者的优先审查与等价性审查,同时还要符合德国这一经济体的利益。外来劳工往往面临更为恶劣的工作条件,其原因主要在于执行力的缺失以及往往处于更为劣势的谈判地位。《德国普遍平等对待法》第12条要求雇主必须采取措施保护劳动者免受同事及第三人歧视。此外工会在外来劳工的融入方面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 标签: 移民 劳动市场准入 劳动法 平等对待
  • 简介:6月1日,桂林市检察院对2017年以来提拔的10名中层领导干部进行集体谈话,要求他们政治立场坚定,公道正派,具备过硬素质,定好自身位置,有责任担当,和谐管理团队,做纪律上的规矩人,严格约束自己的操守和行为,多积尺寸之功,增强拒腐防变的免疫力。

  • 标签: 中层领导干部 桂林市 谈话 集体 政治立场 公道正派
  • 简介:2018年8月16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公开宣判了淘宝诉美景公司利用技术手段非法共享零售电商数据产品案,成为我国首起确认网络运营者对数据产品享有财产性权利的案例。本案首次明确了数据产品和用户信息、原始数据之间的界分,肯定了数据产品作为劳动成果应具有独立的财产性权益,对企业数据财产权保护具有重大意义。反不正当竞争法无法给予企业充分的数据权益保护。当前,数据产品已享有事实上的财产权地位,基于资源优化配置的客观需要和数据驱动型经济的发展趋势,法律应承认数据产品的财产权地位。企业在数据产品的生成过程中投入了巨大的努力和劳动,基于劳动值得理论应当享有财产权利。

  • 标签: 数据产品 数据财产权 网络运营者权益保护 劳动值得理论
  • 简介:关于土地开发权能否作为一种独立的私法意义上的财产权?对此,学界颇有争议。土地开发权来源于土地所有权,因国家土地用途管制和城乡规划权等公权力的规制而凸显。其应作为一项独立的、新型的财产权来加以审视。从土地开发权的来源而言,尽管其与规划管制权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是,其并不因为规划管制权的介入而丧失其独立财产权的地位。恰恰相反,土地规划管制权使其财产权的独立性更为彰显和突出。土地规划权在新型土地财产权形成过程中,仅仅起到辅助和保障性等作用。就事物的本质而言,土地所有权依然是土地开发权的基础性权利或母权。土地开发权在我国现代意义上的不动产财产权制度构建中越来越重要,并在实践中已经成为一种事实上的财产权,在权利主体、权利客体、权利内容上,初步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内涵。

  • 标签: 土地所有权 规划权 土地开发权 独立财产权
  • 简介:近日,在县检察院和镇政府的资助下,宁明县海渊镇那才村吹响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集结号”。按照规划,村委会与该村贫困户包某签订协议,约定村委会以每箱1000元的价格.购买包某制作的成品蜂箱(含蜜蜂)100箱,包某负责技术,村委会负责养殖、销售。

  • 标签: 村集体经济 宁明县 村委会 签订协议 镇政府 检察院
  • 简介:“世欣荣和诉长安信托”一案是判决结果正确但没有运用正确逻辑的典型例证。“信托财产确定性”特指信托设立之时的确定性。信托有效成立之后,受托人运用信托财产和第三人进行交易所取得的财产根据信托财产物上代位性成为信托财产,不在“信托财产确定性”要求的射程之内。运用民法常识进行解释即一目了然:根据法律行为的基本原理,一个已经生效的法律行为的当事人对第三人所从事的哪怕是无效行为,原则上不会影响到已生效行为的效力。

  • 标签: 信托财产确定性 资产收益权 物上代位 资产收益权信托
  • 简介:农村单独转让有经济价值林木的情况时有发生。随着第二轮土地承包的展开,第一轮土地承包经营权陆续到期。由于林木所有权与土地承包经营权各自为独立的不动产物权,由此引发林木所有权与新设土地承包经营权之间的权能冲突。在现行《物权法》第一百五十六条关于地役权的规定是解决这一纠纷比较合适的裁判依据。

  • 标签: 林木所有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 地役权
  • 简介:通过数据分析2013~2015年F市村集体资产租赁纠纷案件,发现合同效力争议是村集体资产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审理的焦点与难点,司法实践中若将该类合同一律认定无效,将可能危害村集体租赁市场健康发展,不利于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亦违背无效合同制度设立的初衷。以利益衡量为导向,针对租赁违法建筑、违法改变农地用途、未经民主决议程序三种违反强制性规定的合同进行类型化研究,遵循比例原则,权衡公共利益与特定类型案件双方当事人利益,寻找一套精确审理此类纠纷的裁判思路,以为妥当处理此类纠纷提供参考,进而为促进农村集体资产通过租赁方式入市流转提供有效法律保障.

  • 标签: 合同效力 违法建筑 违法改变农地用途 民主决议程序
  • 简介:《物权法》以土地所有权为基础,忽视了公有制下土地所有权的特殊性,导致了精神背离和体系紊乱.土地所有权更多是公权力,构成土地基础性财产权的是土地使用权.在土地使用权的制度实践中,存在一种非限定的土地使用权类型,其用途非限定、时间永久且可自由转让,物权编应以之作为土地所有权在物权法中的对应权利,而将土地所有权逐出物权编,从而建立起以非限定土地使用权为自物权,以限定土地使用权为用益物权的物权体系.

  • 标签: 非限定土地使用权 土地所有权 物权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