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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正>【裁判要旨】公司代表有权直接代表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在公司公章遗失的情况下,其签名具有法律效力,其所进行的诉讼行为直接对本公司发生法律效力。在公司对非法占有证照、印章的股东要求返还这个问题上,双方是平等的

  • 标签: 法定代表人 公司名义 诉讼行为 裁判要旨 营业执照 提起诉讼
  • 简介:规避执行行为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降低了执行公信力和司法权威。近年来,通过变更法定代表身份方式,规避法院执行措施,谋取不正当利益或损害他人利益的案例不断出现,其危害性足以引起我们高度重视。由于立法长期缺位,司法实践中出现多种不同的应对模式和学术观点。本文对比分析了当前北京、上海、浙江、广东等法院对于被执行人变更法定代表规避执行措施的三类规制方式与四种裁决思路,厘清了不同规制方式间的争议焦点、不同裁决思路产生的原因。在现有立法框架下,提出了结合目的、时间、行为方式和结果四个主客观方面的要素,识别变更法定代表是否存在规避执行措施的恶意,从而限缩规制法定代表恶意变更的案件范围。最后从起点防范与过程控制、微观规制与宏观应对等不同视角,提出执行阶段审慎认定、保全的拓宽适用、监管衔接阶段的法定代表信用惩戒系统等三个阶段、两个维度的规制路径,以期在现行立法下破解执行难,防止'乱执行',促进执行工作规范化。

  • 标签: 法定代表人 规避执行 司法认定
  • 简介:法定代表法定性的起源、生成与演变作了一个乌瞰式的回顾,揭示了该制度法定性不断弱化的发展趋势。运用弗里德曼法律变化四分类学说来分析,法定代表制度是法律与社会良性互动的结果,其法定性弱化的动因既不能简单地归结为法律内因变化,也不能完全由社会外因所引致。为继续完善该制度,法律应回归代表机制的本源,确保法律与社会的良性互动,尊重商业惯例的内在品性并且遵循该品性来修正法定代表制度。

  • 标签: 法定代表人 法定性 商业惯例
  • 简介:本文在分析两大法系公司代表制度法理的基础上,通过比较国外立法,对我国新《公司》关于公司代表制度的规定进行评价,提出应完善我国法人代表的选任制度,建立董事会成员共同代表公司章程自由变更相结合的代表制度。

  • 标签: 公司法人代表 董事会 董事 经理
  • 简介:新《公司》规定了一有限责任公司,从而在立法上肯定了一公司的存在。对一公司进行规定是符合我国经济发展和世界立法潮流的。一公司制度具有很多优越性,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因此,有必要通过法律规范对其进行规制。文章拟从公司人格否认的角度,借鉴国外对一公司规制的相关理论,对我国完善一公司的设立制度提出了一些构想。

  • 标签: 公司 一人公司 公司法人格否认 规制
  • 简介:我国《公司》第64条不是对'一公司'的'法人格否认',而是自始就没把'一公司'当'公司'。该条规定不仅违反公司的一般原理,而且与我国《公司》的有关条款完全相悖,导致公司立法的自相矛盾;不仅对'一公司'的股东严重不公,而且必将因此而打击人们投资创办'一公司'的热情,从而背离为促进投资兴业而认可'一公司'的立法初衷。同时,就保护'一公司'债权的利益而言,这种规定也是不必要的。故此,应当取消《公司》第64条。

  • 标签: 一人公司 股东 连带责任 有限责任
  • 简介:公司代表与人格化了的公司相伴而生,其对外代表公司人的相关理论包括代理说和机构说,并因法人拟制说与实在说的对峙而纷争不止。公司代表制作为公司人治理结构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而为各国所重视,并由法律设定为一元制、多元制和折衷制等不同形式。我国采用一元制的法定代表制,尽管合乎历史规律但却不符当今现实。在法人本质理论上采取拟制说,将私法自治引入《公司》,采多元制的法人代表制,明确代表权只是对外代表法人进行活动的身份资格而非公司事务的执行权,不失我国目前公司人治理结构的一种良性尝试。

  • 标签: 法人代表 法人拟制说 私法自治 多元制 代表权
  • 简介:香港新《公司条例》即香港法例第622章,是对原公司条例及香港法例第32章的全面修改;在股份面值、董事义务、审计师权利、债权人保护以及公司申办程序和内部管治等诸多方面均作了全面的修订。本次香港公司改革所体现的促进经济发展、方便营商、坚持成本效益,以及完善企业管制等精神均对内地公司的修改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

  • 标签: 司法改革 香港 债权人保护 公司法 董事义务 申办程序
  • 简介:<正>台湾现行"公司"源于"大清商律草案",该草案于1909年拟成,尚未来得及议决,清王朝即被推翻。1914年北洋政府取《大清商律草案》中的"公司律"之一部,略加修订,定名为《公司条例》并公布施行。1929年国民党政府在《公司条例》的基础上再行修改制定并公布了"公司",于1931年7月1日施行。1944年国民党立法院对"公司"进行了修订,增

  • 标签: 公司法 股东会 主管机关 台湾当局 股份有限公司 设立登记
  • 简介:目力所及,在公司研究中,代理成本理论占据主导地位。该理论认为,通过强制公司向股东分配更多控制权以降低管理者代理成本是法律应有作用。然而,该理论不能解释股东何以愿意投资于限制其问责管理者权力的公司。本文论述被代理成本理论,指出公司治理结构达致最优时,能最小化投资者行使控制权时产生的被代理成本及管理者行使控制权时诱发的代理成本。由于控制权最优分配因公司具体情形而异,股东权限程度的差异会形成不同的治理结构,而公司则从这些治理结构中理性选择。被代理成本理论比代理成本理论在实证预测上更为准确,其还提出不同的政策处方:立法者应允许每个公司基于公司具体的被代理成本与代理成本之间的授权替代率(delegationsubstitutionrate)来调整治理结构,而不是禁止甚或强制性推行某些治理结构。

  • 标签: 代理成本 被代理人成本 控制权 公司治理
  • 简介:目力所及,在公司研究中,代理成本理论占据主导地位。该理论认为,通过强制公司向股东分配更多控制权以降低管理者代理成本是法律应有作用。然而,该理论不能解释股东何以愿意投资于限制其问责管理者权力的公司。本文论述被代理成本理论,指出公司治理结构达致最优时,能最小化投资者行使控制权时产生的被代理成本及管理者行使控制权时诱发的代理成本。由于控制权最优分配因公司具体情形而异,股东权限程度的差异会形成不同的治理结构,而公司则从这些治理结构中理性选择。被代理成本理论比代理成本理论在实证预测上更为准确,其还提出不同的政策处方:立法者应允许每个公司基于公司具体的被代理成本与代理成本之间的授权替代率(delegationsubstitutionrate)来调整治理结构,而不是禁止甚或强制性推行某些治理结构。

  • 标签: 代理成本 被代理人成本 控制权 公司治理
  • 简介:我国现行《公司》中的“公司章程另有规定,从其规定”条款,消解了实践中公司章程“排除”公司相应条款的合法性危机。然而遗憾的是,对于公司中的“另有规定”条款之立法筹划与司法裁判问题学界少有系统性研究。从实现章程自治的制度初衷而言,未来公司规则之修订应充分利用“假设交易”方法、“遵守反之则解释”方法与“单向缺省”方法重新塑构其中的缺省性规范,以进一步明确并扩展公司章程可“排除”的规则范围;同时,相关案件之司法裁判应抛弃公司合同主义的裁判路径和初始章程与后续章程二元界分的裁判标准,转而采用“目的性标准”与“公正度标准”,以团体法标准从实质意义上判别公司章程“排除”公司决议的效力属性。

  • 标签: 公司法 公司章程 立法表达 司法检视
  • 简介:我国台湾地区“行政院”于2004年6月2日审查通过了《公司》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台湾地区的《公司》自1929年12月26日制定公布以来,已历经11次修正,最近的一次修正是在2001年11月12日,几乎修正了约三分之二的条文。此次欲再修改《公司》的目的是为了因应资讯科技时代,顺应企业国际化,协助企业提升全球竞争力.追求企业永续发展,

  • 标签: 《公司法》 台湾省 股东会议 董事 中国
  • 简介:我国于2005年10月27日对公司作出了大幅度修正,并于2006年1月1日正式实施。本次公司修改是1993年公司颁布以来最全面系统的一次,在许多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有许多值得关注的亮点,比如,鼓励投资:降低了设立门槛,更方便公司的设立;鼓励创新:无形资产可以占到70%;公司自治:赋予公司章程更多的“契约自由”。

  • 标签: 公司法 无形资产 公司章程 公司自治
  • 简介:公司的出现对传统的公司律人格理论产生了强烈的冲击。西方世界对一公司的态度经历了从传统公司理论全面统治时期的完全禁止,到有条件的承认,直至立法上的确认和保护的过程。总的来说,就目前世界各国和地区对一公司的规定来看,大约有八种立法例。尽管我国旧《公司》不允许设立非国有独资公司性质的一公司,但设立后的一公司则并未被禁止,而实践中也早已存在着大量的一公司。我国公司学界多数学者都主张顺应世界承认一公司的立法潮流,明确规定一有限责任公司制度,同时对其设置相应的规范,从而使实际存在的一公司得以受到有效的法律规制。新《公司》亦顺应此潮流部分地确立了一公司制度。

  • 标签: 一人公司 英国公司法 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制度 制度研究 立法选择
  • 简介:公司合同理论认为,公司是一系列合同的联结,公司可通过内生性制度安排,促进公司参与者的福利。公司合同属于关系合同、长期合同和不完备合同,需要公司提供标准合同文本,释放解决自治空间,纾解信息不对称问题带来的交易成本。公司参与各方可通过合同排除公司、补充公司以及引入外生性制度设计获取效率和公正价值。国家强制不能代替公司合同中的意思自由。公司应通过市场检验规则获得正当性。

  • 标签: 合同联结 公司法 适应性 公司合同 意思自治
  • 简介:目前,我国《公司》的修改已进入深层次阶段。为借鉴日本在修改和完善公司立法,特别是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方面的正反两方面经验,在日中经济协会热情邀请和支持下,由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所黄来纪教授,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上市重组处张隽,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周晓峻和公司专业委员会理事谢崇怡等组成的考察团,

  • 标签: 《公司法》 修改 日本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社会科学院 公司治理结构
  • 简介:新中国历史上的第一部公司,已由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于1994年7月1日开始施行。这部曾经多次进入我国最高权力机关审议程序的公司,从草拟到通过,历经七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化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目标模式的提出,公司,尤其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社会生产力的巨大承担者,对我国经济运行所起的作用日益突出。尽管,欧美、日本等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国家,已为我们提供了从无限公司到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系列

  • 标签: 中国特色 一人公司 国有独资公司 八届人大 特许主义 公司形态
  • 简介:<正>目次一、修改的背景及其必要性二、修改的经过三、修改的内容四、评价一、修改的背景及其必要性日本现行((商法典》自明治32年(1899年)3月9日公布、同年6月16日起实施以来,至今已有100多年的历史。期间,为了适应不同时期的日本资本主义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商法典》经过了多次的修改。①尤其是二战结束之后,日本在政治、经济等方面发生了根本性的变

  • 标签: 日本公司法 商法典 董事责任 公司组织机构 限制性规定 股份转让